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Lacus0827: 如果是真的是沒錢開Super Max的問題 那球團也有鍋要背 04/15 10:14
: 推 hydeless: 哪有鍋?整個聯盟真正值Super Max的只有兩個人而已 04/15 10:15
: → Lacus0827: 是這樣講沒錯 但我們都願意把錢開給某位養老了w 04/15 10:17
: 推 hydeless: 小市場球隊這五年200m開下去非同小可 04/15 10:17
: 推 hydeless: Pau的約在怎麼爛,有兩年就解脫了,不可跟延長Super max 04/15 10:21
: → hydeless: 相比 04/15 10:21
: → hydeless: 我覺得要歸納出:不端出Super Max = 馬刺有負於口愛 04/15 10:27
: → hydeless: 這種結論有點危險 04/15 10:27
: → hydeless: 口愛Super Max一下去,他開始領那份薪水的那五年絕對會 04/15 10:40
: → hydeless: 超越TD的比率很多,而且持續五年 04/15 10:40
: → csy1911: 給Kawhi Super-Max不是明智之舉+1 04/15 10:51
: 推 blackdevil: 如果可愛背後真的是為了計較super max,真的很失望, 04/15 11:09
: → ClutchShot: 可愛如果堅持要Super-Max 那就真的好聚好散了 04/15 11:38
這篇只就規則與CBA來講,不涉及其他。
首先,NBA對於球員能拿到的起薪有上限,
為「團隊薪資上限的若干百分比」,依年資而定。
0-6年以內球員 25%
7-9年球員 30%
10年以上球員 35%
但為了讓母隊更能夠留下表現傑出的選手,
有所謂的「指定球員」(Designated Players),
可以「跳一級」拿到比自己目前年資高一級的起薪。
可是,指定球員薪資並非球隊指定或球員意願就能達到,有相當嚴苛的條件需要達成。
去年的夏季,就有幾位達不到條件的球員,比方說Gordon Hayward。
所以我們先界定一下,所謂的「SUPER MAX」指的是跳一級薪資的指定球員條款。
這篇要討論的也就是「Kawhi Leonard與指定球員條款」。
首先,因為Kawhi合約還在跑,
所以我們得先看合約存續期間內的extension與renegotiation,
有個人可以當例子:James Harden
他在生涯第三年打完之後,被交易到現在的球隊,然後簽下五年新秀延長。
三年跑完之後,2016/07重新議約,簽下四年合約(第四年Player option)。
之後隔年因為新CBA上路,Harden符合指定球員條款,簽下延長合約。
這時候我們可以看Coon's FAQ,「合約可以在存續期間內重新議約嗎?」
http://www.cbafaq.com/salarycap.htm#Q59
四年或以上的合約,可以在第三季之後提前議約。
「合約可以延長嗎?」
http://www.cbafaq.com/salarycap.htm#Q58
「什麼是指定球員條款?」
http://www.cbafaq.com/salarycap.htm#Q24
Harden因為符合指定球員條件,在這時接受了球隊的延長合約(綁六年)。
年資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球季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2為21-22球季,以此類推)
2012年 6M
新秀延長 6M 14M 15M 16M 17M 18M
2016議約 26M 28M 30M 33M(PO)
2017延長 28M 30M 38M 41M 44M 47M
起薪的38M是預估,「該年薪資上限的35%」,如果NBA收益有變,金額可能減少。
而以Harden的年資來看,他會在第10年(也就是年資9年)時拿到35%,
其實只比一般規定(年資10年)早了一年而已,但延長後為一張六年合約。
回過頭來看Kawhi Leonard,他在新秀合約跑完之後,2015/07成為自由球員,
隨即以Larry Bird exception跟馬刺簽下合約,五年90M。
最後一年(19-20)為Player option。
這邊要注意的是,當時的指定新秀球員條款(又稱Rose條款)跟現在不太一樣。
◎ 入選前三隊兩次
◎ 被選為明星隊兩次
◎ 拿過MVP
現在的標準是(新秀跟一般球員均適用同一標準):
◎ 入選前三隊,該年或是三年內有兩次
◎ 入選最佳防守球員,該年或是三年內有兩次
◎ 三年內拿過MVP
第二條我甚至覺得根本該稱之為「Kawhi Leonard條款」,因為:
Kawhi Leonard,2014-15 Defensive Player of the Year
但2015年的CBA,最佳防守球員是不能成為指定球員的。
所以Kawhi Leonard的首年薪資只能是25%起跳,且隔年NBA薪資大漲,
他這張合約有點生不逢時,但2011梯的NBA球員都有這種狀況,不只他一人,
也是現在所謂「薪資紅利」的梯次,包括Klay Thompson等人都是。
而現在的Kawhi Leonard很明顯地符合指定球員延長合約。
2015-16 All-NBA (第一隊)
2016-17 All-NBA (第一隊)
就算他17-18球季沒有入選,
也因為「三年內兩次」的關係,延長合約是適用指定球員條款的。
所以我們來看Kawhi Leonard歷年薪資跟未來推演:
年資 4 5 6 7 8 9 10 11 12
球季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3為22-23球季,以此類推)
2015年 3M
鳥權續約 16M 17M 19M 20M 21M
如果他想要一份延長合約,從19-20球季開始,
這時他年資8年,也就是「提早兩年適用35%」,比Harden要再早了一年。
19-20球季的薪資上限"預估"是108M,30%是32.4M,35%是37.8M。
可以很簡單的推算出來兩張合約的薪資差距:
19-20 20-21 21-22 22-23
32.4 35.0 37.6 40.2 145.2
37.8 40.8 43.8 46.9 169.3
其實也就是Harden那張延長合約的金額,
跟30%頂約相比,一年大約是有6M的差距。
結論:
由於薪資上限的水漲船高,其實就算不是指定球員,頂薪合約也已經高到很驚人。
但薪資上限提高也代表著資方收入的增加(薪資上限是從收益來的),
雖然金額上十分嚇人,但資方增加的收入(一般不會討論)也必定是更為嚇人。
Kawhi Leonard續約錯過了2015的指定新秀條款,而他現在符合指定球員條款。
這版CBA還要走五年,像這樣的CASE應該會一再發生,
各式各樣的狀況,對於研究薪資是個很辛苦但有趣的事。
以上。
有誤請指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