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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armercury (jason多解多拿碎片是嗎?)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
時間: Fri Nov 9 17:02:53 2018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立院三讀《就服法》 月薪未達4萬元職缺禁寫「面議」
3.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
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
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現行法條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
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等為由,予以歧視。藍委陳宜民等人提案
,應加入星座、血型、命理等非科學依據的歧視標準,他認為,職場實務中,的確有不少
案例是因星座、血型等問題面臨升遷或是求職困難,應修法條列其中,保障民眾就業機會
平等。不過初審時勞動部官員認為命理不像性別、種族、出生地等明確特徵,是相較難以
界定的標準;最後勞動部長許銘春讓步,同意將星座、血型納入條件,但命理予以刪除。
未來若有雇主有對求職人有相關歧視,可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另在台聘雇外
國人可從事工作中,原先限定短期補習班僅能聘僱外國語文教師,立委王育敏等也提案放
寬為不分學科的專任教師,修法後將替現行外國專業人士入境從事補習教育,卻不能從事
語文以外教學工作的困境解套。(林惟崧/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09/1463438
※ 編輯: Deltaguita (118.163.59.85), 11/09/2018 19:00:13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8-11-09 21:50:00其實以後就通通寫個最低薪到4萬,一樣是範圍阿
作者:
ppHomer (三腳貓)
2018-11-09 22:01:00"寫個最低薪到4萬" << 提升平均工資 很好
作者:
dil79975 (醬汁呢(′・ω・)*)
2018-11-09 22:36:00以後都寫22K~40K
作者: bosshsieh (BossHsieh) 2018-11-10 00:13:00
寫2萬你會應徵嗎
作者:
gpctv (gpctv)
2018-11-10 01:59:00選舉伎倆啦!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8-11-10 02:49:00KMT終於有一個提案是過的XDXDXDXDXD
作者: riddlefree (一劍十年) 2018-11-10 19:52:00
就算明示又如何?像有些公司,內規不用35歲以上,但職缺上也不會寫,能拿它怎麼樣?
作者:
copyer (none)
2018-11-11 11:14:00至少不用浪費時間, 結果報22k...
作者:
apley (佛渡有緣人)
2018-11-11 11:20:00至少方向是對的啦,總比宗教法好... XDDD
作者:
xo1100 (蝦蒸河粉)
2018-11-11 21:23:00我們這份工作絕對有四萬 看考量到你學歷經歷還不足確認能勝任此職務 如果從2xk開始上調您能接受嗎
作者:
aacs0130 (æ¹›éˆ)
2018-11-13 00:52:00推推,先有下限,再有上限
要配套強制各刊登單位月薪要刊登的必填欄位要配套規範各刊登單位,月薪要列為刊登的必填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