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置一個色情網站
由於散佈了違反兒少相關法令
網站開發人員是否有法律責任?
伺服器管理人員是否有法律責任?
參考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
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
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7-22 01:45:00伺服器架在國外@@ 沒事
作者: iFEELing (ing) 2016-07-22 01:45:00
要談法律之前要先弄清楚人事時地物....兒少跟刑法又是兩個不同範圍 意圖行為結果都有不同找專業的協助會比你自己翻法條瞎猜好得多
作者:
alog (A肉哥)
2016-07-22 02:55:00如果單純講法律責任 你看上傳的內容有侵權到當地的公司你一樣是GG以前有朋友手賤愛上傳侵權內容在網路上播給人家看人家公司早上門 談很久 最後和解找*賠了十萬出頭至於色情什麼的 看你要在哪裡經營 不是你放在國外就沒事大部分沒事會覺得沒事只是網站人家覺得還不需要動至於要怎麼避 我覺得網友沒有義務在網路上教這種事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6-07-22 07:29:00不會,但是你出事時,能跟檢察官說網友說沒犯罪嗎?你會想那麼多,代表你是個正義感的人,但是很可惜的是台灣的正義感不值錢。多的事幹非法的事,等到出事情就推的人。寫程式的人看人比較不足,其實違不違法,看老闆的言語就猜的出來了。
作者:
loseptt (loseptt)
2016-07-22 08:03:00內湖一堆賭博軟體 安啦 老闆早打點好了真的要抓人 鴿子會通風報信 在離職就好
作者:
hegemon (hegemon)
2016-07-22 08:22:00賭博軟體只要不在臺灣營運就不犯法…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16-07-22 09:25:00其實我比較想研究洗錢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6-07-22 10:13:00賭博軟體在台灣營運的一堆好不好?你知道你的老闆都跟哪些人吃飯嗎?
作者:
qooisgood (ä¸å‘Šè¨´ä½ )
2016-07-22 14:34:00其實賭博本來就只有罰錢 會判刑是開賭場不要講的賭博是多嚴重的事一樣
作者:
f124 (....)
2016-07-22 15:10:00我聚賭最多罰三千 你海上殺人關十幾年
作者:
sunbysea (忠言逆耳良藥苦口)
2016-07-24 11:09:00建議是不要做這種,就算世間法律允許,這種行業損德不說,死後的刑罰可夠嗆,所以還是選更好的domain做吧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6-07-25 19:23:00
老闆都不怕你是怕啥,營業上的法律責任追不到你身上怕的是以後工作會莫名的軟腳,才是要擔心的
作者: iFEELing (ing) 2016-07-26 00:22:00
什麼時候軟體工作要考慮死後的刑罰了 死都死了罰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