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商業文板規修正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7 11:11:03
各位板友午安:
關於商業文的板規,大體沿自歷來板規,並未太大變動,自板主群上任後,在任期間遇到
一些案件,覺得應該有改進的空間,板主群不斷討論研商後,打算提出一些修正,詳列如
下,歡迎各位板友提供意見,也歡迎來信討論
為便利板友對照,將原板規相關商業文規定附上
原板規規定: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3-4 資訊文 發文標題:4.[資訊][新聞]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等,使用此分類。
商家類活動請用標題[閒聊],勿附商家連結,
每人每周限制一篇,違者與廣告之嫌者刪文水桶兩周。
3-5 徵求文 發文標題:5.[徵求]/[協尋]
有關徵物(含雙和卡)、徵人帶入COSTCO、徵星巴克買一送一,徵求協助,
可使用此分類。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等行為,
填寫格式範例:[商業] 合購-COSTCO松露巧克力...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固定於每週六發表每人限一篇,包含已刪除文章,
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以上違者刪文劣退。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視情節水桶之。
3-7-3 [商業]文應附正確註冊文位置(如文章篇數/精華區/AID碼),
並善用子標題以利閱讀(如合購/共乘/轉讓/徵才等),違者劣退。
板主不定期刪除已過期之文章,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
3-7-4 禁止販售團購網之票券、打廣告或明顯營利行為,違者劣退。
  3-7-5 嚴禁止買賣法令違禁品(參閱Forsale板規),違者劣退+水桶一年。
☆ 刪退後滿七天後才能重新發商業文,過早則視為累犯。
☆ 於他人文章下推文留下商業訊息者,水桶十四天以上。
商業文擬修正的方案如下:
A:關於房租、車位等價錢資訊,擬參考板橋板,歸類至資訊文,而其中徵求算資訊文,
出租算商業文,也就是付費的消費者發文徵求屬資訊情報,收費出租的房東發文則屬商業
B.揪團(如團報駕訓班.運動場租....等非雙方直接涉及金錢行為),屬消費者資訊,非店
家商業廣告,可不計入商業文,惟,主揪如明顯為商家相關,則依商業文規範。
C.捏造註冊資料,非週六發商業文等商業文違規,除退文處罰外另由板主給予水桶30天
,註冊審查資料等填寫有誤之輕微違規,依組務意見只給予水桶14天,取消退文處罰。
D.[徵求][交換]文若沒有明確寫出酬謝物者應從嚴認定為商業文
E.COSTCO徵求文部分,雖然帶人入場可能有金錢交易,原板規已規定有金錢部分可檢舉,
惟幫忙帶入場須耗費時間等候已是熱心服務,點數及刷卡紅利約略與一杯飲料等值,實務
上舉證相對困難,故從未收到相關檢舉,考量板友常有需幫忙帶入商場的需求並顧及商業
文的疑慮,求人帶入場的板友禁止發文,請於置底推文,想幫人帶入場的板友,可發[揪
團]文,每月限一篇,相關報酬請事先站內信談妥,板務不介入
修正後相關商業文規定如下
★ 第三章 發文類別規定
3-4 資訊文 發文標題:4.[資訊][新聞][租屋][車位]
3-4-1 關於雙和的食衣住行育樂之情報、活動、新聞、租賃等,使用此分類。
欲徵求租房舍、車位發文屬消費情報類,收費的房東發文屬商業文
商家類活動請用標題[閒聊],勿附商家連結,
每人每周限制一篇,違者與廣告之嫌者刪文水桶兩周。
3-5 徵求文 發文標題:5.[徵求]/[協尋]
有關徵物(含雙和卡)、徵星巴克買一送一,徵求協助,可使用此分類。
徵求帶入場的板友禁止發文,請於置底推文,想幫人帶入場的板友,可發[揪團]
文,每月限一篇,相關報酬請事先站內信談妥,板務不介入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等行為,[租屋][租車位]屬
消費[資訊]類,不屬商業文,收費的房東發文屬商業文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固定於每週六發表每人限一篇,包含已刪除文章,
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以上違者刪文劣退+水桶30天。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視情節水桶之。
3-7-3 審查資料應填寫正確,註冊文位置請填(文章篇數/精華區/AID碼),
善用子標題以利閱讀(如合購/共乘/轉讓/徵才等),板主不定期刪除
已過期之文章,欲備份者請自行保留,違者水桶14天。
3-7-4 禁止販售團購網之票券、打廣告或明顯營利行為,違者劣退+水桶。
  3-7-5 嚴禁止買賣法令違禁品(參閱Forsale板規),違者劣退+水桶一年。
3-7-6 徵人帶入COSTCO請於置底推文,[揪團]帶入COSTCO非商業文,每月限一篇
☆ 刪退後滿七天後才能重新發商業文,過早則視為累犯。
☆ 於他人文章下推文留下商業訊息者,水桶十四天以上。
站方買賣(含贈送)違禁品懶人包
以上政策先試行三個月,試行期間新規定違規部分僅刪文暫不處罰,三個月後依試行狀況
調整,如無問題則正式修正版規。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7 11:12:00
本篇置底三個月供各位板友討論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9-12-17 13:33:00
推!辛苦各位版主了 寫到這麼詳細了
作者: evafuture (小夏)   2019-12-17 15:18:00
辛苦了!
作者: emmalily (小E)   2019-12-17 16:57: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harei325 (路恩)   2019-12-17 17:06:00
辛苦了
作者: koniyo1234 (安哥)   2019-12-17 17:20:00
辛苦了~
作者: orangeccc (喵喵)   2019-12-17 17:51:00
辛苦板主群了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19-12-17 19:00:00
辛苦了
作者: a126451026 (亡靈天使)   2019-12-17 19:17:00
辛苦了
作者: coco531029 (swb2uty)   2019-12-17 19:27:00
辛苦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17 20:29:00
謝謝各位,也歡迎提供建議~
作者: iamseanx (親愛的sana男友)   2019-12-17 21:44:00
原來沒有人檢舉過costco紅利相關事件?板主們辛苦囉
作者: fannyfaye (菲‧你莫屬)   2019-12-18 00:23:00
推!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9-12-18 11:44:00
回iam大,因為大部分人會覺得 人家都已經花錢辦卡,讓他拿一點紅利也還好
作者: wie908 (wie908)   2019-12-18 19:16:00
辛苦了!
作者: toofat (南勢角野郎哥)   2019-12-18 22:10: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saw6904 (小餅乾)   2019-12-19 01:47:00
我之前就是揪人打球要均分球跟場地費就被桶,終於改了......
作者: amin0811 (阿明)   2019-12-21 00:35:00
辛苦了,揪人打球那個我也覺得超無辜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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