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開放未遵守勞基法(特定)公司之討論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6-06-05 17:06:40
提供一些意見好了。
我覺得既然版規要求符合勞基法(前提),
那就不應該存在「好公司、但無法符合勞基法」,
在版規認同勞基法前提,不符合勞基法就是有問題。
不然就是在版規外拉出獨立於勞基法的規範,
ex. 時薪規範、加班規範甚至是要求要一定薪水以上才能討論。
不然這樣會有自己打自己的問題。
另外坦白說,加班沒有加班費為什麼不會是問題?
那個別人只要做兩小時,但他要做十小時,所以加班費跟勞基法不好的論述。
說真的笑死人了,這兩個人薪水會一樣嗎?
你去找那個別人願意接一樣薪水的話,你幹嘛雇用十小時的人?
另外,員工自願加班,跟公司「要求」加班應該要分開看。
如果公司不希望員工加班,但員工自願加班,那沒有加班費是應該的。
(「時程過緊」的情況,這個我認為是「要求加班」)
我是看下來,我是不太懂為什麼這會是個特例啦。
在以前,會有問題的是遠端工作,
不過去年政院也發表電傳勞動遠距工作規範。
這塊現在應該更容易合法的去執行了。
所以我們到底在爭論的,是哪個點這些公司無法合法?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6-05 18:12:00
是怎麼樣的偉大高效管理制度 讓它可以違法亂紀呢
作者: anguso (唷!)   2016-06-05 18:24:00
是怎麼樣的偉大法律 讓它絕對適合各行各業?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6-06-05 19:06:00
什麼樣的 bios ,偉大到這麼多人用都沒問題了。
作者: SoftMen (軟男)   2016-06-05 19:55:00
絕對是win10 偉大到強制安裝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5 23:06:00
一定是win10 讓自動化遍及到每一天PC 從那以後平板的銷量又開始暴增了會讓薪資與福利優於一般公司的 優質公司 一般會卡兩點第一點就是勞基法強制員工上下班一定要打卡作為出勤的紀錄 這點基本上就算有給加班費 但用review的是不行的另外一點就是彈性工時有些軟體公司遇到專案在趕 會每天超過12小時加班但可能超過12小時加班的天數不多 大部分還是正常且也有給加班費另外一種就是 最麻煩的狀況對照薪資與福利都遠遠高於業界水沝準但就是沒加班費 等於是用年薪換加班費的意思至於工時不鳥你 這類外商都認為我請來的是高手你自己分配時間 我等於買斷你的一年剩下的我不想管了打卡 和 加班費 都免了蠻多高手喜歡這樣被尊重 然後pay有有到位這種公司基本上也只有1~2%的人可以去以上這些公司通通都是違反勞基法的
作者: qrtt1 (有些事,有時候。。。)   2016-06-05 23:16:00
@fe 不用打卡的公司,看起來也不能 PO 了。因為不合勞基法.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5 23:17:00
對阿 照板規不能PO喔如果寫有加班費 但是不用打卡 會被刪文QQ
作者: qrtt1 (有些事,有時候。。。)   2016-06-05 23:21:00
看起來可以 http://bit.ly/1Xughx9 用承報處理。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6-05 23:40:00
@@ 那有某間公司被白罰了 呵呵呵因為我是聽他們員工說 公司因為這原因被開罰不過公司也都沒有紀錄上下班時間就是因為都不打卡了 公司根本也懶得紀錄你上下班XD所以看起來條文正確來說是"可以不打卡 但是雇主要紀錄"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6-06-05 23:58:00
打卡/紀錄上下班時間是保護勞工,今天你沒紀錄例如受傷,到底是要算上班中受傷還是怎樣的
作者: TonyQ (自立而後立人。)   2016-06-07 23:32:00
其實打卡已經可以用 im 來替代了啊,只要約定好就好了,遠距工作甚至可以約定用 git commit 當紀錄咧其實勞基法有不少給雇主跟員工協商議約的空間,我覺得你是從嚴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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