※ 引述《ybigghost (鯊魚)》之銘言:
: 這次的事情 受害人 有40人
: 我已經 一一寄信道歉
: 這次的事件 造成大家的不快 非常抱歉
: 目前rrrr5566okok 那方提出的方法是 要我提供 25組
: 並未提供過在資料庫內的序號
: 我已經處理了 目前正 等待 IN 版主確認那些序號
: 我是非常有誠意 要處理這件事情
: 也願意面對 在這裡 也對那 40位鄉民 鄭重道歉
: 因為我一時的貪念 造成你們的不便 我非常該死 對不起
我來回應一下,我自己是被領走10組序號。
1.你並沒有自己寄信跟我道歉,而是我主動找你。
2.此25組序號我是叫他去買全新的包直接寄給版主,我本人並沒有經手序號,所以也不知
道真偽,所以在麻煩版主把清單公告,如果戳到清單裡的遊戲卻還是假序號,麻煩告訴我
我會立刻報警處理。
3.我之前文章說提供50組序號(包都差不多要買好了),因想要懲罰他,所以叫他提供25
組全新序號給版主,我即可不追究(畢竟人非聖賢),剩餘的25組我一樣會在整理完序號
後陸續補上。
#我本來是想說懲罰他50組全補,但想一想好像太狠所以就一半我出。
4.如果受害者40人每個都要求25組以上序號懲罰他,除了活動受益外,也應該能讓他未來
不敢在做壞事吧。
作者:
b81314 (有點貴)
2015-12-31 16:30:00push
作者:
j627532 (蹦蹦)
2015-12-31 16:32:00對這種人不用客氣啦
作者:
kitune (狐)
2015-12-31 16:33:00你人真好
我還不太敢看序號 萬一你這邊和解 然後別的受害者照樣告的話 就很難處理了
作者:
aa40105 (H.K.K)
2015-12-31 16:35:00未來不敢再做壞事 沒人知道 但是做了就是要付出代價
作者:
alex25694 (KNightStar)
2015-12-31 16:38:00你人太好了……道歉文都能說成主動聯繫你,讓他付出代價吧!
基本上我不相信,沒有付出代價跟法律責任,而只口頭說
作者:
wuhou (WUHOU)
2015-12-31 16:39:0040個人25組 大概5k可以解決
作者: william00 (無) 2015-12-31 16:40:00
如果其他人要告也沒辦法吧,畢竟這個是你跟他的協議啊
作者:
koriras (蒼い人妻が~僕を責め~る~)
2015-12-31 16:40:00有些事不親身「痛」一下是不會悔改的
序號太好解決了 包站一堆小遊戲包 便宜買幾個就湊滿倒也不是事後諸葛說可惜當初沒參加不過前面幾篇提告案例的回收成果真的是很吸引人
作者:
koriras (蒼い人妻が~僕を責め~る~)
2015-12-31 16:41:00少監裡很多那種,真的進去痛過才會改的小孩子
作者:
koriras (蒼い人妻が~僕を責め~る~)
2015-12-31 16:42:00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不是打落水狗
該告的還是應該告下去 經過法院認證的道歉比在這說能更讓人長記憶
作者:
a8327231 (糖果們的上帝)
2015-12-31 16:44:0025組不能是拉機爛遊戲啊....不如報警吧?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5-12-31 16:46:00請他跟檢察官慢慢解釋吧
大大人太好了....其實求償的時候,遊戲是要算原價的吧?25個序號,現在HB一美金包就6個序號耶
我當初想說求償的時候就必須用原價來算 畢竟曾經特價過 不能要求店家沒特價也用那個價格賣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5-12-31 16:53:00要買包湊25組超簡單... 上次的killer包才5鎂=40遊戲
作者:
LisaGi (小茄)
2015-12-31 16:53:00既然是買新的組包,會有購買時間跟啟動的序號,可以截圖為證
我總覺得這個序號生意會落到j大那邊 不能指定遊戲嗎?跟j大買indiegala的包 就算100組序號也沒多少錢阿...
作者:
Zphoenix (細雨雙羊湖)
2015-12-31 16:56:00我覺得你願意原諒他的部分就算了,不要讓他搞成其他受害者都比照辦理,他還會問你買組包遊戲行不行真的很沒誠意
放心 肯定有會提告的版友 也會有看到這篇文章的其他受害者 我想 他們會幫你加價討回公道的XD
作者:
alex25694 (KNightStar)
2015-12-31 16:59:00用組包隨便湊數根本不會痛,都一天了還這種處理方式,很難期待不會再犯,而且還學會了要把個人資料藏起來(笑,讓下一次受害者更難討公道,畢竟這次是被肉搜才怕的
作者:
TFFs (TFFs)
2015-12-31 19:28:00告吧 別像這篇一樣
作者: alohatd (2012的新世界) 2015-12-31 19:34:00
"別像這篇一樣"言重了吧 原PO也不是縱容,認為有給他懲罰了,每個人表準不同,沒啥好討論過與不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