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食記] 呈信鵝肉 文化店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06-07 12:06:20
本篇應該不算食記吧?
※ 引述《groo (hey)》之銘言:
: 本篇無圖
: 這家店的鵝肉真的的確不錯吃
: 但我想分享的是我剛剛買晚餐的時候看到的事
: 正站在櫃臺前等我的便當時
: 突然有一個阿伯拿著他手上的便當給櫃臺小姐 說 "小姐我這個便當要換菜"
: 然後小姐就 收下了!!!收下了!!!收下了!!!
: 接著把便當遞給旁邊的店員 店員就依照阿伯的指示
: 把便當內的兩樣菜 夾回菜盤中 再另外選了兩樣阿伯想吃的
: 最後 阿伯拿著便當離去
: 我剛剛就在旁邊 目睹了這一切
前面發生什麼事?
沒敘述或可能原po也不知道。
如果阿伯是自己選的菜,要再更換確實古怪。
但當事人都不知道了,我們更無法得知。
把各種可能性都列出來省得大家瞎子摸象。
1,阿伯打開來吃過,仍拿來退換。
2,阿伯打開來看過,才拿來退換。
3,阿伯沒打開看到,就拿來退換。
我認為1不妥,2有爭議,3沒什麼。
原po應該是123都認為不妥,我才會建議自己煮。
贊成原po的應該多半屬於認為12不妥,3還好。
由推文新發現,前面阿伯有沒有自己選菜也是關鍵。
沒看到,不能理所當然認定阿伯有自己選菜。
搞不好就是他沒選或懶得選,所以店員才同意他換?
前因,我們不知道!
: 覺得 幸好我在換菜之前就先點好
: 然後 我應該再也不會去這家店了......
: 我實在不知道 阿伯手上的便當
: 在中間離開的時間 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啊
: ( ‵□′)───C<─___-)|||
這裡又分兩塊
1,看起來想影射店家衛生有疑慮。
你當時沒向店員立即反應,未拍照,沒存證,更沒其他目擊者能佐證……
已經涉及損害名譽。
我相信你真的有看到,但你忘了留證據自保,這非常非常重要,切記。
有證據,黑的都能變成白的。
沒證據,白的都能變成黑的。
2,個人認為,你們真的有空該看看內場處理方式。
絕對注重衛生環境,不回收食材,那叫理想。
除非像日本料理一樣現場做給你看,否則都只是眼不見為淨而已。
越乾淨的擺盤,不見得是廚師與廚助技術純熟,不是五星級餐廳,往往都是抹布+紙巾擦
拭修飾的成果。
——————
以上是本來昨晚想回文的內容,但想一想覺得不關我的事,沒必要幫店家或訟棍備份你文
章。
只是你既然補充了店家資訊,應該也沒在怕的,無所謂備份不備份的問題,對吧?
——————
就算店家不衛生,有比頂新黑心油或蝦味仙過期還嚴重嗎?
這還是他們不衛生讓你吃到、知道時。
重點是,你「根本無法斷定他不衛生」,只是做法有改善空間,主要的依據是「你的想像
」。
就算上法院,能憑臆測定罪?
另外,即使事件鬧大,你當時沒反應,店員會承認嗎?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7 12:12:00
店家?
作者: imbemarion (小夜)   2017-06-07 12:26:00
難得想噓 有喜歡到這樣護航嗎?
作者: garyrush   2017-06-07 12:26:00
呈信的流程會請客人挑菜,也可以不選請店家配菜但不選又事後換就有點矛盾了
作者: splitfire (())   2017-06-07 12:28:00
原po也沒說他認為是怎樣,都你在猜
作者: garyrush   2017-06-07 12:29:00
回2F 看原PO對店家的理解有點陌生,我想他應該還不曾去消費過
作者: splitfire (())   2017-06-07 12:29:00
還幫大家把所有可能列出來,明明就自己先入為主覺得原PO是怎樣想
作者: beerking (é…’é´¿)   2017-06-07 12:31:00
就你在鬧而已,原PO說了什麼讓你這麼激動呢?
作者: papac (秘密武器)   2017-06-07 12:31:00
沒打開看過怎麼會回來換菜? 難道阿伯透視眼?我都內用沒外帶過 如果外帶是透明盒蓋那我道歉
作者: LaPAELLA (西班牙)   2017-06-07 12:37:00
讚 留言 分享
作者: longya (嗯)   2017-06-07 12:52:00
繼百元剪髮生日崩潰ID又一曠世奇才
作者: AWOS (哇拉拉)   2017-06-07 12:54:00
外帶是透明盒蓋
作者: coldtoby (伊呀伊呀唷)   2017-06-07 13:00:00
就單從一個客人角度覺得衛生有疑慮了,不要做就不怕人說。就算是業界常態不等於是正確的事,把陋習當成理所當然在講也不會讓消費者接受,尤其是要吃下肚的食物。
作者: parnshan   2017-06-07 13:28:00
廠廠
作者: superhoya (超級好野)   2017-06-07 13:30:00
你在說啥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17-06-07 13:35:00
推文崩潰還不夠嗎?
作者: THH (立志當睡神)   2017-06-07 13:44:00
黑人問號,通篇腦補
作者: jerry213 (平安健康順心如意)   2017-06-07 13:48:00
一直說不關我事 可是看起來很關你事 好中壢
作者: schel   2017-06-07 14:02:00
這很沒邏輯吧!即便是內場客人看不見的角落髒亂無比,不代表他就可以不做好外場的管控,而且如果大家內場都髒得不得了,那他外場沒有弄好不是髒上夾贓,更糟糕嗎?
作者: rainerdropx (兩滴雨)   2017-06-07 14:56:00
反正還是會繼續吃鵝肉啦雖然他從兩百漲到三百頗呵:P而且有時候覺得會買便當的都應該再三考慮,那些菜感覺就擺很久雖然不至於拉肚子,去自助餐買點剛出爐的不好嗎?
作者: yitingchang (cyt)   2017-06-07 15:40:00
你說即使是麥當勞、五星級都有回收再製再賣,那請問你可以佐證嗎?沒有的話,這才叫做傷害名譽吧?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17-06-07 16:01:00
麥當勞吉他先
作者: pinkqueen999 (pink)   2017-06-07 16:16:00
在崩潰什麼?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7 17:42:00
幫麥當勞備份
作者: merkyor ( )   2017-06-07 18:01:00
請問麥當勞回收再制什麼?
作者: Clayborne (Clyaborne)   2017-06-07 18:09:00
以前做過麥當勞 麥當勞不管是餐點還是醬包 衛生紙 只要是顧客拿回來是一律丟掉的 因為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不是競爭對手 可能在這些地方動手腳 所以不可能留給下個客人
作者: a1996456899 (懶羊)   2017-06-07 18:11:00
喔 好激動 已閱
作者: greeniguana (伊瓜娜)   2017-06-07 18:31:00
呃..竟然還特地回文送打臉。這是想黑這店家嗎...
作者: parnshan   2017-06-07 18:47:00
住海邊,人家發文內容還要經你同意勒
作者: erictinchiu (CIRCLE)   2017-06-07 20:24:00
澄清一下 補店家資料是因為我看到文章被S後重新看一下版規 我認為原因是沒有寫店家資料 所以才修文補上
作者: groo (hey)   2017-06-07 20:26:00
抱歉 犯蠢了 上面那個也是我的帳號 天啊超蠢的
作者: shuiwuhen (水無痕)   2017-06-07 20:31:00
做餐飲的,基本上餐出去,就不能再回來混一起吧!管他有沒有開不過當下沒反應,事後上網這樣說,對店家的確不是很公平,沒錯
作者: yitingchang (cyt)   2017-06-07 20:39:00
要找新聞剪報?什麼時候新聞剪報可以做為證據了?你問原po是否有親眼看到,那請問你又有親眼看到麥當勞回收再製、甚至有圖片佐證嗎?沒有的話,提醒你一下,你對於麥當勞的指控其實比原po還要嚴重許多喔!
作者: longya (嗯)   2017-06-07 20:55:00
在這吵也沒用,剛把文章跟截圖寄給麥當勞求證了
作者: shuiwuhen (水無痕)   2017-06-07 20:56:00
看一下其他篇,如果不能舉證再製販賣,直接這樣說不對吧!這樣不是也直接對廠商造成商譽問題?我覺得某種程度跟原本這篇文章有點像…搞不太懂回應著的立場到底想表明什麼……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7-06-07 21:13:00
保留法律追訴權?
作者: yitingchang (cyt)   2017-06-07 21:17:00
已經截圖備份告知麥當勞了,真的對於這種惡意造謠抹黑的言論非常不齒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7 22:08:00
奇文共賞
作者: faye01 (女神降世 10/29)   2017-06-07 22:25:00
希望麥當勞快點吉
作者: KUNI0202 (藐視王法)   2017-06-07 22:53:00
阿,給原PO,店家地址一定要附上啦,不然是違反食記板規的,拍謝唷,補充一下。
作者: qwsa2921 (風雲)   2017-06-08 00:16:00
麥當勞不要說食材回收 出去櫃檯 回來的東西全部垃圾桶包含未開封醬包類
作者: yitingchang (cyt)   2017-06-08 00:38:00
Justsad大,所以麥當勞回收再製的證據呢?大家都在等你出來回覆喔
作者: benben994 (晨宇)   2017-06-08 00:57:00
來啊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17-06-08 02:13:00
怕了把麥當勞刪掉了?原po店家資訊是版規規定要po的 不要一直崩潰腦補啦 很累耶
作者: dcshoes1234 (無風不起浪)   2017-06-08 04:30:00
.....又你這人專找人吵架
作者: greenhua (麥克華斯基)   2017-06-08 08:37:00
到底再講啥阿 從原文就崩潰到現在還多發一篇討噓
作者: hahapova (想問天你在哪裡)   2017-06-08 11:18:00
吵又吵不贏 邏輯打結
作者: mimchu (蒟蒻)   2017-06-08 17:38:00
就我所見麥當勞連沒開番茄醬都是丟掉
作者: nlriey (NN)   2017-06-08 18:38:00
看到聲稱保留法律追訴權就可以end了,法律概念要加強阿
作者: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17-06-08 21:38:00
躲起來了……咦我這樣講會被吉他先嗎?
作者: yitingchang (cyt)   2017-06-08 21:53:00
所以我說那個證據呢?等你兩天了欸,不是很愛回文找人吵架?怎麼突然龜縮了?飯可以亂吃話不能亂說,justsad是不是該出來面對一下了?
作者: SSS08957 (SSS)   2017-06-09 01:07:00
...
作者: a9330000 (0000)   2017-06-10 07:02:00
出來面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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