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罷免提案] Baseball板

作者: FlyFreedom (福利蛋™)   2014-11-03 01:30:10
裁定
本罷免案於11/02/2014 02:59:27 Sun期滿由系統自行關閉。
經審核,未符合罷免組規 #1Bhqpmr_ (Sportcenter)「四-1) 罷免案成立標準」規定,
裁定本罷免案不成立。
說明
依罷免組規 #1Bhqpmr_ (Sportcenter) 三-4):
參與表決時,
於「請問您 (Y)支持 (N)反對 這個議題:」題選擇「Y」或「N」後,
於「請問您與這個議題的關係或支持理由為何:」欄,
選擇Y者一律限填「贊成罷免」四字、
選擇N者一律限填「反對罷免」四字,
方為有效票。
依前開規定經清點後,選擇 Y 者無效票如下:
(為避免複述無效票之立場,隱去其文字)
6.kaojet
8.namytpme
9.matsuikazuo
11.samok
17.stillcolor
總計選擇 Y 者共 17 票,其中有效票為 12 票。
選擇 N 者無效票如下:
(為避免複述無效票之立場,隱去其文字)
4.fireneo
5.Tamama56
6.overseaking
10.snake17
總計選擇 N 者共 10 票,其中有效票為 6 票。
本案總投票數為 27 票。
有效「贊成罷免」票數佔總投票數約44.44%,
有效「贊成罷免」較有效「反對罷免」票數高出 6 票。
依罷免組規 #1Bhqpmr_ (Sportcenter)「四-1) 罷免案成立標準」規定:
「有效『贊成罷免』票數佔總投票數 60% 或以上、
且『贊成罷免』較『反對罷免』票數高出 25 票或以上,
該罷免案成立,否則該罷免案不成立。」
本罷免案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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