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售換票時,請小心交易。

作者: dabbie0507 (Dabbie)   2016-09-01 20:54:38
版上的各位打擾了 有件事非得說出來
以本人的親身經歷作為警惕
不管是在哪個平台 對這次專輯巡迴演出售票還是換票
票卡歸屬請雙方達成協議前 講清楚說明白 (除非一點都不在乎)
以免跟本人一樣 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7/21 Drama-Ticket版上 文章代碼 #1NZweOXb
發了篇換票文 用愛最大節目換取打綠這次巡演秋故事及煩惱場次
換票主因
非常想去這兩場台中場次 與朋友討論做出有捨有得的決定
也因朋友為了成全我 也願意把自己的票卷拿出來讓我換
如果未換成功我們還是會去看愛最大演出
畢竟愛最大的表演我們也都想去
所以我用兩張愛最大的票 換取台中秋故事跟煩惱場次各一張
內文有註明 只換不售!!!
很幸運PO文當天某版友發了站內信給我 (也是我不幸的開始)
她告訴我她有9/25煩惱場次的票
票卷是她的名字 按規則我必須與她一同入場
對方也表示很想去看愛最大 覺得這樣交換組合很難得
希望有機會與我交換門票
因剛好是我想要的場次 於是二話不說決定與這位版友換票
也因愛最大表演日期為8/1 我必須在開演前寄出票卷完成我個人換票動作
同時8/1當天愛最大演出 請朋友幫忙我把印夏天需補差價金額給這位版友
在這之前 對方說只要收到煩惱場次的票卡 就會寄給我
主要讓我安心 畢竟愛最大票卷已寄出 同時我也完成補差價動作
就在拓元及打綠版公告第7~10週電子票卡寄送的那星期
也就是8/20那天 這位版友告訴我她收到票卡了
同時也告訴我 發現票卡除了名子還有身份證隱碼
因為擔心個資外流 詢問我演唱會後票卡是否可歸她保存!?
因為對票卡資訊不清楚 希望我諒解及她的疑慮
我沒有答應
畢竟這票卡對我或是對哪位打粉來說都很重要
票卡有多美大家不也是有目共睹 又怎麼會答應不拿票卡!?
(版上及其他平台也有人想收集交換票卡不是嗎)
於是我只能跟對方說請相信我們 絕對不會拿去做壞事
但我換來的答案是
不是不願意相信 是想避免有這樣的可能性存在
說是以阿妹烏托邦票卡想像 現在多了身份證隱碼 對於這件事無法預想
認為當初我文章內文並沒有提到一定要完全接受票卡交換 而是以看演唱會為主
不認為我換票背後隱藏意義歸咎她身上恰當 我們應該以內容為主
如果無法接受 願意全額退費給我
我不曉得對方為什麼可以輕易地說出全額退費這些字樣
甚至抓文字漏洞告訴我是換表演不是換票卡心態
我有捨有得 換取我想要的煩惱場次
如果全額退費 那我失去的愛最大表演怎麼辦!? 去哪生這場表演給我!?
但對方回我說 她拿煩惱場次和我換愛最大表演 這個協議我一開始就清楚的
所以愛最大的表演我一開始就不會去看 何來失去!? 以及生表演給我的說法
因為個資問題 她只能義務履行互換表演內容這樣的協議 票卡無法歸我
就連我跟對方說身份證隱碼現場塗黑是否接受
但對方堅持我如果無法接受沒有票卡就全額退費
最後很遺憾 我們因為票卡歸屬導致雙方無法達成協議
我請對方在8/26前寄票卡給我 超過期限我就會去警局報案
但在8/25這天 對方請我收信 傳了張掛號收據照片給我
我很天真以為對方是否寄票卡給我
但那星期已跟家人交代 除了票卡外 現金袋什麼的一律拒收
所以詢問對方到底寄了什麼給我!?
結果對方傳了郵局存證信函內容給我
再次告訴我 煩請收信以免自誤
我不懂我規規矩矩完成換票交易 為什麼換來如此對待!?
在我什麼都沒答應的狀況下 寄了存證信函逼退我
要我七日內提供完整帳戶以供退款
若逾期毫無音訊將以現金袋寄出不另通知
從一開始的售票注意事項第二條
就已明確說明列印票卡會自動帶入購票會員的真實姓名及證件字號
以及購票提醒第七條
也註明票卡證件號碼不會完整顯示 以確保個資安全無慮
就連範例樣式也秀出來
明明寫的一清二楚甚至說明兩次會有證件字號
搞不清楚狀況就請不要與我換票
一開始換票也是對方來找我的 我也沒逼迫威脅對方跟我換
既然是自己的問題 怎麼能答應了又反悔
更何況愛最大的表演也都看完了!!!
我不僅失去愛最大表演也看不到煩惱場次
對方讓我兩邊都落空 完全損害我的權益
以強買強賣的心態及不當手法騙取票卷不履行交易
讓我在8/26下午當天 我到桃園地檢署按鈴申告詐欺
所以在此奉勸版上的各位 換票售票請你們雙方一定要協議好
真的不要像我一樣 只是換個票卷搞到去地檢署
畢竟這事情也不是我預料會發生的事
現在坐等偵查開庭日期 希望事後可以圓滿落幕
抱歉了 在大家開開心心的心得文發了這樣的內文出來
也因久未沒在打綠版上發文
發了這樣的內文內心不禁感慨著
以前的我們售票換票是如此單純阿!!!!
也感謝事發到現在陪伴我的朋友們
因為他們的安慰及給予的幫助
至少讓我心情平復許多 以致接下來的巡迴演出能有好心情
雖然無與倫比的美麗已被破壞.........
作者: Ginabear (能火)   2016-09-01 21:05:00
可是進場不是會對個資嗎?換到了也進不去吧~
作者: dabbie0507 (Dabbie)   2016-09-01 21:07:00
所以是請對方帶我一起入場呀 第二張票就可以了
作者: hsintzuyo (新竹飄)   2016-09-01 21:08:00
先幫原poQQ我是被售票的搞了囧
作者: childgarden (小小彥子兒)   2016-09-01 21:08:00
這事前要說清楚講明白啦..但我會選擇表演 那才是主軸
作者: Ginabear (能火)   2016-09-01 21:14:00
了解,不過我同意ch大 畢竟表演才是重點
作者: finelly (海邊漂來的小肥狗)   2016-09-01 21:17:00
交換票卡的人 和你 不注重個資,不是要求別人也不注重的理由而且如果條碼可以掃出無碼的個資的話呢?
作者: grow1022 (啾咪kai)   2016-09-01 21:24:00
一開始談交換除非很謹慎的 不然其實很難談到票卡歸屬吧而且照一般邏輯 都交換了 票卡不是也該歸對方所有嗎只能說 原PO拍拍 QQ
作者: tessyelsa (泰國人體質)   2016-09-01 21:26:00
以表演換表演 以票換票且已補差價
作者: wanglanchang (蘭)   2016-09-01 21:26:00
有爭議的確走法律途徑最明快 原po處置的很好!
作者: grow1022 (啾咪kai)   2016-09-01 21:27:00
原PO也沒有不注重個資吧 都願意把證號跟條碼塗掉了 換個票搞成這樣誰也不高興吧
作者: ddmarine (二是不怕髒的學遊戲)   2016-09-01 21:29:00
跟對方撕破臉好不值,但塗黑或刮除都不能接受有點誇張
作者: finelly (海邊漂來的小肥狗)   2016-09-01 21:31:00
票卡的材質,要用什麼塗可以完全遮蓋?
作者: lwu24 (飛魚)   2016-09-01 21:33:00
如同fine大說的,條碼掃出來的資訊確實可能有重要個資
作者: doraemon129K (小薛)   2016-09-01 21:36:00
我覺得沒有必要搞成這樣如果票卡不給是因為對方真的有疑慮,畢竟那個要掃是可以掃出來,原po太執著這點我個人覺得有點人財兩失了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1 21:38:00
你在Drama-Ticket版的文章有註明是"一張"的量詞"一張"不就是指票卡嗎這樣對方"換表演不是換票卡的" 的說法頗牽強
作者: sodabubble (石の上にも三年)   2016-09-01 21:39:00
票卡採用NFC技術感應 可找「近場通訊」wiki條目看看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9-01 21:41:00
我覺得想收藏票卷很正常對方都看完愛最大了,當然能輕易說可退款自己再找願意放棄收藏票卷的人賣票,一點都不吃虧
作者: heart6726   2016-09-01 21:42:00
只覺得其心可議~ 怎麼可能會不知有部分身份證碼謝謝原PO分享自身經驗提醒未來有交易的眾人
作者: finelly (海邊漂來的小肥狗)   2016-09-01 21:45:00
nfc感應和條碼是兩回事吧,那條碼進場時有掃
作者: heart6726   2016-09-01 21:45:00
這種人不可輕放,太過惡劣了
作者: yuan15 (綠狂魔)   2016-09-01 21:46:00
原po拍拍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9-01 21:47:00
原po真的很倒楣,一下子損失了兩場非常難得的演唱會
作者: ChingLan326 (總舵主)   2016-09-01 21:48:00
NFC裡面沒個資,票卡背面的條碼也沒有票上面的個資只有姓名和碼過的身份證號
作者: steadier (粉紅)   2016-09-01 21:49:00
朋友也是用本來幫我買的愛最大與人換印夏天,結果當週對方出問題。先給票的那方要承擔較多不確定因素。愛最大也很難買呀,討厭啊!希望原po順利解決。
作者: sodabubble (石の上にも三年)   2016-09-01 21:52:00
我還是惦惦XD 祝原po順利解決這事 並找到帶你進場的人
作者: chumi907 (啾咪。)   2016-09-01 21:57:00
我朋友也遇到有人說希望看完可以把有個資的票卡還他的,差一點就要寫信去拓元問票卡的工本費(義大利做的感覺就貴貴XD)然後請對方退差額給他。不知道原po覺得這個方法如何?(只是會麻煩到拓元啦)
作者: alicezzz (長耳朵!!!!(布條))   2016-09-01 22:16:00
我覺得個資的問題令人疑慮也是可以想像,只是也能體會原po想要收藏票卡的心(不過最重要的是表演不是嗎)
作者: yc2795 (沒有一條河擁有記憶)   2016-09-01 22:17:00
「以強買強賣的心態及不當手法騙取票卷不履行交易」請問原po這句話的意思是?何謂強買強賣?不懂。你們的交易也是
作者: alicezzz (長耳朵!!!!(布條))   2016-09-01 22:17:00
為了形而下的東西放棄形而上,有點可惜。試著再跟對方說
作者: alicezzz (長耳朵!!!!(布條))   2016-09-01 22:18:00
說看刮除的方式? 刮總可以了吧? 不過弄成這樣,你和對方一起聽時(如果最後圓滿解決),也是頗尷尬的 (拍拍)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1 22:48:00
話說 這位版友在與原PO交換前理應知道票卡上有購票會員的真實姓名跟身份證字號了吧(購票提醒第七條)知道的話還決定跟原PO交換@@??
作者: Amoyxin (寧小馨)   2016-09-01 22:50:00
希望原po可以順利解決,似乎雙方都太堅持了,可能溝通也會更難平心靜氣吧
作者: feng820511 (feng)   2016-09-01 22:55:00
可以理解想收藏票卡的心 希望原po可以順利解決
作者: plishaccom (呵呵)   2016-09-01 23:04:00
其實可以理解對方對隱私權的注重,誰知道這些資料會
作者: hehehaha7 (是什麼)   2016-09-01 23:19:00
好好討論不就沒事了嗎 沒必要弄成這樣 票卡真的是比演出內容重要嗎簡單做法就是看完演出後用油性筆劃在個人資料上就沒隱私的問題吧
作者: ohyeahs (喔耶斯)   2016-09-01 23:23:00
離題一下,如果不管掃描能不能掃出個資的話,卡面上的文字是可以用去光水去除的
作者: plishaccom (呵呵)   2016-09-01 23:23:00
怎麼被濫用呢?看起來對方也先有嘗試跟你溝通這件事,
作者: seaflysky (有你的海)   2016-09-01 23:31:00
了解各自想收藏票卡和保護個資的心 如果散場個資塗掉是否可兩全其美呢?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1 23:33:00
"換票"不就代表彼此原持有實體票卡的所有權交換了嗎?
作者: plishaccom (呵呵)   2016-09-01 23:40:00
你就要去警局是有點誇張......也用這樣讓對方就範不是
作者: bearmajik (熊大)   2016-09-01 23:44:00
交換前不就知道票上有資料了嗎 要我我也去報警 那裡誇張 直接寄錢才誇張
作者: grow1022 (啾咪kai)   2016-09-02 00:01:00
而且拿阿妹的當例子也不成立 阿妹完全不是實名制 名子也不一定要印上去 入場更不用核對證件 根本不是實名制售票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09-02 00:04:00
說票卡不是那麼重要的,倘若有向隅的打粉希望收藏票卡那有去聽的人願意把票卡讓給他嗎?而既然約定好以票換票,原po為什麼又要承擔無法收藏票卡的缺憾?的缺憾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2 00:10:00
推樓上
作者: tessyelsa (泰國人體質)   2016-09-02 00:14:00
推樓樓上r大!票卡是很重要的紀念
作者: ddssd (雙子寶寶)   2016-09-02 00:15:00
推樓上re大,對原po言,表演和票卡都一樣重要都是回憶,且對方交換表演不交換票卡之語有強拗的感覺,都已經看完表演才在XXYY,要我也會沒法接受。我個人也有跟打粉交換互帶入場,我們壓根都沒想到票上有個人資訊的問題,就相信對方是單純想看表演,這樣單純的相信不是很好嗎?
作者: tomy0000000 (Tomy)   2016-09-02 00:22:00
為了一張卡丟了一場難得的表演 有點不划算... 但還是幫原po拍拍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2 00:28:00
不照原始交易內容去執行的話 就別跟對方客氣了 祝順利
作者: eiculos (派脆蝦)   2016-09-02 00:42:00
支持妳,對方先不講理而且用盡方法逼妳接受變相賣票沒道理原po就要這樣吞下去吧
作者: chinhsin (夏天的要素)   2016-09-02 00:51:00
癥結不在於票卡而已而是不論什麼理由,交易成立然後好處也先用了才來反悔修改條件的一方不是應該比較理虧嗎怎麼還好意思一副你不接受就拉倒這樣咄咄逼人單就結果來看,變成原po單方面被強迫賣票了要是我也會覺得很委屈
作者: sodagreen18 (憂傷請汪洋地放)   2016-09-02 01:16:00
支持原PO勇敢提告!買賣契約成立就代表接受雙方起初所提出的條件,票卡上有印個資我不認為當初對方不知道,全額退款依然換不回愛最大這場無價的表演啊
作者: lanci0901 (小芝麻)   2016-09-02 01:38:00
票卡和演出是一體的,還是希望原PO可以有一個圓滿的結果。
作者: dollyforever (Dolly Lin)   2016-09-02 03:31:00
天呀對方也太過分了吧,票價包含票卡成本怎麼可以要人無條件歸還?還強行取消,太不負責任了吧!早在七月底不就有人分享他場的票卡可以得知兩張都有印部份個資嗎?真有個資疑慮也該在8/1前告知原po取消交易,並退還票券吧!怎麼能自己享受完了才因個人因素解除交易?真自私!可以去票版報黑。是說我收到自己的票都還告知對方後面印有我的名字希望對方不要介意呢!希望原po能順利解決並買到釋票進場!
作者: Nian (靈光)   2016-09-02 07:20:00
覺得原po很無辜。也希望那位換票的打粉如果有在看這篇文章的話要有良心,換票就是換票,同是打粉,你也先拿享受了對方提供的票的表演,何必這樣找理由刁難還說要取消交易呢....
作者: wejony (春之頌)   2016-09-02 07:46:00
竟然是換票,就不是只換表演,票卡當然也是對方的。換了票,票就是對方的,那是表彰權利的物品那是否原po也請對方把票劵還給原po呢?雖然表演沒了...
作者: alikeps2 (開一地陌生花)   2016-09-02 08:05:00
推dolly
作者: lackmoon (月亮像顆球:))   2016-09-02 11:23:00
自己爽完了才在那邊耍賴 超過份 快吉他!!!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2 11:57:00
推吉他
作者: heart6726   2016-09-02 12:02:00
有爭議的票,原PO是否洽拓元公告? 會不會已被拿去轉賣
作者: sodabubble (石の上にも三年)   2016-09-02 12:05:00
(題外話)今早很閒去i-bon機台 拿印夏天票卡讀取資料i-bon機台說:此感應卡非悠遊卡卡片或感應失敗。對於對方擔心票卡讀取與個資 這點可以理解。不過在票券板換票交易 卻出爾反爾 這點很不能苟同...原po有相關票券的序號嗎?提供給拓元客服,下週就輪到《秋:故事》場了,法院判決 不知來不來得及?
作者: heart6726   2016-09-02 12:13:00
公平交易該是對方都必需讓你進場看完,再來談卡片歸屬洽拓元客服
作者: rogibest (lifebeing~)   2016-09-02 13:45:00
覺得其實可以不用搞到這樣...看原po覺得最重要的是什麼吧?是漂亮的票券,還是能進場看表演?今天是我們有求於人,本就不可能完全如我們所願啊~(雖然前面對方也有求於你)
作者: ryanangch (做自己最美)   2016-09-02 14:00:00
原po目前不甘心的是前面本就註明「只換不售」
作者: eiculos (派脆蝦)   2016-09-02 14:32:00
我也覺得應該至少去聽完了再來討論票的歸屬,這場不能再損失。看到對方說會拿愛最大出來換表示沒有要去,不算損失,覺得好火大!
作者: orange722 (orange722)   2016-09-02 15:06:00
換票就是連票卡所有權都交換 這分明沒有討論空間阿..
作者: eiculos (派脆蝦)   2016-09-02 15:14:00
對方咬著這點要取消原本的交易方式,不清楚這樣法律上到底會怎麼處理,但拖著拖著時間就過了,賠償也回不來
作者: heart6726   2016-09-02 18:59:00
是覺得公佈對方ID(遮一碼)、姓 => 不然跟本就不痛不癢若有人認識的話也可幫道德勸說真喜歡、想收藏不該是搞這種手段的 太羞恥了
作者: jennychuli (神遊自然)   2016-09-02 23:14:00
票卡應該掃描不到個資吧,因為進場時工作人員是直接核對票卡上的資料再掃描入場,而非先掃描再核對
作者: Bear1011 (熊熊)   2016-09-03 14:10:00
我也覺得應該是掃不到個資的 但是這要官方才知道 是否可以詢問看看?如果原PO沒有很在意票卡完美 刮除的方式應該是可以的 或是用去光水試試看但是因為這樣丟了兩場表演真的不值得 要不要協調當天先讓你進場 票卡歸屬的部分再去爭取 不然以法律程序 要在那之前解決應該是不太可能的
作者: becoolandmoi (累累的誘惑)   2016-09-03 22:31:00
老實說對方如果有把愛最大票錢給你的話 你沒輒沒有侵佔意圖。 重點到底在票卡還是入場?形式上的回憶還是物質上的紀念品?
作者: puchen   2016-09-04 12:55:00
你要不要以能進場為優先考量啊,這樣也可以知道對方是不是真的想和你交換,而且老實說我的話對一張不是我名字的票卡我也不會有多大執著
作者: BergC (嗯)   2016-09-04 22:40:00
票卡把上面貼紙撕掉 就不會留個資了喔!超貼心http://imgur.com/H9Lq6yp去光水也弄的掉 http://imgur.com/Iauuh8f
作者: mahojoyce   2016-09-05 02:40:00
6/25當天購買的個資是直接印在票卡上,之後才是貼貼紙
作者: yuan15 (綠狂魔)   2016-09-07 08:25:00
推樓上的方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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