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運彩版運作之建議

作者: liunhow (七斗才)   2021-06-26 03:02:17
這版即將要關了!?
不知道有多少人意識到,
再過不久就無法邊看球邊噴話了。
我在運彩版的時間說長不長,
大約快五年的時間。
有鑑於goal版大的即將辭職,
在此發表一下運彩版的運作模式淺見。
(賣弄一下政治學)
孟德斯鳩提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主張,
奠定了政府權責分立的基礎。
以板上而言,
版主代表行政權,亦是象徵該版的存在。
版規代表立法權,目前的版規是採取所有人共同決定。
關鍵來了,司法權哩?
目前司法權是由擁有行政權的版主兼任,
這狀況就很像縣市長自己又要當法官一樣,
一來缺乏合議審判機制,
二來行政兼司法會忙得不可開焦。
有鑑於此,以下是我的幾項建議。
1.由版友投票選出三個或五個申訴審理委員,賦予其審理正當性。(正當性即為,你選擇他
,就該服從他的決定)
2.申訴審理委員一季遴選一次,並賦予優渥P幣為酬勞。(發祭品者,亦可優先發放給委員)
3.版主不兼任申訴審理委員。(確保行政及司法分立)
4.申訴審理委員輪流擔任委員長,一個禮拜輪一次。
5.除顯然的字眼上的違規,如穩了。版主可以直接裁量權。
其餘有疑義,或是一個月以上水桶事件,
版主收到申訴信後,須將信轉寄至申訴審理委員。
6.申訴審理委員於三日內做出決定,並投票表決該申訴案是否成立。
(因為是奇數委員,所以會有絕對多數決)
必要時,由委員長召集委員互相討論,並依照情節輕重,做出加重或減輕的裁罰。
7.申訴審理委員若判決申訴案敗訴,亦可對提出申訴者反制,例如將原告水桶或禁止一定期
間再申訴之處分。
(就跟打輸官司,原告也要賠錢的道理一樣。順便減少檢舉魔人)
8.委員長將最終審理結果(包含是否要對原告或是被告做出處分)回寄給版主,並由版主公佈

由於成為新增版主的資格頗困難,
特別還要有學術的e-mail認證。
因此我希望goal大能續任版主,
並把申訴的重任由申訴審理委員分擔。
版主只要負責公告,以及與運彩版同存即可。
上述建議,還請版主及版友酌參。
報告完畢,恭請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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