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智光市場攤商不能取締嗎

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21-05-29 20:10:54
因為確診足跡常有智光市場
侯先生好像也沒有要管菜市場的意思
看一下以前的新聞,智光市場似乎沒有管理單位也沒有自治會,攤商也是佔據私人土地在
營業
以前南勢角夜市鼎盛時期也是攤商滿路
後來警察每天n趟取締開單,變成現在這樣
如果智光市場沒人管
是不是可以每天打電話跟警察局報案來取締
至少攤位變少,市場變難逛,人應該就會比較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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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
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規定,「巷衖、騎樓」均屬道路範圍,另依同條例第82第
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
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攤販倘占用巷衖內部分騎樓地違規營業,
雖不影響行人通行,仍屬違規行為。」
作者: parfait1984 (par ici)   2021-05-29 20:24:00
智光有自治會,至於管理狀況就那樣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5-29 20:49:00
熟雞有大有小的,來路...
作者: fddk (扭曲的藍月)   2021-05-29 20:57:00
可能要先查一下菜市場是什麼"團體"在管的w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21-05-29 21:38:00
菜市場 夜市 黃昏市場 這類的 通常 都是"自治會"管理
作者: u96873 (阿均)   2021-05-29 22:00:00
全台灣的自治會的形成基本差不多啦,夜市也是。原本市場就會有人收保護費、收一些雜支,簡單說就是過去的角頭文化。自治會其實就是把角頭文化納管,並且可以給一些義務,比如清理垃圾、消毒,擦可以找到人負責,否則像過去那樣地下化沒有比較好。換句話說,就是把收錢這件事情合法,順便讓政府好做事,原本角頭也覺得可以,反正我管理力道加強了,收的黑錢變白錢,何樂不為?
作者: whitefox (八十萬定存宅男)   2021-05-29 22:16:00
看過芋市場中午1點在每攤強迫推銷報紙的
作者: sammai   2021-05-30 01:03:00
自己自制不要去就好啦
作者: draven (Clever Scum)   2021-05-30 02:37:00
市場前半段屬永和,我跟羅文崇議員陳情過,後半段屬中和,我也跟張維倩議員陳情過。希望對住家週邊環境衛生與安全關心的朋友也能多多向有心的議員反映,讓議員們能依據民意改善環境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21-05-30 02:42:00
我今天經過樂華, 有些攤販也偷偷營業了
作者: annakin222   2021-05-30 03:06:00
今天經過寧夏夜市還真的都沒有營業,反觀樂華偷營業的一堆也沒人管...
作者: berliner01 (winter is coming)   2021-05-30 06:21:00
樂華本來就只有休一週,並不是偷營業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05-30 10:29:00
樂華是配合自主停業一周 什麼偷營業 亂講話都不用負責?
作者: tzzback   2021-05-30 11:14:00
抱歉,我搞錯了,原來可以營業,sorry
作者: annakin222   2021-05-30 11:25:00
我也搞錯了,抱歉
作者: comjj45 (我吃飯很慢)   2021-05-30 21:46:00
講話都不用負責的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21-05-31 04:05:00
傳統市場的自治能力還是省了吧 光衛生就已經很落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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