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ByuN離開X-team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00:52
想到中國賺錢,不就要照中方的遊戲規則走嗎?
覺得合約不公,那就不要簽回韓國發展嘛。
另外是否毀約的部分目前雙方說法不一(byun答應來鬥魚直播只差簽字vs看不懂合約沒有
答應)就先不談,
而小色在論壇寫的那篇心得:不邀請byun->byun突然告知離隊,在完全沒商量的情況下直
接走人->覺得他很大牌。
在不扭曲現實的前提下,這樣也叫"運用自己影響力黑人"嗎?
我不認為小色發文這件事本身有問題,當然他必須為他用出過激的詞彙負責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01:00
可以先排版嗎
作者: tasin (Ringo)   2016-05-27 01:03:00
閱讀困難+_+ 請善用換行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04:00
手機傷眼抱歉><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05:00
所以他不是沒簽+離隊了嗎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08:00
是阿,只是很多人覺得小色應該給他一份好約
作者: dispatchadv (ArtJobs)   2016-05-27 01:08:00
「沒簽約」哪來的「毀約」阿...這邏輯。
作者: VirgoBoy (virgoboy)   2016-05-27 01:09:00
其實byun走了也就走了,只是小色噴他自我澎漲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5-27 01:10:00
從來沒有人覺得小色要給他好約, 哪一個人說的?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1:00
老男孩說有達成口頭協議,如果你覺得可以隨時反悔我也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6-05-27 01:11:00
不滿意合約 byun也的確是走人了但小色還特地發了篇滿是不理性用字的文章 內容看似合理但這樣子補一槍也不盡然是好事吧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12:00
還在達成口頭協議 你有沒有出社會阿 合約口頭就ok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2:00
沒意見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6-05-27 01:13:00
我怎記得一堆去應徵結果公司口頭答應最後都反悔無聲卡XDD口頭答應真的不算啥 勞方資方差不多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4:00
口頭合約是沒有強制力阿,你不履行以後沒人信你罷了
作者: FAlin (TRANSFORM/marvelousroad)   2016-05-27 01:14:00
憑藉口頭協議這也是醉了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15:00
最後關頭想改合約的情況簡直不要太多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5:00
看看統一高清愿怎麼做生意吧,懶得跟你爭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15:00
沒看合約就屢行 是阿呆喔 來 合約做陷阱給你跳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16:00
有意思的是根據目前看來byun沒有用到同意合約的字眼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5-27 01:16:00
scboy說口頭協議, 但byun的回應裡說的是他需要韓文合約然後搞到後來, 來的是一份他看不懂的"韓文". 拜託你站在byun的角度去看好不好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16:00
這就是那個點 byun認為要看合約在說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17:00
那是byun跟鬥魚之間的事了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7:00
等你真正當大企業老闆,再來說服我口頭契約可以一直反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17:00
統一wwwwwwwwww
作者: positMIT (MarineQueen)   2016-05-27 01:17:00
繼續戰~
作者: 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2016-05-27 01:17:00
等一下 這在說什麼啊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8:00
所以我沒說byun錯阿,請你看懂我的文再來回我好不好?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18:00
多事好心去找鬥魚 然後還搞成這樣 是我也炸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18:00
我感覺這篇主戰者戰點太無力 爆不了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5-27 01:19:00
不完全是居中牽線而已, scboy要靠鬥魚出錢養他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19:00
要到中國賺錢,本來就要認清身分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19:00
scboy 跟byun 的關係是傭兵 根本不用去幫忙找鬥魚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19:00
你想要當狗 那是你的自由 byun想要當人所以他離隊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6-05-27 01:19:00
口頭也算喔ww 郭董說不砍夏普員工還不是砍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20:00
我不知道白眼狼算不算黑啦ww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0:00
去幫忙找鬥魚 還搞成這樣 就好心被雷親 講到這就氣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20:00
所以你要byun當狗不成 就黑他 偉哉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6-05-27 01:20:00
夏普當處談好了 結果又爆出一堆債 口頭不能改嗎XDDD
作者: kyley (None could touch sky)   2016-05-27 01:20:00
he was asking for a korean contract how could they have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20:00
因為人家是老闆,byun是想來賺錢的勞工,從沒聽過老闆要配合勞工的
作者: yaoooos (Roy)   2016-05-27 01:20:00
達成口頭協議不代表契約當然成立好嗎…zzz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5-27 01:21:00
scboy的打算不就是要靠鬥魚給約綁xteam兩年? =.=
作者: kyley (None could touch sky)   2016-05-27 01:21:00
have a agreement written or not without him reading it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1:00
你是我的臨時工 我幫你找一份正職 談不攏 你還離開我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21:00
要說我黑byun請拿出證據,不然就當你嘴砲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6-05-27 01:21:00
所以老闆說員工該死就該死 大人還不鍘他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21:00
都還沒簽約就在勞工 壓榨慣了成自然 難怪提統一
作者: eminemqoo (Go Go Power Rangers)   2016-05-27 01:21:00
夏普那一樁用億來算的交易 真的一口價來談膽子已經突破天際了啊XD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22:00
我說小色黑byun 你看得懂嗎 需要翻譯嗎 中國出品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22:00
從沒聽過老闆要配合勞工的啦 還不謝主隆恩
作者: 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2016-05-27 01:23:00
這篇爆點太多 我一直在笑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23:00
要延伸解讀是隨便你拉,反正我論點很清楚,byun要到中
作者: yaoooos (Roy)   2016-05-27 01:23:00
要護航麻煩水準高一點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23:00
啊人家就回去了 你到底想講什麼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24:00
他回了阿 你真的需要中國翻譯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4:00
我聘你當臨時工打比賽 我還願意幫你出機票 你還說你不能
作者: macaber (hmm)   2016-05-27 01:24:00
太客氣沒給噓是我的不對 =.=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24:00
99那是hsc的事吧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25:00
對阿,所以哪裡黑byun?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5:00
不愉快的分手後 什麼都可以拿出來講 這就是炸掉!!!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25:00
白眼狼是褒獎的用詞嗎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6:00
呼 好累好熱QQ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26:00
從頭到尾都說我黑byun也是醉了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26:00
你似乎搞不懂,沒有人在乎你黑不黑www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27:00
我想不論正反方 都不能理解原PO在幹嘛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01:27:00
你需要中國翻譯 才能懂他的邏輯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1:28:00
我就不信ByuN在當兵前的這兩年 能找到比鬥魚還好的合約!!!歡迎ByuN打臉我!!!!!!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01:29:00
XDDDDD這萌賣得不錯
作者: kyley (None could touch sky)   2016-05-27 01:29:00
OP: i love xiqose, dont critisize him feelsbadman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30:00
我就幫小色說話阿,還看不懂喔0.0?
作者: kyley (None could touch sky)   2016-05-27 01:31:00
omg i got it!
作者: amos9520 (讀讀讀)   2016-05-27 01:31:00
omg!!!!
作者: kingdog921 (kingdog)   2016-05-27 01:31:00
哈,看來有人看的懂
作者: s06i06 (三條魚)   2016-05-27 01:37:00
沒人理99QQ
作者: cluclu (ㄚ嚕)   2016-05-27 01:46:00
難怪臺灣一堆慣老闆 就是一堆奴工寵出來的老男孩覺得他們施恩 難得他們沒有獲得利益? 利用Byun拿冠?你覺得你幫Byun Byun同樣也是出勞力給你賣力從頭到尾就是溝通不良 小色跟Byun英文都是無比的爛說不定Byun很有可能是在對自己合約內容根本不清楚的情況 先口頭答應而已這件事兩邊語言不通 從頭到尾根本沒講明白小色卻在自己的地盤率先發文 用自己的中文 帶風向把本來兩邊都沒對錯 各有自己立場的事首篇文章很明顯帶了風向 指Byun忘恩負義人家韓國人 又看不懂 那還的了口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6-05-27 01:53:00
贊同樓上,不過其實我很想知道byun那份約到底有沒有虧待他
作者: cluclu (ㄚ嚕)   2016-05-27 01:55:00
此篇文 只能說是糟糕的護航文 應該不到87分其實也沒啥中方規則 根本都小色在說勞工 不管各行各業 在確定簽約前要把所有東西都看的清清楚楚 不要隨便亂簽賣了自己都不知道該爭取的權利也要爭取兩邊本來沒有對錯 但小色用自己的影響力 話語權先對Byun開砲 然後欺負別人語言不通還不了口這點就很糟糕 根本先講先贏另外 胡忠信表示(誤):我在這邊鄭重呼籲小色可以把 當初他們Xteam跟鬥魚 要開給Byun的一紙合約所有細節一條一條清清楚楚的給大家看 看對Byun公不公平阿再來完美翻譯一份找Byun對質 看是跟他之前理解的有沒差距之前破碎的文章細節 提到一點 他們利用鬥魚跟Byun簽約順便要綁Byun在Xteam 兩年 這點就覺得Byun並不佔便宜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6-05-27 02:15:00
沒錯 既然要替XT出賽兩年 那給錢不是很合理嗎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2:15:00
乖乖去替自己出賽吧
作者: cluclu (ㄚ嚕)   2016-05-27 02:15:00
兩年對一個SC選手是非常長的時間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6-05-27 02:16:00
就其他韓國人例如趴挺來說 本來就是同時簽兩份約要求同等對待並沒甚麼不合理 反過來說 小色跟91想要兩張約綁在一起 又不給月薪 不覺得太過分了嗎退一萬步言 雙方合約談不攏 那就各自走人掰掰而已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6-05-27 02:19:00
鬥魚跟Xteam的關係搞清楚再說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6-05-27 02:19:00
為什麼小色要先用"給臉不要臉"的口氣指責對方
作者: purplenight (KY)   2016-05-27 02:21:00
921根本超跳針,為了這種還特別發一篇文
作者: cluclu (ㄚ嚕)   2016-05-27 02:22:00
說穿了 小色做為主播 真的很棒 做的很好
作者: qoo74119 (qoo)   2016-05-27 02:22:00
這邏輯。我真的笑了
作者: cluclu (ㄚ嚕)   2016-05-27 02:23:00
但是做為老闆 從想法開始 就滿滿的慣老闆心態"你有工可打 是老闆我施捨給你的" ... 悲哀
作者: qoo74119 (qoo)   2016-05-27 02:24:00
還給87啊。有這分嗎。這篇
作者: ake1234 (折紙は俺の嫁)   2016-05-27 02:25:00
噓個慣老闆再睡覺
作者: VirgoBoy (virgoboy)   2016-05-27 02:28:00
所以小色一開始就是以拖捨byun的心態,整個就走鐘了...byun要加價,也是幫你拿冠軍有實力才大聲,不然咧?
作者: ryan8409 (樂天)   2016-05-27 02:30:00
理盲 奴性 慣老闆 被殖民殖太久習慣了嗎?
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6-05-27 02:38:00
看來慣老闆 小器老闆以後都可以來這邊找人,給你22k要你做2份工作還會笑著幫你做,離開的時候還會道謝呢~~就算發覺合約不合理也都會笑著簽下去哦~~好奴才,好奴才睡前噓噓養成好習慣
作者: templarjer (Templar)   2016-05-27 04:52:00
跟著中國走?所以他們素養不夠也要跟著扒糞賺錢就是了程序自己不弄好怪誰,鬼才跟他簽
作者: StepFunction (步階函數)   2016-05-27 08:19:00
色粉真的很棒
作者: Flyingheart (flyingheart)   2016-05-27 08:57:00
小色可以評論 其他人當然也可就小色的評論來評論囉
作者: omega5566 (奧米加五六)   2016-05-27 10:49:00
大家真客氣
作者: yaoooos (Roy)   2016-05-27 10:57:00
都說了 達成口頭協議不代表契約當然成立 要護航前麻煩多念點書或查個資料好嗎……zzzzz
作者: joseph860504 (巴巴巴巴巴巴巴巴)   2016-05-27 11:44:00
解釋過後論點還是很弱唉
作者: babla (W)   2016-05-27 11:51:00
不就錢談不攏,選手選擇離開,有什麼好批的,因為中國大?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11:52:00
拜託原文看清楚好嗎but instead they said they would help me make a
作者: babla (W)   2016-05-27 11:52:00
所以就不管選手意願?合約不就是這樣,價碼談不攏就不簽啊
作者: babla (W)   2016-05-27 11:54:00
上面是說在一定條件之下,選手才同意,但不符合就不同意?
作者: kloseQ (誠心發問)   2016-05-27 12:07:00
Byun覺得自己有競爭力該領更多 怎麼我看到的是資方想用1份薪水叫Byun兼2份差 Byun才無法接受
作者: purplecake (紫蛋糕)   2016-05-27 12:20:00
呵呵,你拼命護航的小色道歉惹耶你怎麼辦
作者: wjv ( ̄ー ̄;)   2016-05-27 12:30:00
...
作者: KillerMoDo (你媽知道你在發廢文嗎)   2016-05-27 12:50:00
新加的解釋 87分不能在高了"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st12231 (Russel)   2016-05-27 13:07:00
你去中國應該會有好發展,快去吧,那裡需要更多狼性的慣老闆
作者: framepetal (Yuin)   2016-05-27 13:27:00
對於先這樣講了一個人之後才說是遷怒 不予置評...
作者: qoo74119 (qoo)   2016-05-27 14:10:00
在怎麼解釋,這邏輯我還是不懂啊
作者: qqq87112 (kaim)   2016-05-27 14:39:00
中點 學好英文 不要讓人亂翻譯 合約當天老闆吵我要加薪不要屎尿 有問題趕快跟經紀人說 不是搞自閉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6-05-27 15:10:00
前面好像有人說了 byum真的有點自閉症…
作者: uyrmb47   2016-05-27 15:16:00
再說一遍 自閉症是傳言 他只是不常用溝通軟體他習慣用電話或當面溝通
作者: eminemqoo (Go Go Power Rangers)   2016-05-27 15:51:00
不太交流就說人家自閉症 脾氣不好不就變躁鬱症了 這樣不太好
作者: purplenight (KY)   2016-05-27 18:03:00
怎麼這篇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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