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照顧小孩,她做家事。只是想給孩子好一點的照顧,多陪孩子而言。
酸民們是怎麼了?我只是一個要工作又有三個孩子的媽媽,兩個孩子大了,想
多花時間陪孩子,有人幫忙做家事而已。如果時薪是250,4小時一個月就是22000,8小時
是44000。但這不是事實,因為他們不是去同一個人家。
大家知道網路上的徵人薪水怎麼,來的嗎?基金會要抽成,公司也有抽成,都不
是實拿的薪水。他們到處工作有交通成本,也要面對不同的要求。
他們的工作是馬不停蹄,我只希望有多一個幫手,並不是要他做完所有的事情。
難道當一個沒有公婆沒有父母幫忙又要照顧三個孩子的母親,真的一定要很有錢
嗎?要被這樣羞辱嗎?
我看到台北市管家有人給一個月6萬,也看過坐月子去美國一個月10萬,我不是
有錢人,如果找不到人就會自己辛苦做。請大家放心,我不會虐待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