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改判-williamken55 (重要議題)

作者: Himiko9975 (jasto9975)   2023-10-16 04:17:54
本文主旨:
依組務板#1bA_3NmG一文,原先於#1b4-4nWM認定違規人williamken55處分水桶10年,改判
3-6+5-2,處分水桶60天。
10/16/2023 02:28:38 Himiko9975 解除 williamken55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632天)
理由:#1bA_3NmG
10/16/2023 02:30:07 Himiko9975 暫停 williamken55 發言,期限為 40 天
理由: 依據#1bA_3NmG (L_Recreation)水桶改判
簡單說明:
(一)依據#1bA_3NmG一文,被檢舉人下次受板規處分時應以最嚴厲之對待,即再度違反
3-6即以1-1處分。
(二)由於本次空氣單下一百萬事件,未來被檢舉人於本板提及任何下注狀況及賺賠結果,
相關類似言論包括但不限於「送錢」、「錢就一直來」、「早說點滑鼠錢就一直來」、「
收不停」、「感謝佛剛每天送錢」、「不能只有我賺錢」、「X.X大買起來」,可參考本
板#1b4MWuAr一文,需檢附相關單據供其他板友檢視若無則直接以鬧板論,我這邊得有發
現就會直接處理,不待板上使用者檢舉。
最後提一下,組務提及本板涉及賭博等不符合學術網路討論之範疇且以多次被政府有關單
位盯上,雖僅揭示被檢舉人日後發表前述類似言論需檢附相關單據供其他板友檢視,但僅
要求被檢舉人顯然不合理,日後倘若有其他板上使用者發表如(二)所提及之類似言論,根
據文意足以認為使用者並非是單純意見表達,而是有使其他不熟悉運動彩券之使用者忽略
投注風險之可能時,一律檢附相關單據以資證明。(請注意是根據文意,也就是從你的推
文所組成的文句去判斷,倘若只有一句推文提到類似言論,目前會先認定是意見表達。)
這邊有一個問題是,相關單據仍是站外的事物,理論上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要求使用者檢附
,目前這樣處置我其實也有些無理,不過想不到更好的方案,不可能只要求某甲而某乙、
某丙乃至某丁都不用受此一規定限制吧?(目前先擱置一律檢附單據以佐證「送錢」
等類似言論,我覺得仍有必要與板上使用者溝通,再行考量)
如果你認為我管得太多,也許真的是,但目前看組務之意見是這樣的言論跟暗黑有同等之
風險在,會使本板離關板的日子更加接近,試想一下本站基於學術網路的資料所建立的,
初始目的是學術目的,而這個站中有看板在宣揚說運動彩券是送錢,怎麼買怎麼賺,先不
考慮賭博一事,就連投資有價證券都有其相關風險,怎麼可能有一種東西是毫無風險而且
幾乎是不撈而獲?政府有關單位會怎麼看?本板只會越來越接近外界所認為的「賭博」。
以上
舉個例子:
某甲:OO萬定存,等下結束就可以去買車了
某甲:這場怎麼看都會X.X大(小),我先進場了
某乙:哇!這場X.X大沒買到,可惜這場送錢場
某乙:佛心公司、佛!
某丙:這場X.X大抵押房子進場了,不可能贏不了錢
某丙:等下躺在床上等領錢,你還沒買嗎?
某甲、某丙倘若未檢附單據,一律以3-6處置,尤其抵押房子買運動彩券這種一般社會大眾
理應會多加審慎評估投注風險的行為,你說你沒有單據顯然有違常情。
補充:如果覺得我管送錢等類似言論太過頭了,我這是在剝奪各位的言論自由,我沒有意見
,你們可以去(L_Recreation)板申請罷免我就是了,不過我最後提一個問題,既然本板是
站方底下的某一個看板,基於學術目的在學術資源上建立的批踢踢能否接受假球、OO墜機
、OO死全家等言論呢,今天我嚴格處理了「送錢」這樣的言論,日後又有人來吵為什麼批
踢踢可以出現OO死全家、快點被車撞死等言論?那我要不要處理,各位也可以給意見,不限
於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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