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 來信索取卻放鴿子(黑名單qwaszx780917)

作者: morgan6tin (柳錫)   2018-01-05 09:44:52
我在日前於comic版貼出贈送文(目前已被版主刪文),
因當初是抱著於同好版發文,較能找到珍惜書的人的想法,
所以便未在地方版發文。
而這位qwaszx780917版友來信向我索取,
說他住南勢角、可以騎車至我所約的中和國小附近面交。
當時與他站內信往返時,我正忙於工作,
於是只留了我的手機,忘了請他也給我號碼。
之後於雙和版搜尋,發現他有貼過自介文,
想說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也沒再去信請他提供手機號碼,
這是我的輕忽,只因過去與ptt他人面交經驗都很愉快。
結果,我與他約了1/4晚上8點面交,等了30分鐘,
都沒有出現,也沒有打我的手機,
站內信也都未讀(最後上站是4號中午)。
到目前已經12個小時了。
因此,日後若他去信向你索取贈送,請各位版友小心,
這位qwaszx780917版友是會放人鴿子,
以免浪費各位寶貴的時間。
謝謝你們看完這篇文。
作者: qwaszx780917 (白目涼良)   2018-01-05 10:02:00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真的是我的 疏忽 這禮拜少過一天 一直以為今天才是禮拜4。sorry.. 辜負大大一片好心
作者: LCY1983 (陽光男)   2018-01-05 10:14:00
個人建議:原PO今天是贈送,比較沒有"利益"關係,也許可以再花時間,等一等,畢竟事發到現在約12小時,還包刮了凌晨睡覺時間若如你所言:他的過去交易紀錄是良好的,就留點顏面給他吧施比受更有福,今天給人方便,未來也給自己方便也許,這會開啟你們之後的良緣也不一定,以上淺見
作者: AriaPokoteng (絨絨<3)   2018-01-05 10:24:00
放鴿子就放鴿子 談啥留點顏面?贈與人的時間就不是時間?
作者: LCY1983 (陽光男)   2018-01-05 10:32:00
抱歉,的確是我解讀錯誤,原PO的文意,你並沒有說:他的過去交易紀錄是良好的,不過,他本人也出來道歉了,後續就你們私底下和解吧有時候,緣分 (不單指感情上的) 就是如此巧妙給人方便,如果對方懂得珍惜,也許會開啟合作機會祝福你們 ^^
作者: jasmineshun2 (jasmineshun2)   2018-01-05 10:35:00
幫高調推,被放鴿子誰都不好受
作者: angelofdeath (小宇)   2018-01-05 10:38:00
同意樓上我是要同意A大ORZ
作者: bluesea7731 (素顏羅剎●Local宅)   2018-01-05 10:59:00
我也在本版被放鴿子過,完全同意不需要留顏面跟這種人不需要什麼鬼良緣!!!
作者: jtoro (鮪魚)   2018-01-05 11:02:00
拍拍 當事人的感受最應該被重視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8-01-05 11:17:00
真是偽善
作者: morgan6tin (柳錫)   2018-01-05 11:20:00
謝謝你們QQ
作者: longya (嗯)   2018-01-05 11:34:00
真的不要太理盲濫情,很令人作嘔。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作者: udno (Fadacai)   2018-01-05 12:28:00
推,超討厭不重視時間跟不重視約定的人!
作者: orangeccc (喵喵)   2018-01-05 13:29:00
推原po,不管發生什麼事情,約定好了又無聯絡消失就是不對,憑什麼要浪費別人的心意和時間理盲濫情那種都是非當事人的風涼話
作者: twohalf (兩半)   2018-01-05 14:57:00
推你,反正對別人來說都是不痛不癢的,又沒差
作者: m6699 (<(‵▽′)> )   2018-01-05 15:21:00
不過這週還蠻多人少過一天的
作者: Anakin (Anakin)   2018-01-05 15:24:00
跟人家有約還「少過一天」就是沒放在心上啊
作者: soga277 (shark)   2018-01-05 16:17:00
推原po...
作者: harei325 (路恩)   2018-01-05 17:53:00
跟我之前的商業文類似啊 碰到不積極聯絡洽談的如果很有心的 不用花半小時就全細節確認完成了
作者: r40638 (Retsu.T)   2018-01-05 17:56:00
某樓是跟被黑的人是朋友嗎?這種狀況也能護傻眼
作者: qwaszx780917 (白目涼良)   2018-01-05 18:45:00
抱歉,是我的錯 我也願意接受各位的公評 但這件事情是我單方面的錯,我也願意盡全力彌補我做錯的事我也不希望破壞版上原有的和平風氣,我也希望為L大澄清一下 我和L大在今天以前我們完全不認識,他也不是共犯,他只是和您一樣說出自己的看法 ,沒有必要接受各位的公評 ,謝謝大家的指教 也再一次抱歉浪費了版上的資源
作者: r2589 (大象)   2018-01-05 21:26:00
出一張嘴護航真輕鬆
作者: fotumbra (想像不出光的影子)   2018-01-06 08:10:00
我送東西(買賣)不是用寄信先後,以有留手機為主,可以參考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8-01-06 16:04:00
對方本來就要主動給你號碼 不是你的問題啊你就算沒說難道他就不給 這麼被動又不是說對方真的發生什麼事或意外上來公審就太超過但根本不是啊
作者: ByJE5566 (白賊56)   2018-01-06 17:08:00
護航什麼,看不懂耶,聖人大大
作者: williamluo (雪雪)   2018-01-07 19:04:00
純噓護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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