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ara61213永久禁言 (8/17 12:27更新)

作者: s89227 (Kei)   2017-08-17 12:19:10
sara61213
要求刪除徵才文
故文章刪除並永久禁言
徵才文紀錄於置底
(待另一板主編輯文章)
===
(8/18補充)
板規:
A-0:徵才文禁止刪除,因PTT為免費平台,非付費徵才平台,留存相關資訊為重點,
禁止po文後刪文,若有發現自行刪文或來信要求刪文一律不處理,徵才時視同
已了解該規範,若堅持刪文者 紀錄帳號與公司在案並永久水桶後方可刪除。
發文者多次來信表示要刪除文章,
同時也說能夠接受板規中
「堅持刪文者紀錄帳號與公司在案並永桶」
這個部分的處置,
更在板主處理前將整篇文章內容刪除成空白文,
因此就目前板規來看,
永桶是符合板規規定的,
因此暫不改判。
沒有想到會引起爭議,
我稍後會再與另一名板主討論。
(8/19二次補充)
經板主們討論,
我們皆認為此次判決是符合現行板規規範的,
會讓人誤會的部分應該是我沒說清楚時間先後順序,
很抱歉。
這次事情的時間順序如下:
sara61213張貼徵才文
sara61213因為文章被m無法自刪,來信要求刪除
我回信表示板規規定徵才文不可刪
sara61213編輯文章將資訊(公司名、職缺、工作待遇和內容等)以XXX代替
sara61213再次編輯文章將所有內容刪除並將標題改為「-」
sara61213來信表示希望以板規「永桶+記錄在案換取刪文」的方式處理
我公告並刪文&永桶
===
作者 sara61213 (YiAn) 看板 Soft_Job
標題 [徵才] GPS大廠徵軟體工程師
時間 Mon Aug 14 20:47:38 2017
───────────────────────────────────────
公司名稱,統編(中華民國以外註冊可免填):台灣國際航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填寫詳細至號):汐止廠:樟樹二路68號,林口廠:龜山區華亞二路270號
職缺:軟體工程師:GPS相關產品開發,導航系統開發。移動設備應用開發。嵌入式系統
Linux內核驅動程式編程
(多職缺可自行增加填寫)
職缺能力經歷要求:熟悉C,C++,JAVA和多線程編程。熟悉Android/Linux平台應用開發。
多益600分以上。需有碩士學位。
員工是否需自備工具? (是/否) :否
薪資(月薪):依經驗核心 約50K起
薪資(保證最低年薪,必填項目): 14 個月
年終獎金計算方式:底薪計算/全薪計算 底薪
****以下工時與加班費必填,不填刪文水桶****
工時:8:00~17:00 中午休息12:00~13:00
每日工作時間: EX:10:00AM~6:00AM (八小時) 中午休息(12:00~1:00)
每周工作時間: 8*5=40
雇主無明訂之工作時間,如Remote等派遣性質工作
請徵才者需附上平時最大工時,不可超過40小時
超過需給付加班費,否則不得PO文
(需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小時。
(補休不算符合勞動基準法,需有加班費,否則仍算是違法)
(須符合國訂勞動基準法)
**無須加班仍須填寫加班費制度**
**可直接填寫加班費比照勞基法,低於勞基法禁止發文**
加班費制度:比照勞基法
如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者,或單週超過40小時者,應依法給付加班
費,其標準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
(1)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1以上。
(2)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3分之2以上。
補休使用需員工同意,經錄取員工檢舉無加班費,一律轉發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
工作環境與該職缺團隊介紹:
工作福利:年終 端午 績效獎金 生日 中秋禮卷
公司分紅與獎金:績效獎金
公司介紹: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產業龍頭
人資或徵才聯絡方式: iris請寄履歷[email protected]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7-08-17 12:51:00
幫QQ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8-17 13:19:00
幫qq
作者: kurtsgm   2017-08-17 13:37:00
XDDDD
作者: vi000246 (Vi)   2017-08-17 13:43:00
超慘 被永桶結果徵才文還看得到XD
作者: asleisureto (ASLE)   2017-08-17 13:51:00
還有保18的話薪水還滿不錯的啦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7-08-17 18:24:00
幫Qq
作者: Chris926926 (Jan Egeland)   2017-08-17 19:09:00
QQ
作者: jakert123 (kaka3315)   2017-08-18 00:05:00
這啥規定XDDD
作者: bemyself (self)   2017-08-18 02:10:00
要求刪徵才文要被永桶 啥道理
作者: crainlin (rain)   2017-08-18 08:35:00
不敢留下記錄的公司,活該
作者: yyc1217 (somo)   2017-08-18 09:25:00
如果刪除徵才文是違反版規的 為什麼版主就可以刪除?應該是拒絕這個要求吧要求刪除徵才文應該沒有違反版規 因為並沒有真正刪除該文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7-08-18 09:41:00
感覺強制背黑鍋了 應該是要禁那email的公司
作者: hidog (.....)   2017-08-18 09:42:00
應該是可拒絕刪除文 但是沒必要水桶吧@@
作者: stellvia2359 (Astral)   2017-08-18 10:48:00
樓上一堆不清楚事情經過,是作者先利用編輯把內容刪光光的 這樣跟刪文有什麼兩樣?永桶完全自找
作者: hidog (.....)   2017-08-18 10:49:00
這樣的話建議寫在公告內,避免他人誤解@@
作者: alan3100 (BOSS)   2017-08-18 13:30:00
我的意思是那email看起來是人力仲介公司 不是內文那一家因為說還沒編輯登記 只是想提醒是否會桶錯
作者: Ghosso (居關)   2017-08-19 00:57:00
感謝解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