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以公聽會的形式來討論,在此篇相關的推文"討論"不受板規規範,
以下會提出這幾個月來部分版友認為有爭議的、我與QB在執行板規上的問題。
本篇文章尚未實行異動,僅是公聽會的性質,
本篇並不得進行回文,僅以推噓文在本篇討論。
黃字為基本修改方向。
1.2-3推噓文刑度分級
文章代碼(AID):#1KHqVJpw
在這篇文章中同時判了情節嚴重人身攻擊&政治推文,
人身攻擊最嚴重才桶1個月,提個政治詞語卻是一率2個月;
平常不會讓人感受到,出現在同一篇判決時卻會讓人認為刑度比例不太相符?
發一篇政治相關文與推一句政治推文刑度都是2個月,
五六行的認真(?)政治推文是否該與一句政治推文同等處罰?
將政治推文罰則分級,一般1個月、情節嚴重2個月?
附上過往判例:
1.阿法加油!!柯P加油!!連勝文賣豬油!!
2."雖然我內心也很想投柯文哲 但我家就是藍的啊"
3.今年之BlizzCon一定要把這BZ馬英九給斃了
4.跟P蜜吵P IMBA的問題 跟拿服貿去問馬英九一樣好嗎.....
5.Sen講的中國是中華民國 (誤),其實應該先怪政府
中華民國的確不是一個正常國家
只有國家正常化和台灣獨立兩條路可以解
只是台灣人很怕被中華人門共和國打,也只能當小峱峱
下次邀小色來台灣逼他們講台灣是獨立的?哈
6.請正名中國台北蟲王
7.http://www.kmt.org.tw/page.aspx?id=18&pid=278
馬狗不但沒在東吳教過書,連民國70年的政大教授資歷
據說都是國民黨幫他造假的,目的是幫他洗律師檢覈資格
政大查不到他所謂民國70年在政大教書的授課表跟課程
還有馬英九自稱當過蔣經國秘書的經歷被宋楚瑜踢爆造假
宋楚瑜跟馮滬祥才曾是蔣經國秘書,馬狗只是英文翻譯
2.政治新聞文
文章代碼(AID):#1Jv_rtwm
X7 □ [新聞] 台灣電競賽楊家正摘冠 游錫堃臉書祝賀
當時不以2-3政治文處分的理由:這是篇新聞(?),不完全是政治文且稍微提到一點點星海。
未來將此類新聞視為政治文?
1. 以星海或電競的角度來說幾乎沒有討論性質
2. 純粹增加特定政治人物曝光度
3.2-14討噓文
2-14 討噓文:故意發表討噓文章,且噓文數曾達X5以上者,原文劣退並水桶7日。
過去有二次判決:#1Jvm5vUc #1KFvxg8c
當時對2-14的使用範圍是這樣解釋的:
一般來說,討噓文不含情報、新聞、翻譯、聯賽等,但這種涉及政治、宗教、族群、
色情,或與星海無關者並不在此列。
補充板規說明:
違反其餘板規者遭致噓文也視為故意發表討噓文章?
4.設立檢舉違反板規的期限
過去曾收到一次檢舉信檢舉了11篇,最久遠的一篇是2013年5月的文章,
我沒想到拒絕的理由就一一寄給了那11篇作者麻煩他們改善。
本板目前是檢舉才受理的制度,長時間下來總有違規沒被檢舉的文章存留。
這些文章並沒有非要懲處的理由(我是這樣想的),要求他們修改好久以前的文
也讓我認為這只是在擾民;而且有人硬要針對特定ID的話板規就變得像是私鬥的工具。
像有位過去長發文的實況主
自違規行為發生後,大於七日之檢舉行為版主不受理或可不受理?
5.人身攻擊罰則比例問題
文章代碼(AID):#1KHqVJpw
這是與議題1.2-3推噓文刑度分級一樣的同一篇文章,我將它分成2個問題討論
這篇判決的底下有許多人反應為何判嚴重人身攻擊較隨便一句政治文重
如果將2-3也分成2個級別,大家認為人身攻擊還需要加重嗎?
==============================================================================
一不注意又過了2個禮拜
拖了這麼久實在汗顏,趁著回家發出來,表達能力差勁請見諒,
以後我不再做超出我能力範圍的事。
寒假期間會發下一篇公聽會或板規修改草案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