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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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randon0415:說明一下 我帳號借LuEggs 幫整理精華區 07/07 22:58
: → brandon0415:這水桶是他用的沒跟我說 我剛才發現 07/07 22:58
: 依據共用帳號禁止原則 #17dpxXMZ (ID_Multi)
: 一.原則上禁止兩人或兩人以上使用同一帳號
: 二.若因板務有需求者,板主得向帳號部(ID_Multi板)申請一共用帳號,並提供相關資料。
: 資料包括帳號名稱、此共同帳號之使用者為何、申請原因。
: 帳號部保留是否接受申請之決定權。
: 三.檢舉辦法如下
: 1.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 2.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等。
: 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 3.檢舉流程
: (1)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 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 (2)若被檢舉事由與小組事務有關,由該小組小組長向群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 由群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 (3)若為其他重大公共事由,則向板務站長申請,或來信向帳號部詢問。
這件真的是我不對 也到過歉
讓我上了重要的一課
不過joh大好像不符合
本版7391篇以說明j大卸任
1.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所以這檢舉不知道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