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國際足聯關於會員協會資格的部分條款

作者: Tigersandys (Tiger)   2016-06-08 21:25:20
第二章 會員資格
第9條
批准、暫停及開除會員資格
由代表大會決定是否批准、暫停或開除一個會員的會員資格。
第10條
會員資格的批准
1.任何在其國家負責組織和監督足球運動的協會可以成為國際足聯的會員。除了下面第5
、6款的情況外,任何國家只能有一個會員。
..................
5.不列顛的四個足球協會分別為國際足聯的獨立會員
6.未獨立地區的協會,經其所屬國的會員協會的同意,也可要求成為國際足聯的會員。
第11條
申請會員資格的請求的程式
1.執委會應請求代表大會對協會的申請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申請協會應向代表大
會陳述申請的理由。
2.一經批准,新的會員協會將馬上擁有會員的權利和義務。其代表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也立即生效。
第13條
會員協會的義務
1.會員協會應承擔以下義務:
(1)在任何時候完全遵守國際足聯章程、規程、指令以及國際足聯機構的決定;
(2)參加國際足聯組織的競賽;
(3)交納會費;
(4)確保其會員遵守國際足聯章程、規程、指令以及國際足聯機構的決定;
(5)遵守《比賽規則》;
(6)承擔此章程和其他規程所產生的各項義務。
2.任何會員協會違反上述義務將根據本章程規定受到制裁。
第14條
暫停會員資格
1.違反其義務的會員,執委會可以立即暫停其會員資格。如果執委會沒有取消暫停處罰
,則該處罰將持續到下一屆代表大會。
2.在下一屆代表大會上,該處罰決定的批准需四分之三的多數票,否則處罰自動取消。
3.被暫停會員資格的協會將失去其會員權利。其他會員協會不得同其進行體育方面的聯
繫。紀律委員會還可能對其實施進一步的處罰。
4.任何會員協會如果在連續四年中沒有參加兩項或以上國際足聯賽事,則根據代表大會
的投票結果將被暫停會員資格,只至其恢復承擔此義務。
第15條
開除會員資格
1.代表大會可在以下情況下開除會員協會的資格:
(1)會員沒有履行對國際足聯的財政義務;或
(2)嚴重違背國際足聯章程、規程、決定或道德守則;或
(3)失去在其國家的足球協會的地位。
2.決定開除會員資格必須有絕對多數的有投票權的代表參加代表大會,並有四分之三的
多數通過才能生效。
第17條
會員協會的機構
1. 會員協會的機構只能通過本協會內的選舉或任命產生。協會必須在各自的章程中規定
選舉的程式以保證選舉和任命的完全獨立性。(科威特被停權就是因為這條)
2. 國際足聯不承認未經上述第1款的程式產生的協會機構,即使是過渡性質的也不允許。
3. 國際足聯不承認任何未經上述第1款的程式產生的協會機構所做的決定。
第18條
各級聯賽和其他俱樂部組織的地位
1.各級聯賽或任何其他俱樂部組織必須經會員協會承認並隸屬於協會。協會的章程應明
確這些組織的權力範圍、權利和義務。這些組織的章程和規程必須報經協會批准。(印尼
被停權就是因為這條)
2.各會員協會應確保所屬俱樂部就任何同會員資格有關的事務的決定權,不受外部機構
影響且不論其採取何種法人結構。在任何情況下只要比賽的完整和競爭性受到威脅,會員
協會都應確保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控股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時控制一家以上的俱樂
部。
(十七、十八條這就是講政治不能干預足球還有職業俱樂部不能壟斷經營,據此中國足協在2015年
完成了足協與體育總局的切割,足協必須是獨立於官方機構的獨立法人,臺灣足協是隸屬
於體育署的嗎?可以依據這一條將其停權)
作者: sisko196 (晨)   2016-06-08 21:30:00
台灣足協在法律地位上是屬於獨立的法人
作者: sue5566 (56不能亡)   2016-06-08 21:51:00
基本上體育署是不管足協的 所以足協才敢騙 看來唯一辦法就是有新足協了....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6-06-08 22:36:00
先把足協幹部有可能涉入的弊案全部攤在陽光下讓輿論逼他們走把相關資訊提供給予足協幹部非屬同政黨且有心賺政績的民意代表 用政治力摧毀足協
作者: moriyaorange (hoax day)   2016-06-08 22:47:00
成立新足協或足總,勢力還得壓過中華足協,逼他們承認然後同意加入FIFA才行,不過這有點難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劍巔)   2016-06-08 22:48:00
直接用公權力瓦解族邪 頂多被國際足總禁賽幾年最差也就是犧牲這一代的球員 這本來就是改革可預期的陣痛要不然就是徹查那些幹部是否有不法行為 一個一個送進牢裡可以的話 我還真希望政府用叛國罪解決這些幹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