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igbowl 水桶120天 KUNI0202 警告乙次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03-16 10:37:12
本板文章 53959 2 3/11 bigbowl □ [心得] 尾花 一場大人的味覺饗宴
文章代碼(AID): #1WIWo6dS (ShuangHe)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615465606.A.9DC.html
其中推文爭吵 經 KUNI0202 當事人檢舉 及板主們審查
bigbowl 先以 拿人手軟 引戰
續以 中文不好 、 眼睛沾到蛤蜊、邏輯差、夜郎自大 等語攻擊
依板規 4-2 及 4-2-1
4-2 發文、推文嚴禁爭吵、引戰、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反諷、酸文。
視情節輕重警告、劣退或水桶。
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
判 bigbowl 水桶120天
另 KUNI0202 雖無攻擊字句,但確有參與爭吵 警告乙次
建議若覺得自身聲譽遭到汙衊,推文自清後 可直接寫信檢舉
而不是參與爭吵,下次再參與爭吵將直接處以刑罰
附上推文如下
→ KUNI0202: 吃過了,真的還好,沒標題那麼厲害,一次店。03/12 18:23
→ KUNI0202: 位置並非斜對面,是巷內深處,03/12 18:23
→ KUNI0202: 正確地址:永和區水源街39巷9號。03/12 18:23
→ KUNI0202: 座位很少,只開晚上17:30~21:0003/12 18:23
→ bigbowl: 某部落客真的很愛來我文章自討沒趣耶03/12 19:59
→ bigbowl: 自己的文章自己po 不要躲在一個把你是拿人手軟的部落客03/12 20:09
→ bigbowl: 的證據找出來的人文章下面好嗎?看了就煩03/12 20:09
噓 KUNI0202: 誒,有趣了,妳可以在我文章下留言,我卻不行唷? 03/12 20:25
噓 KUNI0202: 還有,話講清楚,我哪裡拿人手軟了? 03/12 20:26
→ bigbowl: 自己去管理版看證據好嗎?連這點功課都不會做喔 03/12 20:27
噓 KUNI0202: 哪裡拿人手軟請說清楚,請問是指我收錢寫業配嗎,證據何 03/12 22:37
→ KUNI0202: 在,請提出來。 03/12 22:37
→ KUNI0202: 不要以為我不敢告,如此無證據之下污衊我,我一定付諸行 03/12 22:37
→ KUNI0202: 動。 03/12 22:37
→ KUNI0202: 我上次就告過,也上新聞,也二審定讞,需要的話我也可以 03/12 22:37
→ KUNI0202: 把新聞貼給你。 03/12 22:37
→ KUNI0202: 你這種喜歡在網路上攻擊網友的行為已非第一次,在雙和板 03/12 22:37
→ KUNI0202: 起碼被兩位不同的板主水桶過你。需要文章代碼我可以待會 03/12 22:37
→ KUNI0202: 貼,這才叫證據。 03/12 22:37
→ bigbowl: 樓上 他真的很無聊 03/12 23:52
噓 KUNI0202: 你比較過分吧,隨便污衊我拿人手軟,講得煞有其事,我若03/13 00:00
→ KUNI0202: 不回應,根本是默認。03/13 00:00
→ KUNI0202: 我信箱裡一堆邀約,甚至還有人開高價要我撤負評,或開價03/13 00:03
→ KUNI0202: 請我寫好文,我從來都是拒絕,需要的話,我可以截圖在這 03/13 00:03
→ KUNI0202: 裡。03/13 00:03
→ KUNI0202: 最討厭那種什麼都不知道,只敢躲在螢幕背後攻擊別人,而03/13 00:03
→ KUNI0202: 且還毫無根據!03/13 00:03
→ bigbowl: 字詞的意思自己不會去google喔 還是德國待久了連中文都03/13 00:11
→ bigbowl: 不會 不會中文還想當中文部落客 難怪找不到證據 只好來 03/13 00:11
→ bigbowl: 這邊叫囂 03/13 00:11
→ bigbowl: 我喜歡攻擊我看不順眼的事情又怎樣 你是美國爸爸還是德 03/13 00:12
→ bigbowl: 國媽媽 要管我在網路上跟誰吵架 真是吃飽了撐著 無聊當 03/13 00:12
→ bigbowl: 有趣 03/13 00:12
噓 KUNI0202: 我待哪裡關你什麼事情? 03/13 00:16
→ KUNI0202: 何況我不是待德國唷,請不要自以為。 03/13 00:16
→ KUNI0202: 你看不慣是你的自由,跟我發文與留言一樣,但既然污衊我 03/13 00:16
→ KUNI0202: ,就請拿出證據,或直接公開寫我寫業配,這樣我才有證據 03/13 00:16
→ KUNI0202: 。 03/13 00:16
→ KUNI0202: 請回應時注意你的口氣,繼續攻擊我的話我馬上跟板主檢舉 03/13 00:17
→ KUNI0202: ,你在板上已經因攻擊網友被水桶兩次了吧,請自重。 03/13 00:17
→ bigbowl: 你待哪裡管我p4 我只看到一個一天到晚貼自己網站的部落 03/13 00:18
→ bigbowl: 客 被講是部落客就森77 484心虛啊 03/13 00:18
→ KUNI0202: 我沒否認我有寫部落格唷,但拿人手軟的證據請舉出。03/13 00:19
→ bigbowl: 趕快去跟版主哭哭 上次我故意跳過版主 就是為了讓你部落03/13 00:19
→ bigbowl: 客的證據在網路上永遠流傳 這次我們看小組長會怎麼處理03/13 00:19
→ bigbowl: 你這個用學術網路不停宣傳自己商業網站的部落客 03/13 00:19
→ KUNI0202: 既然不關你的事情,幹嘛說我待德國呢?03/13 00:20
→ KUNI0202: 我沒說我沒寫部落格唷,怎麼你不敢回應我拿人手軟的證據03/13 00:21
→ KUNI0202: 呢?03/13 00:21
→ KUNI0202: 怎麼刻意跳過呢?03/13 00:21
→ bigbowl: 你中文真的很爛耶 我一開始就說我在管理版貼證據了 你是 03/13 00:21
→ bigbowl: 眼睛沾到蛤蜊喔 03/13 00:21
噓 KUNI0202: http://bit.ly/3vd263v 03/13 00:24
→ KUNI0202: 這裡根本沒有我拿錢的證據唷 03/13 00:24
→ KUNI0202: 若有的話麻煩請貼出來 03/13 00:24
→ KUNI0202: 你繼續攻擊我中文爛與眼睛沾到蛤蜊,沒其他建設性的證據 03/13 00:25
→ KUNI0202: 嗎? 03/13 00:25
→ KUNI0202: 然後既然是商業網站,請問我收入在那哪裡,麻煩提出來, 03/13 00:27
→ KUNI0202: 有任何一筆錢到我的手上,也請提出證據。 03/13 00:27
→ KUNI0202: 不然照你這個邏輯,我也可以說你把這家寫這麼好吃一定有 03/13 00:28
→ KUNI0202: 收店家好處了。 03/13 00:28
→ KUNI0202: 沒證據就不要隨便指控別人! 03/13 00:28
→ bigbowl: 你那麼想告 就去讓檢方認定:(你單方說詞)沒拿錢 但是接 03/13 00:39
→ bigbowl: 受免費餐點招待 484對價關係 484商業行為嘛 03/13 00:39
→ bigbowl: 有接受免費招待的證據啊 不過他邏輯特別 認為自己只要收03/13 00:47
→ bigbowl: 的不是”錢“ 就不是證據 真是哄堂大笑 03/13 00:47
→ KUNI0202: 你總算改口說我沒拿錢了唷。03/13 00:56
→ KUNI0202: 告不告是我的權利,一旦你公開指名道姓我說業配,那我就03/13 00:56
→ KUNI0202: 會非常嚴肅的看待這件事請:03/13 00:56
→ KUNI0202: http://bit.ly/3bFCl4003/13 00:56
→ KUNI0202: 另外,商業行為需有對價關係,若請客就叫商業行為,那你 03/13 00:56
→ KUNI0202: 平常吃飯被朋友請客或被店家招待餐點,然後又這麼剛巧你 03/13 00:56
→ KUNI0202: 寫一篇好文,那豈不也是商業行為了。 03/13 00:56
→ KUNI0202: 這也是為何你說我被招待我沒辦法告你,除非你說我拿錢或 03/13 00:56
→ KUNI0202: 寫業配。 03/13 00:56
→ KUNI0202: 我沒說我沒招待,但我堅持不收錢,而且只寫實話。 03/13 00:56
→ KUNI0202: 我現在基本上根本沒機會被招待了,因為第一,很少餐廳敢 03/13 00:56
→ KUNI0202: 這麼做,第二,我大部分也都拒絕,甚至吃過連寫都不想寫 03/13 00:56
→ KUNI0202: 。 03/13 00:56
→ KUNI0202: 你前陣子好評的麋鹿還真不巧我就是被招待的,板上還有文 03/13 00:56
→ KUNI0202: 章,裡頭就有誠實提到被招待,但文章內容很明顯,好壞都 03/13 00:56
→ KUNI0202: 有寫。 03/13 00:56
→ KUNI0202: 真要幫麋鹿業配,我乾脆學你那篇文章的風格寫就好了,問 03/13 00:56
→ KUNI0202: 題是這是我的堅持,也請你學習尊重,不要動不動就隨便攻 03/13 00:56
→ KUNI0202: 擊別人。03/13 00:56
→ KUNI0202: 先回應到此,剩下請自重。03/13 00:57
→ bigbowl: 阿Q跑出來了嗎?精神勝利法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拿錢 是你03/13 01:02
→ bigbowl: 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明明接受招待 卻一直自認為比所謂有明 03/13 01:02
→ bigbowl: 確價目的部落客更高級 你這種心態根本是五十步笑百步 廢03/13 01:02
→ bigbowl: 話那麼多 趕快去告我 讓法院認證你其實跟其他部落客一樣03/13 01:02
→ bigbowl: 只是你連自己都看不起03/13 01:02
→ bigbowl: 還有你的剪報跟我的言論根本南轅北轍 你的中文程度跟邏03/13 01:06
→ bigbowl: 輯真的非常差 看你的食記就看得出來 也難怪你會自命清高 03/13 01:06
→ bigbowl: 到這種令人咋舌的程度 因為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03/13 01:06
→ bigbowl: 我的文章風格不論怎麼樣 都不想像你一樣 你左一句學我的 03/13 01:08
→ bigbowl: 文章 右一句我的文章風格 只是在讓大家看笑話你的夜郎自 03/13 01:08
→ bigbowl: 大 啊!真糟糕 你可能看不懂我引用的成語呢^_^ 03/13 01:08
→ KUNI0202: 你的攻擊真的夠了,該回的我都回完,我會跟板主檢舉。 03/13 01:20
→ bigbowl: 剛剛不是很煞氣說要告 現在只會跟版主哭嗎? 03/13 01:23
→ bigbowl: 樓上上次我跟這位五十步笑百步的吵架也跑來湊熱鬧 還真 03/13 01:50
→ bigbowl: 巧呢 可惜就只有你們這對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在徒呼負負 03/13 01:50
→ bigbowl: 有效文章7篇 噗 大概又是個中文不好的 03/13 01:51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2 18:23:00
吃過了,真的還好,沒標題那麼厲害,一次店。位置並非斜對面,是巷內深處,正確地址:永和區水源街39巷9號。座位很少,只開晚上17:30~21:00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2 19:59:00
某部落客真的很愛來我文章自討沒趣耶自己的文章自己po 不要躲在一個把你是拿人手軟的部落客的證據找出來的人文章下面好嗎?看了就煩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2 20:25:00
誒,有趣了,妳可以在我文章下留言,我卻不行唷?還有,話講清楚,我哪裡拿人手軟了?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2 20:27:00
自己去管理版看證據好嗎?連這點功課都不會做喔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2 22:37:00
哪裡拿人手軟請說清楚,請問是指我收錢寫業配嗎,證據何在,請提出來。不要以為我不敢告,如此無證據之下污衊我,我一定付諸行動。我上次就告過,也上新聞,也二審定讞,需要的話我也可以把新聞貼給你。你這種喜歡在網路上攻擊網友的行為已非第一次,在雙和板起碼被兩位不同的板主水桶過你。需要文章代碼我可以待會貼,這才叫證據。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2 23:52:00
樓上 他真的很無聊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00:00
你比較過分吧,隨便污衊我拿人手軟,講得煞有其事,我若不回應,根本是默認。我信箱裡一堆邀約,甚至還有人開高價要我撤負評,或開價請我寫好文,我從來都是拒絕,需要的話,我可以截圖在這裡。最討厭那種什麼都不知道,只敢躲在螢幕背後攻擊別人,而且還毫無根據!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0:11:00
字詞的意思自己不會去google喔 還是德國待久了連中文都不會 不會中文還想當中文部落客 難怪找不到證據 只好來這邊叫囂我喜歡攻擊我看不順眼的事情又怎樣 你是美國爸爸還是德國媽媽 要管我在網路上跟誰吵架 真是吃飽了撐著 無聊當有趣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16:00
我待哪裡關你什麼事情?何況我不是待德國唷,請不要自以為。你看不慣是你的自由,跟我發文與留言一樣,但既然污衊我,就請拿出證據,或直接公開寫我寫業配,這樣我才有證據。請回應時注意你的口氣,繼續攻擊我的話我馬上跟板主檢舉,你在板上已經因攻擊網友被水桶兩次了吧,請自重。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0:18:00
你待哪裡管我p4 我只看到一個一天到晚貼自己網站的部落客 被講是部落客就森77 484心虛啊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19:00
我沒否認我有寫部落格唷,但拿人手軟的證據請舉出。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0:19:00
趕快去跟版主哭哭 上次我故意跳過版主 就是為了讓你部落客的證據在網路上永遠流傳 這次我們看小組長會怎麼處理你這個用學術網路不停宣傳自己商業網站的部落客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20:00
既然不關你的事情,幹嘛說我待德國呢?我沒說我沒寫部落格唷,怎麼你不敢回應我拿人手軟的證據呢?怎麼刻意跳過呢?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0:21:00
你中文真的很爛耶 我一開始就說我在管理版貼證據了 你是眼睛沾到蛤蜊喔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24:00
http://bit.ly/3vd263v這裡根本沒有我拿錢的證據唷若有的話麻煩請貼出來你繼續攻擊我中文爛與眼睛沾到蛤蜊,沒其他建設性的證據嗎?然後既然是商業網站,請問我收入在那哪裡,麻煩提出來,有任何一筆錢到我的手上,也請提出證據。不然照你這個邏輯,我也可以說你把這家寫這麼好吃一定有收店家好處了。沒證據就不要隨便指控別人!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0:39:00
你那麼想告 就去讓檢方認定:(你單方說詞)沒拿錢 但是接受免費餐點招待 484對價關係 484商業行為嘛有接受免費招待的證據啊 不過他邏輯特別 認為自己只要收的不是”錢“ 就不是證據 真是哄堂大笑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0:56:00
你總算改口說我沒拿錢了唷。告不告是我的權利,一旦你公開指名道姓我說業配,那我就會非常嚴肅的看待這件事請:http://bit.ly/3bFCl40另外,商業行為需有對價關係,若請客就叫商業行為,那你平常吃飯被朋友請客或被店家招待餐點,然後又這麼剛巧你寫一篇好文,那豈不也是商業行為了。這也是為何你說我被招待我沒辦法告你,除非你說我拿錢或寫業配。我沒說我沒招待,但我堅持不收錢,而且只寫實話。我現在基本上根本沒機會被招待了,因為第一,很少餐廳敢這麼做,第二,我大部分也都拒絕,甚至吃過連寫都不想寫。你前陣子好評的麋鹿還真不巧我就是被招待的,板上還有文章,裡頭就有誠實提到被招待,但文章內容很明顯,好壞都有寫。真要幫麋鹿業配,我乾脆學你那篇文章的風格寫就好了,問題是這是我的堅持,也請你學習尊重,不要動不動就隨便攻擊別人。先回應到此,剩下請自重。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1:02:00
阿Q跑出來了嗎?精神勝利法 我從頭到尾沒說你拿錢 是你自己搞不清楚狀況 明明接受招待 卻一直自認為比所謂有明確價目的部落客更高級 你這種心態根本是五十步笑百步 廢話那麼多 趕快去告我 讓法院認證你其實跟其他部落客一樣只是你連自己都看不起還有你的剪報跟我的言論根本南轅北轍 你的中文程度跟邏輯真的非常差 看你的食記就看得出來 也難怪你會自命清高到這種令人咋舌的程度 因為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我的文章風格不論怎麼樣 都不想像你一樣 你左一句學我的文章 右一句我的文章風格 只是在讓大家看笑話你的夜郎自大 啊!真糟糕 你可能看不懂我引用的成語呢^_^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0-03-13 01:20:00
你的攻擊真的夠了,該回的我都回完,我會跟板主檢舉。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0-03-13 01:23:00
剛剛不是很煞氣說要告 現在只會跟版主哭嗎?樓上上次我跟這位五十步笑百步的吵架也跑來湊熱鬧 還真巧呢 可惜就只有你們這對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在徒呼負負有效文章7篇 噗 大概又是個中文不好的
作者: kuoying (為貓痴狂)   2021-03-16 12:36:00
作者: AREKU (アレク)   2021-03-16 12:55:00
可憐
作者: oijkue ()
KUNI這樣也要警告? 人家汙衊你,你只能裝死?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21-03-16 14:02:00
各打五十大板法
作者: NAKOplau (布)   2021-03-16 14:13:00
是各打兩百大板跟2大板,我覺得這樣很OK
作者: lacoste1113 (Lacoste)   2021-03-16 14:15:00
這ID..只能說盡快尋求專業幫助比較重要
作者: momicats (YING)   2021-03-16 15:06:00
不久前某篇幫忙文,也是在推文吵到歪樓
作者: iqqi4200 (小文盲)   2021-03-16 16:12:00
下去辣
作者: fatcung (過客)   2021-03-16 16:12:00
版主英明。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21-03-16 16:22:00
吵到歪樓那篇我也有印象
作者: wangsynnex   2021-03-16 17:24:00
找了幫忙文來看 覺得這麼尊貴的人趕快消失在這裡比較好 噗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03-16 19:06:00
哈哈哈哈哈 笑死 可憐哪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03-16 19:08:00
各位板友推文請注意用字遣詞,勿做人身攻擊,謝謝配合!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03-16 19:33:00
看完了KUNI的回擊,其實就是被污衊後的正常人反應,板主警告一下應該只是提前拔掉大碗公繼續鬧的話柄罷了,省得到時候被盧不公平之類的話題,還可以啦XD,至於那個大碗公人設就是那樣,八卦板早就有人發現也提出了,親身經歷過某次那傢伙推文後,就直接黑單眼不見為淨最快,沒必要浪費生命在某些東西上WWW只覺得某東西再這樣玩下去,先把自己玩到解離的機會比較大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1-03-16 20:16:00
感謝板主處理,但這警告我也不服氣,為何我被針對性的攻擊而澄清反而被視為爭吵?這很不合理。這ID在板上辱罵其他板友被水桶多次早已是累犯了,我被污衊還不能為自己澄清那不是等於默認嗎?!
作者: fatcung (過客)   2021-03-16 20:55:00
給KUNI大,因為你就是在爭吵沒錯啊版主也說了,最好的方法就是留言自清後就檢舉而不是跟他一來一往的爭論我覺得版主的處理沒問題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21-03-16 21:01:00
我不覺得那算甚麼爭吵 那就是自清
作者: annie06045 (小安)   2021-03-16 22:43:00
KUNI都是自掏腰包寫美食評論很有名吧 吃警告很衰
作者: noknow801011   2021-03-16 23:16:00
推KUNI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21-03-16 23:49:00
我覺得那算自清,不回應感覺真的像默認...
作者: maple0935 (楓)   2021-03-17 00:04:00
KUNI雖有回嘴但不到爭吵的地步 正常人被引戰會有的反應只是很衰的被釣到雖然是為了維持版上良好風氣 不過怕會矯枉過正像是#1WJirStB 下面噓文像在嗆人引戰 反而沒事?
作者: kevinkuokk (麻糬文)   2021-03-17 00:10:00
作者: soweina1 (XXX)   2021-03-17 02:03:00
原來被店家招待吃免錢的餐然後寫一篇文章介紹不算是葉配原來只有店家有付錢給你寫的文章才算業配 原來是這樣算
作者: luciferii (路西瓜)   2021-03-17 07:19:00
有差喔,業配是給你錢你不吃也要掰出推薦文,邀約是請你吃但你不一定會給推,記得大衛廚房邀約KUNI但是結果也沒有狂推。
作者: soweina1 (XXX)   2021-03-17 09:21:00
那店家為什麼不請路人吃免錢的? 要請指定的人吃?沒有狂推 那就是小推的意思 吃免錢小推店家就不算業配喔如果店家請他吃然後他寫這家店是一次店,這才叫非業配店家請你的商品的價值不就是酬勞嗎? 又不是只有現金才算啊我這樣寫別告我啊,每個人認知不同有需要告人嗎?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03-17 09:29:00
你去問店家為什麼不找你啊 奇怪XDDD
作者: soweina1 (XXX)   2021-03-17 09:32:00
所以店家送某人商品 某人寫文章推薦店家 不叫業配?
作者: SeanShiau ((#‵)3′)歐耶,KO復活)   2021-03-17 10:06:00
好酸,好酸。
作者: kairiyu (E N O U G H is enough)   2021-03-17 10:22:00
路人我的認知是如果是店家招待的 就算業配啦就像很多飯店會招待旅遊部落客去住 然後發文章這樣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1-03-17 10:41:00
所以板主您好我到底現在回應算吵架呢還是自清?我很難分您的標準!我也很好奇這些人質疑我算不算爭吵或是酸言,還是這些都不算?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03-17 10:54:00
如果對於公告有疑義,可來信溝通
作者: ahaw99 (限速100)   2021-03-17 11:18:00
有夠衰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1-03-17 11:34:00
先回信,這裡先不澄清了,有夠誇張!
作者: oijkue ()
在板上被人潑屎,不能有任何澄清,否則就要扣上爭吵的帽子這只是假和諧而已,跟中共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peekeer (小風)   2021-03-17 11:55:00
推KUNI大,這應該是要求他澄清而已。不算吵架。
作者: jojo87   2021-03-17 12:33:00
拿人手短 吃人嘴軟 只能說以後還是不要接招待寫文比較好畢竟正常人不會被請免費的之後還大肆批評 至少會留點面子
作者: panrong (目分目分口屋!)   2021-03-17 12:37:00
一樣米養百樣人 版主辛苦了
作者: maple0935 (楓)   2021-03-17 12:38:00
業配跟爭吵是兩回事 此篇版友應該是在討論kuni回嘴算是爭吵還是自清 不應該混在一起 這樣很像引戰不過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以版主主觀認定 如果有異議當然可以提出反對意見大家討論而不是一直扯到業配那邊去 雙方意見不合就變引戰 以後沒人敢說話
作者: jojo87   2021-03-17 12:46:00
bigbowl用錯成語(故意?) 應該是吃人嘴軟 KUNI大就被釣了其實KUNI只一句 我只是偶爾接受招待 沒有收過錢 就結束了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21-03-17 12:50:00
我寫了一百多篇文章,真正被邀的只有三家,https://i.imgur.com/q7Gq0ev.jpg基本上被招待,很難難吃到哪裡去,因為畢竟店家都準備好了。但我因為個人潔癖,盡可能會刁難,所以這三家沒一家完全好評!我推的清一色都是"自費"但B板友怎麼寫的?"拿人手軟"?我問他"請問是指我收錢寫業配嗎"他完全沒回,只丟"樓上 他真的很無聊"我寫"我若不回應,根本是默認"直到他最後才承認說沒講我收前我就沒回了唷!但這當中他罵我多久了?還是這裡有誰能接受寫好文就被說拿人手軟的,然後一直說有證據又一直提出來,只罵住德國中文不好?將心比心,我上一篇曾"紅嘉義雞肉飯"沒葉配,他還不是照罵?我最後一篇邀約是2016那奇怪了,按照最嚴格的定義,業配關我什麼事情?他找碴我無法管,但我名譽得管吧!
作者: oijkue ()
按照同樣標準,我覺得板主這篇公告也在引戰(確實戰起來了)要不要用一樣的標準自行處置呢? 板友們都看著喔4-2-1 引發嚴重爭吵之行為之當事人,加重水桶。
作者: wtfconk (mean)   2021-03-17 13:16:00
雖然一碼歸一碼,但也應能藉此體會到被亂水桶的冤枉感了罷
作者: littlepa512   2021-03-17 13:36:00
我也覺得Kuni反應蠻正常的,不懂所謂爭吵的標準在哪。
作者: larry8550 (佐佐木品客)   2021-03-17 14:53:00
亂源桶的好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03-17 15:05:00
本案兩造雙方皆來信對判決表達意見,板主們正審查討論中,如對本篇公告有任何問題,或想檢舉任何事務,歡迎來信討論,謝謝各位的指正
作者: soweina1 (XXX)   2021-03-17 15:26:00
業配就是業務配合 商家的業務是商品 寫手的業務是文章業配簡單分四種:1.無酬勞,商家把商品給寫手借用,一段時間後要收回2.無酬勞,商家把商品送給寫手,不會收回3.有酬勞,商家把商品給寫手借用,一段時間後要收回4.無酬勞,商家把商品送給寫手,不會收回有沒有酬勞,借用還是贈與,是看商家和寫手之間的情形業配,也就是業務配合,從來就不是有給於酬勞才算的啊你們的對價關係就是他借你商品或是送你商品,你寫文章至於你的文章要寫他好話還是壞話,那要看商家有沒有審稿沒有要求審稿的商家,你當然可以不大推影響的只是以後還有多少商家想找你業配而已業配和邀約本來就是一起的,就是邀約去業配啊吃招待的沒拿酬勞只是寫一篇文章介紹一下,就是業配!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21-03-17 15:42:00
推文討論已離題,有任何意見請來信,本篇暫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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