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前情的分隔線==========
抱歉想請問一下,如果要販賣物品
在賣出(應該是說刊登前)確認是否正常使用不是很正常的?
前兩天在雙和版上看到某位版友要賣一個電器用品
文章中還註明功能正常
就寫信和對方表達想要購買
對方也同意,並約定今天早上十一點面交
昨天晚上時還打電話和我確認今天的時間
沒想到今天我冒雨出門,到達約定地點後
想要和對方聯絡詢問在哪邊碰面
卻發現對方十點半多傳了封簡訊告知機器壞了
要我不要去了
因為趕著出門而沒注意到簡訊是我的遺漏
可是既然昨天都打電話再確認今天時間了
今天卻突然告知壞掉,我應該可以想成是事先沒確認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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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賣物品前先確認商品不是基本責任嗎?
都已經要面交前十幾分鐘才簡訊告知...
真的有點讓人不太舒服...
這個的確帶有抱怨的意思
不過也希望有打算販賣的版友能確認清楚自己想賣的商品
不要到最後都要面交了才說壞掉...
原本想要打算使用商品的期待感都被破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