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KernelChen二犯政治推文水桶一個月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12-13 22:31:17
KernelChen於公告再次進行政治推文
本板不爭論台灣是不是國家此政治問題,因此問題與軟體工作無關
再次於公告中推文依據板規一
二犯者水桶一個月
另本板之處分,除徵才文外,都經使用者檢舉才進行審核
板務不主動處分法律外之事件
此篇政治推文原推文與此篇之懲處皆依據板規一進行判決
若有不服請依PTT站規進行站內信溝通
請檢附與軟體工作之相關性
若無請理由直接申訴至小組組務
由小組長進行裁定
以下為證據二犯政治推文
→ KernelChen: 台灣是不是國家 應該無關政治吧 因為就不是啊= = 12/13 18:47
│ 文章代碼(AID): #1OJvU-xx (Soft_Job) [ptt.cc] [公告] 政治推文警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81611198.A.EF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7 Ptt幣
作者: abc0922001 (中士abc)   2016-12-13 23:11:00
他很在意這種事XD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12-13 23:18:00
死好
作者: terryyamg (少說多做 多說多錯)   2016-12-13 23:28:00
google此人ID 只能說..滿滿的水桶...
作者: GuYueHu (GuYueHu)   2016-12-14 00:13:00
XD
作者: Yukiatsu (雪集)   2016-12-14 00:33:00
哈哈水桶哈哈
作者: dreamnook (亞龍)   2016-12-14 05:48:00
台灣就是(ry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6-12-14 09:14:00
枉我一番苦心QQ
作者: iverwei (iver)   2016-12-14 09:24:00
推
作者: interboard (影特伯)   2016-12-14 10:10:00
是說推文還好吧?又不是發文回文推文跟軟體業無關的可多了如果推文跟軟體業無關就犯版規也太嚴格了解 謝謝版主回應
作者: s678131 (Mu)   2016-12-14 13:14:00
桶的好
作者: O187 (187cm)   2016-12-14 17:01:00
版主讚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6-12-14 17:15:00
是否往後附上推文之該文標或網址, 要找才知該篇.
作者: wild0522 (wild0522)   2016-12-14 22:15:00
這傢伙累犯了 桶他剛好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6-12-14 23:14:00
他的推文無關軟工沒錯 但他的推文是該篇文章討論的事情今天有人檢舉他 完全是因為他說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嘛風向不對讓很多人不爽 我也很不爽說台灣是中國一省的人但不應該風向不對就水桶啦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是因為政治不正確啦 但是版主的官方說法一定又是啥有人檢舉啦 不符合軟工主題啦 這種屁話我也很會說啦 我怎麼看就是有版友吵架 某一方哭哭找版主討拍拍 版主就看風向做判決別講得一付於法有據完全沒爭議的樣子如果他的那些推文是在討論軟工的文章下所推 水桶合情理但那篇本身就跟軟工無關啊你要桶應該是在erttyy那篇來桶才合理人家在你的公告底下討論跟你的公告相關的事 就把他水桶不就表示版友可以在別人的文章底下討論政治 這板主不桶但如果有版友在版主的公告底下質疑版主 那這一定要桶我說這麼多版主你有覺得我在嗆你嗎?你是不是想桶我啊?因為我今天站出來幫K版友講話(雖然我也不認同他的話)會不會有人檢舉我說我推文與軟工無關?啊有人被水桶這是版務 版務是不能討論逆?說啥一般情況下不需要太擔心 當年猶太人被捉進集中營時法西斯也說你只要不是猶太人你就不用擔心okok 分享開源的文章扯政治這一定要水桶的啦 啊幹你就不是因為那篇才水桶他的啊 我再說一次 他在人家開源的文章下扯政治 你不桶你不桶你不桶 你桶的公告那篇推文如果有一個人殺人 法官判他亂丟垃圾死刑 你覺得對嗎喔 你一定會說:殺人犯被判死刑ok的啊 幹那罪名是亂丟垃
作者: fei6409 (fei6409)   2016-12-15 00:13:00
可是現在是判他亂丟垃圾累犯禁足一個月
作者: guest0079 (SpongeBob SquarePants)   2016-12-15 00:13:00
圾是怎麼回事? 還有啦 要說道理別只是用一堆問號啦還有啦 小到討論版務 大到討論國家大事都一樣 通常都是出事了才會有人出來討論啦 環保公安核安所有問題都一樣不要嗆人說:平常都不討論版務!只有在有人被桶才討論啊不是廢話嗎 太平盛事誰跟你談刑罰啊 啊有人被水桶 我難道就不能說幾句話嗎 非要嗆人平常不理版務 有必要嗎我拿死刑拿舉例啦 我沒笨到把水桶一個月當成死刑啦也不會有人把水桶一個月當成死刑啦 別轉移焦點好嗎你戰場一直開我實在是沒辦法一個點一個點去回應你咧我也不是在挺他啦 也不是在嗆你啦 而是有時候常常會有版友互看不爽在吵架 版主不該選邊站啦其實版主選邊站也ok啦 所以你發了一篇公告 正常人看到版主發了篇公告針對自己的推文 一定會站出來為自已說話結果第一次警告 為自己說話的算第二次累犯 啥?這算啥請問在法庭上事後被證明有犯罪的犯罪 當初在法庭上說自己是無辜的 沒有馬上承認犯行 請問他算做偽證嗎?被證明有罪的罪犯 在法庭上曾經努力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算做偽證嗎? 努力捍衛自己算犯罪嗎?這人之常情 當然不算犯罪啊 不然開庭等於是陷人於罪今天你針對KernalChen發出公告 人家就不能捍衛自己嗎人家在你的公告下面悍衛自己 結果被你水桶 這算什麼好啦 隨便啦 話就說到這邊 不想聽的永遠就是不想聽只是希望別因為這樣就把我打成中共的同路人、水桶我
作者: remhom (CIS)   2016-12-15 07:17:00
支持版主,明明桶的很清楚,怎會有人一直鬼擋牆??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6-12-15 09:30:00
捍衛自己不代表不用遵守板規
作者: Ekmund (是一隻小叔)   2016-12-15 09:50:00
是捍衛自己 還是捍衛自己言論正確性?他公告補推的推文可不是什麼覺得判決有損自身權益才推是覺得自己講實話而已 我才提醒他問題在事件而非事實但你看他後面回那串捍衛的是行為正當性還是發言正確?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12-15 10:41:00
你可以質疑判決內容 但質疑版主選邊站 其實就過了
作者: Sidney0503 (Sidney0503)   2016-12-15 10:41:00
等版務申訴再回就好
作者: superabea (Myself)   2016-12-15 10:55:00
永久水桶好了XD
作者: red0210 (My Name Is Red)   2016-12-15 12:58:00
k某看到這篇推文應該會笑死
作者: buper (ymsrc)   2016-12-15 14:08:00
(噴
作者: wild0522 (wild0522)   2016-12-15 15:30:00
K很習慣被桶,而且還有分身可用,G在講心酸的
作者: bndan (seed)   2016-12-15 16:45:00
這也能護喔= = 就一犯警告 二犯上路而已...
作者: Letter1530 (白手起家好難...)   2016-12-15 17:42:00
被捅到底有什麼大不了可以這樣護航...
作者: sunnyszuszu   2016-12-15 19:27:00
作者: locklose (允)   2016-12-15 20:03:00
就年終領到吃飽太閒。
作者: roycsw (洛伊or阿葉)   2016-12-15 21:17:00
這ID有點印象,應該是正常發揮啦...
作者: buffon (簡 單)   2016-12-15 21:59:00
人家崩潰快滿兩年了 正常能量釋放 勿怪
作者: bemyself (self)   2016-12-17 09:44:00
只要有留底就ok了 水桶我並不在意 XD 我只是說出事實啊
作者: wild0522 (wild0522)   2016-12-20 03:41:00
開分身出乃了呦
作者: sforzando (小康)   2016-12-22 22:14:00
偽證那個例子真爛,無罪的主張跟證據是不一樣的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