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罷免板主] Baseball

作者: JUNstudio (agGREssion)   2017-04-13 23:22:54
裁定:本罷免案暫停審核。
提案人資格:符合。
是否按照規定格式填寫:是。
罷免理由是否有效:認定暫時無效。請重新提案。
說明:
主提案人的罷免提案陳述兩點罷免理由,可參考下述連結:
┌─────────────────────────────────────┐
│ 文章代碼(AID): #1OvzwFq0 (Sportcenter) [ptt.cc] [罷免板主] Basebal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ortcenter/M.1491590799.A.D00.html │
└─────────────────────────────────────┘
小組長認為,這兩點理由「干涉板眾言論自由」與「任意刪文」有時間軸上的連
續關係,應該以單一個案來看待,因此,我傾向將其視在同一個理由。
而在這個事件上產生的板務討論,已在近日內透過 Baseball_BM 的相關討論讓
主提案人與板主有所交流,並能讓雙方理解彼此在此個案的立場而釐清論點,因
此我認為主提案人對此提案理由的合理性已不足夠。
但本罷免案已有八名使用者提案,且包含主提案人共有七位使用者通過資格審核
,基於尊重其立場,因此希望這六名通過資格審核的聯名提案人協助重新提案。
重新提案:
1. 請原案的六位聯名提案人自行協調出一位新提案的主提案人。
六位使用者如下:AquariusTACO wkf keyin liu31636 abc55322 hunder31
2. 請新提案的主提案人按照格式重新提出罷免案。
3. 除了原提案的罷免理由以外,請再列出最少兩點罷免理由。
鑒於棒球板板務繁瑣,僅以單一個案作為罷免理由,難免淪為以偏概全之譏。
因此為了補充本案的完整性,請再針對該名板主其他不合理板務事項,再列舉
兩個不同個案產生的罷免理由。
至於原提案的罷免理由,可以簡略成一行,這邊舉例如下:
「處理悍將球員文章時,未有合理解釋即過度干涉使用者言論自由」
這樣一來其他罷免理由也有足夠空間可供撰寫。
4. 新提案的聯名提案人限定由上述使用者參與。
畢竟原提案這些使用者也有參與,就麻煩繼續協助新提案了。
5. 請 fisa 自行決定是否要參加新提案成為聯名提案人。
資格審核:提案人資格符合罷免辦法規定之資格
┌─────┬──────┬───────┬──┬┬────────────┐
│ │ │上站-文章-劣文│審核││相關看板討論程度(註) │
│ │ │>1K >100 <1│結果││棒球-Elep-Guar-Lion-Mo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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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案人 │fisa │4119- 315- 0│通過││ 3- 0- 0- 0- 1│
├─────┼──────┼───────┼──┤├────────────┤
│聯名提案人│AquariusTACO│2407- 137- 0│通過││ 3- 0- 0- 0- 0│
│ │wkf │3204- 270- 0│通過││ 0- 0- 2- 1- 0│
│ │keyin │4559- 408- 0│通過││ 17- 0- 0- 0- 0│
│ │liu31636 │2937- 197- 0│通過││ 3- 0- 0- 0- 0│
│ │abc55322 │1860- 285- 0│通過││ 4- 0- 0- 0- 0│
│ │hunder31 │3849- 114- 0│通過││ 0- 0- 0- 0- 0│
│ │frankchin │1216- 74- 0│該名提案人未過審核視為無效提案人│
└─────┴──────┴───────┴──┴┴────────────┘
註:附上提案人於相關看板的總文章數,做為了解提案人參與棒球群組的補充資料。
此欄統計資料不影響審核結果。
相關文章數量皆統計至 4/14 以前。
相關看板除了棒球板外,隊板以英文板名前四碼代稱,並根據字母順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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