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唱自己的歌遭恩師控侵權 青峰:不知為何

作者: cder (狐狸遇上小王子)   2020-07-22 06:58:21
唱自己的歌遭恩師控侵權 青峰: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歌手吳青峰遭「恩師」製作人林暐哲
控告違反著作權法,遭北檢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下午首度開庭,
吳青峰否認犯罪;他庭後也表明至今仍不知為何要站上法庭,所
以不如去問林暐哲。
吳青峰解釋,2018年9月20日他與林暐哲已合意雙方就所有先前所
簽合約包括詞曲授權契約、經紀契約、唱片契約均不續約,當年
12月31日也共同發出聲明結束合約關係,因此他不會懷疑與林暐
哲間還有詞曲授權關係,所以他不認為與林暐哲間還有詞曲版權
關係。
面對法官詢問為何會在狀紙中提到「無侵害版權主觀故意」;吳
青峰說,9月20日雙方已合意終止契約,後來他寄存證信函給林暐
哲,林暐哲也沒有任何反對意思,且雙方於12月31日共同發出聲
明結束合約,他當然沒有侵害版權的故意。
吳青峰委任律師另質疑本件適用法條有違憲之虞,庭後補陳書狀
後聲請停止審判。
公訴檢察官則聲請傳喚律師黃秀蘭與田振慶,因2人見證吳青峰與
林暐哲合意終止契約,因此要詢問2人終止合約範圍為何;另也聲
請傳喚林暐哲,詢問本件詞曲合約授權存續情形。
林暐哲委任律師庭訊結束前表示,林暐哲與吳青峰協議終止契約
並未包含詞曲授權契約,因此林暐哲才會在得知吳青峰與環球唱
片簽下詞曲授權契約後,寄發存證信函給吳青峰。
吳青峰離開法院前強調,該說的已在法庭上陳述,相信法院會有
最正確的判斷,且他至今仍不明白為何要站上法庭,所以不如去
問林暐哲。
檢方起訴指出,2008年8月吳青峰與林暐哲的音樂社簽訂「詞曲版
權授權合約」,約定當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吳青峰所
創作的詞曲等音樂著作,均專屬授權給林暐哲;若對合約內容有
意見,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透過書面方式提出反對,否則合約
自動延長1年。
2018年10月26日,吳青峰寄存證信函通知音樂社不再續約,林暐
哲2019年4月2日及9日,兩度寄存證信函給吳,表示吳青峰未在合
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即9月底之前)表達反對,合約已自動延長
1年,認為雙方合約於2019年間仍有效。
檢方認定,去年4月至9月間,合約仍屬有效,但吳未經林授權,
公開演唱7次,也數次演唱包括《歌頌者》、《巴別塔慶典》、
《太空》、《太空人》和《傷風》等5首歌曲;7次表演地點遍及
中國和台灣;另外還發行了5張未經授權的專輯或單曲。因此認
定吳青峰違反著作權法將他起訴。
https://video.ltn.com.tw/article/O4U-Iz8H5ik/PLI7xntdRxhw2bVR8ud6xVz7VXiluQ9H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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