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員工保密合約書

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19-05-24 01:38:14
※ 引述《vcidt ()》之銘言:
: 通常進入一份新工作都會要簽員工保密合約書
: 一直很好奇這樣合約的效力與該如何認定保密這件事
: 合約內容如下(網路上找的範例保密合約):
順便來聊一下萬年著作權的問題.
在上班時間及地點寫的東西"除非契約上有特別約定"都是屬於公司的.
不要心懷僥倖硬凹.
要寫自己的東西要用下班時間. 佐證:上傳時間是下班時間+不是公司IP.
最好領域不同. (ex. 公司工作是桌面應用, 下班寫手機App)
要寫開源的東西. 請鼓吹公司開源. 然後才參與. 這樣自己貢獻的東西因為開源了.
將來(離職後)當然就可以使用. 注意授權類別.
要寫相同功能的東西. 不可以完全相同.
如公司的類別 ClassA 有 ABCDEFG 等功能 .
自己寫的東西叫做 ClassB 也有 ABCDEFG 功能.
ClassA 跟 ClassB 恰巧名稱都取作 AnimationTimer
那麼將來舉證的時候就會不利.
規避的方法是
. 程式碼一定要自己重打重寫.不可以直接複製.
. 命名一定要不同.
. 功能跟設計要更進步.
. 直接參考公開的資訊(譬如說其他人公開的技術文章/或是其他開源專案).
這樣舉證的時候才會有利.
程式碼的著作權在法律上其實跟繪畫/小說著作權很像.
明眼一看就知道是不是複製貼上.
但是公司內部的程式碼是機密. 原告方根本無法舉證對方抄了自己的程式著作
(開源或是網頁前端當然就不在此列)
甚至有 負責比對相似度/負責混淆相似度 的商用服務.
再往上應用層.有人做了寶石方塊.絕對不代表其他人就不可以做寶石方塊了.
著作權多半攻防是:這程式碼是不是直接複製過來的.這圖是不是直接複製過來的.
案例
刀塔傳奇 跟 Heroes Charge 的官司
(這案例是整個專案被外流後換皮,硬碼的彩蛋都忘記修掉,
但是最後的訴訟攻防似乎因為沒有效益所以在一次不起訴處分之後就沒有繼續上訴了)
刀塔傳奇 跟 Blizzard 的官司 (這案例攻防是在設計面,以付錢和解告終)
神魔之塔 跟 龍族拼圖. (類似於抄知名品牌鞋款,就看在哪裡告,值不值得)
俠客風雲傳 與 武林群俠傳 (這個是公司不做的案例自己離職繼續做,
口頭約定不算數.營收四千萬判賠兩千多萬)
玩法著作權非常難以舉證.
商業模式的專利非常難以成立.
系統專利多半都要綁硬體或伺服器架構.基本上不是一般人會碰到的議題.
最後是競業禁止(讓人不能用專長討飯吃)
競業禁止多半要伴隨著明確的限制:
. 同時限制業種 地區 時間
. 一定職等職級以上
. 附帶優惠條件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9-05-24 02:12:00
很多人不知道競業禁止若沒有簽約前約定的優惠條件,在比例原則下是不成立的。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9-05-24 11:35:00
還是刷刷題比較輕鬆
作者: w0005151 (藍廳)   2019-05-24 14:19:00
請問一樓這是真的嗎?所以就算簽名了也沒有法律效力?要給一筆錢之類的才算數?y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05-24 14:30:00
是阿
作者: TheOneisNEO (Thomas Anderson)   2019-05-24 14:41:00
合約不是簽約就一定有法律效力 要合乎法律規定
作者: crossdunk (推噓自如)   2019-05-24 14:50:00
要給錢啊 我記得是競業條款期間的月薪一半吧 ?
作者: dalconan (寒江雪)   2019-05-24 15:49:00
一半是低標。
作者: vcidt   2019-05-25 09:05:00
寫的很清楚 謝謝你幫忙解惑
作者: shortoneal (不告訴你咧)   2019-05-25 10:23:00
借本文想問一個狀況(非自身狀況)如果說簽offer的時候已經表明薪資已經包含未來的競業禁止的補償,這樣行得通嗎?我知道競業禁止不允許包含在薪資內,但是如果明文表達你也簽下去了,能成立嗎?就是寫明本薪三萬,競業禁止三萬,總共六萬月薪給你
作者: j0958322080 (Tidus)   2019-05-25 12:03:00
問題是禁業條款有年限,這應該行不通吧
作者: NDark (溺於黑暗)   2019-05-25 13:31:00
同樓上 要有時限 否則上法院的時候會有爭議.@shortoneal 有實際案例 某公司 會定期簽 本薪之外 簽約金這個簽約金 通常也會附帶如果離職要賠回去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9-05-25 14:36:00
其實是公司玩法太髒 各目簽約金當薪水在談條件一來壓低本薪 二來離職綁手綁腳.
作者: windlll (我要工作阿)   2019-05-25 16:42:00
講個好笑的,合約簽不得透漏薪水,面試新人卻問對方前份拿多少,你當對方沒簽保密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