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跪求政府與大企業合資一隻職足去新加坡踢

作者: aaaccccc1 (WillDonkin)   2017-11-19 22:39:20
幫補充討論 私以為11月通過的這條修正案對於整個運動產業環境有很深遠的影響
三五年後再來回頭看看(?)
聯合報:https://udn.com/news/story/7005/2802503
運產修正案 捐助運動可抵稅、鬆綁政府與公營投資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規定教育部為培養支援運動員
得設置專戶,個人未指定特定運動員而捐贈專戶,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4月初審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個人捐助運動
選手是否可抵稅,及個人對運動產業消費有沒有扣除額,財政部都有不同意見,全案保留
交由黨團協商。
全案經黨團協商後做成協商結論,據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營利事業捐贈經政府登記有
案的體育團體、培養支援運動團隊或運動員、推行事業單位本身員工體育活動、捐贈政府
機關及各級學校興設運動場館設施或運動器材用品、購買於國內舉辦運動賽事門票,並經
學校或非營利性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

此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教育部為培養支援運動員,得設專戶,辦理個人對運動員
捐贈有關事宜,民眾個人透過專戶對教育部認可的運動員捐贈,於申報所得稅時,未指定
捐贈特定運動員者,為對政府捐贈,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如果指定捐贈特定運動員,視
同捐贈所得稅法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可作為列舉扣除額,相關列
舉扣除金額,不計入遺產及贈與稅法贈與總額。
相關專戶設置、資金收支、保管、運用、分配、查核及監督、及運動員認可、受贈資金用
途、個人列舉扣除範圍、減除方法、應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由教育部會同財
政部訂定。
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可投資體育
另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為促進職業運動產業發展,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得配合國家
體育政策及運動產業發展計畫投資,股份比例不得超過50%。
提案修法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國書說,這對未來職業運動有非常大助益,讓職業棒
球可能組第五、六隊,也將成為職業足球、籃球與排球等項目助力。
他說,相關條文有助於職業運動屬地主義發展,地方政府與國營事業都可出資補助在地球
隊,可說是跨出非常重要一步。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柯志恩說,過去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等雖有球隊,但只能支援自己員工,修法仿造國外做法,放寬政府單位可投資民間職業
團體,讓民間與政府一起鼓勵運動產業。
此外,三讀修正通過條文首度將電子競技業、運動經紀業納入運動產業,讓相關產業後續
,有更多發展機會。
黃國書說,這有助於未來職業運動發展過程中,運動員經紀制度可受很好的規範。
作者: hunight (hunight)   2017-11-19 23:02:00
捐助抵稅基本上就還是共產黨思維 幫助基層可能還行推展職業運動就是死路一條職業運動就是營利 再退一萬步至少讓老闆賠錢賠的爽每個投資者只想拿另一條該花掉來扣抵 而不是鼓勵投資根本上就是業餘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7-11-20 00:04:00
捐助抵稅事實上就是課稅投資體育\既然現在根本沒方法令人付鈔付爽爽,那只好使用威迫或利誘的方式
作者: pingsky (PP)   2017-11-20 09:58:00
威迫利誘其實都不太好, 前者會有人擺爛, 後者會有人騙錢重點是政府要真的有方法去支援到真心想做的人
作者: reland (##-.-##)   2017-11-20 21:29:00
寶島夢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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