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范揚景遭狂毆被逼簽300萬合約

作者: Osiana (歐希)   2014-07-29 13:31:34
金曲歌后李婭莎劈腿 小王被男友狂毆逼簽300萬合約
NOWnews2014-07-29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范揚景從《超級星光大道》比賽出身,參加過大小歌唱節目比賽,和好友兼對手的陳
思瑋打破《我要當歌手》紀錄,雙雙入選發行EP,因為當了金曲台語歌后李婭莎的小
王,被正宮推頭撞牆逼簽合約,雙方鬧上法庭,而法官判范母子說法可信,不用履行
合約。
▼范揚景當李婭莎小王,被正宮推頭撞牆逼簽300萬合約。(范揚景的臉書、攝影組)
范揚景是「樂觀音樂」的旗下藝人,最近和公司鬧上法院,據《自由時報》報導,判
決書當中寫到,他因擔任同公司歌手李婭莎金曲得獎專輯《愛》製作人,雙方萌生愛
火,被女方正牌男友,也就是「樂觀音樂」總經理鄭力銘發現;鄭力銘知情後衝到范
家,朝對方揮拳狂毆,在范的父母在場的情況下,直接用電腦修改原本只要范學業完
成就終止的合約,逼對方加碼簽下長達8年的合約,如果違約就要付300萬元。
6月自行參加《我要當歌手》比賽的范揚景,7月寄存證信函給樂觀音樂,表示當初並
非在自由意志下簽約,要求撤銷協議,對方則控他違約;台北地院傳喚換約當天也在
場的范母,她心有餘悸的說,當時鄭力銘衝到家中說:「我現在真的很想打死他(范
)。」她害怕得趕緊打電話叫兒子回來處理,鄭竟把兒子的頭推去撞牆、造成眼鼻側
結膜出血,原本想息事寧人,沒想到現在對方又反控兒子民事違約。
法官認定范揚景母子的證詞可信,原本的合約確實是只要他學業完成就終止,且可以
自行去參與小型演出,改成8年約後, 附加條文要他連任何演藝和音樂工作都不得從
事,明顯對簽約者不例,最後法官認定他應是受到脅迫,新合約被判無效。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729/3833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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