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 ~
我也是之一 他一開始說只有四份 結果我看很多人都買了?
要不要一起告詐欺阿 這算嗎?
(一)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
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
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
極的不作為。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
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
(以下略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4-01-30 20:45:00這最後二份還真多份 我本來以為只有三個
------------------以下開放買家簽到------------------
你問我到底有幾份?我賣你有幾份!我有很多份,你要多少份?越南代表我的心
作者:
r0ck123 (r0ck)
2015-01-30 20:51:00我也跟他買了...除了被鎖帳號的風險之外還會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yong975306 (andygg) 2015-01-30 20:51:00
我也買了一份..
作者:
G8boy (居八Boy)
2015-01-30 20:52:00我買了一份 你好我是G8Boy AKA淨賺三百哥
鎖帳號就是最大的風險吧 全部東西都噴掉不然G胖還能怎麼辦
作者:
likecat ( )
2015-01-30 20:53:00+1
作者:
G8boy (居八Boy)
2015-01-30 20:54:00版標是哪個版主放的阿 是上帝嗎
作者:
hkhbb323 (三媽臭臭鍋)
2015-01-30 20:55:00心若倦了,淚也乾了,收禮被鎖難捨難了~
作者:
CryMasK (超黑心小天使)
2015-01-30 20:58:00現在看看這版標真是嘲諷xd
作者:
seiyaku (制約)
2015-01-30 21:02:00好奇這要怎麼告 你買遊戲他賣你遊戲 現在遊戲有不能玩嗎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03:00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應該民事庭解決 真要告的話
作者:
seiyaku (制約)
2015-01-30 21:03:00有人帳號因此被停權?遊戲被收回或被valve警告了?
這難說了 有人賣房子賣你兇宅不說 房子還是可以住阿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05:00只要詐騙就能告了 不用steam警告什麼阿 告詐欺
作者:
hkhbb323 (三媽臭臭鍋)
2015-01-30 21:06:00大多要主張你有受到實質的損害,不然難度頗高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07:00當然能告跟告不告的成又是一回事..
作者:
pandia (MotionPlanning)
2015-01-30 21:08:00李敖名言: 輸贏不是重點 我是享受告你的過程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12:00之前露天有人賣手機 裡面說全新 結果買到是中古買的人也是跑去告對方..後面好像有出庭 最後怎樣不清楚
作者: viseal (まきせ) 2015-01-30 21:15:00
沒記錯這種告不成,之前我就牽扯過類似事情..只要雙方同意交易,貨物有到手上,GTA V就是GTA V這樣
作者:
hkhbb323 (三媽臭臭鍋)
2015-01-30 21:16:00沒辦法,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17:00不過手機那個是物品確實差太多 遊戲這就不清楚
沒有喔,如果會影響帳號可以告的成,東西不能執行應該也可以告因為物品有瑕疵賣方要負責,產生損害亦同
作者: viseal (まきせ) 2015-01-30 21:18:00
T兄 , 那就要等屆時上市那天,遊戲不能執行或是被ban時才能怒打一波
作者:
seiyaku (制約)
2015-01-30 21:19:00所以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21:00那這樣當天上市如果買的人真被V社ban了帳號..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了
作者:
Clavius (Clavius)
2015-01-30 21:23:00不至於被Ban帳號,收到正當禮物那就是正常不會被收回,收到不正當禮物就是遊戲收回而已。
作者: viseal (まきせ) 2015-01-30 21:24:00
tag上面沒有說不能跨區啟動應該是不會被ban啦,機率很低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1:29:00不過如果真被收回遊戲也能提告了吧 要他賠償1700
作者:
Clavius (Clavius)
2015-01-30 21:32:00可以
作者:
howar31 (Howar31)
2015-01-30 21:39:00這什麼狀況 沒根到orz
作者:
nuko (你管我是不是鄉民!!)
2015-01-30 21:44:00壕窩>3<
希望pt大能想到辦法解決 而且要和受害者一起討論解決方法
作者:
CW4 (i like webber)
2015-01-30 21:59:00很早就說了 ACRTAG改制前應該是有代購在給RU禮物都不意外
作者:
hkhbb323 (三媽臭臭鍋)
2015-01-30 22:02:00問題是有心解決還豪洨出一個朋友,再灑免費遊戲洗白,我是沒看到有啥悔過的心
詐欺是公訴罪喔,到時候不能撤告的,因為我告過...到時候只能用和解換緩刑,這麼多人我看難和解了只要確定報案成功加上刑警受理的話,就精彩了XD
作者:
Gyannor (åƒé£¯åƒä¸é£½)
2015-01-30 22:33:00還真多人買 這樣賺不少吧?
沒想到一來逛板就這麼熱鬧, 麻煩各位苦主更新處理進度, 我會適時修改版規(買賣文如果跨區必須註明)之類的上面隨便算就至少7份...感覺已經超過清錢包的範圍另外預購與否的版標是我放的, 現在看來很諷刺所以又改成現在的版標了...
作者:
GeekSix (GeekSix)
2015-01-30 23:19:00沒想到這種P事還是發生在PTT上了 原以為只有露天會出現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
作者:
vintw (陽光好青年)
2015-01-30 23:31:00還是自己的遊戲自己刷比較保險,不要找不認識的人幫忙買
作者:
z1987090 (你在看什麼?)
2015-01-31 01:20:00昨天來看結果現在才發現這麼熱鬧
作者:
CW4 (i like webber)
2015-01-31 05:35:00版主頗強 一年前的查詢教學就已經是觀念清楚
作者:
Coldcool (協尋車號J77-850)
2015-01-31 15:03:00感覺1700可以買到GTA V + 參戰門票好划算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