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選手有保障!國手保險內容將由中央統一訂

作者: jab1114 (^^"不告訴你...)   2016-04-26 22:00:49
選手有保障!立院三讀通過 國手保險內容將由中央統一訂定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1338
2016/04/26 10:17:00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十八條等條文的修正
草案,未來各民間體育團體須定期接受主管機關考核,且考核項目應包含民眾參與,此外
也修正了國手出國比賽的保險規定,其保險範圍、內容等將統一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黃國書表示,由於目前國內各體育團體在運作上經常自行其政,罔
顧選手權益,因此修正《國民體育法》第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考核民間體育團體,
並加入民眾參與,希望這些體育團體能加強與民眾對話。
此外在原先的《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中,雖規定體育團體必須為國手辦理保險,但因為
沒有規定保險內容,體育團體大多只為選手辦理意外險、壽險,只有遇到死亡或傷殘才有
理賠,運動傷害卻沒有,缺乏對國手的保障。
於去年舉辦的「世界棒球12強賽」,就因為保險內容不夠完善,引發國手反彈,最後由政
府以專案方式處理,黃國書表示,修法就是希望能將「專案」改為「通案」,提供國手更
好的保障。
因此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四條、第八條、第十八條的修正草案,將《國
民體育法》的中央主管機關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改為教育部體育署,並規定民間體育團體
應定期接受主管機關之考核,此外也明定體育團體應為國手辦理保險,而保險範圍、項目
、內容與經費補助等相關事項,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延伸閱讀:
-黃國書委員三讀後發言-
https://fb.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177936845564392&id=566381323386617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6-04-26 22:48:00
大家都受惠了。再來拼修法兩百塊吧!
作者: ak904 (ak904)   2016-04-27 00:28:00
誰說黃國書委員只是補刀?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6-04-27 00:43:00
作者: nelsonstar (齊格飛-萊茵哈特)   2016-04-27 02:03:00
作者: ericf129 (艾\⊙ ⊙/)   2016-04-27 02:57:00
作者: vios (星辰)   2016-04-27 07:51:00
push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6-04-27 11:44:00
以目前足球還在業餘化,這保險算是保障。 等職業化後又會開始覺得不夠用了
作者: hidexjapan (hide0504N￾ )   2016-04-28 00:42:00
樓上放心,職棒更扯。之前是只有旅美選手因大聯盟強制規定才有保險,連中職球員都因大聯盟強制規定才有保險,連中職球員都沒保險。所以鎮神才和球員工會硬起來要求棒協保險應一視同仁。看看那陣子棒協派多少記者出來寫專欄宣揚「愛國」不該計較
作者: abc33211 (大蕃薯)   2016-04-28 18:26:00
旅外選手的保險是母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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