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保平路292巷13弄6號公寓頂樓算是私人或公眾空間?

作者: jacky803210 (倩罵)   2016-08-15 13:30:29
該頂樓經常亂丟自家垃圾,大熱天都不處理,導致惡臭影響到住戶,經透過1999申訴反映
,轄區清潔隊及衛生局均派員稽查,並表示的確是住戶亂丟自家垃圾引起,並開立勸導單限期改善,所以想問公寓頂樓已經有棚園,建管處也確定是違建,已經占用頂樓架設違建花園,又長期堆放垃圾,這會不會太自私自利?
處理情形如下:一、本局永和區清潔隊答覆如下:本隊於105年6月28日前往查察,該址頂
樓確有垃圾及雜物堆置,現場告知屋主於105年7月5日限期改善,屆時未改善本局將依法
開單告發。本隊於105年7月5日前往複查,屋主已改善完畢。二、新北市衛生局答覆如下
:本局業於本年6月27日派員協同里長前往現場查訪,查現場確有擺放積水容器之情形,
現場已告知屋主清除積水容器之重要性,屋主表示近日內會清除多餘容器,本局另通知里
長及清潔隊協助執行周遭環境巡檢,以維護鄰近民眾之居住品質。三、新北市工務局答覆如下:本局業以新北工寓字第1051243451號請建築物所有權人限期
改善。
作者: wuchang   2016-08-15 13:35:00
自私自利的人多的是,有礙到你就持續伸張你的正義,加油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8-15 13:38:00
全體住戶共有 & 這是可以提告的
作者: cat031147 (回憶難忘,人更難)   2016-08-15 14:08:00
公寓的缺點就是這樣 法律規定是共有實際情況就是頂樓所有/負責 地下室則一樓
作者: asd9512012 (康輔是好物)   2016-08-15 14:20:00
頂樓是公共空間!!!
作者: jacky803210 (倩罵)   2016-08-15 15:05:00
既然屬於公共空間,該5樓住戶確一直霸占住頂樓私設
作者: DWR (羅傑)   2016-08-15 15:30:00
有一些公寓 是最上層那戶裝設鐵門 所以其他人也上不去就是了
作者: jacky803210 (倩罵)   2016-08-15 16:25:00
是否可依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檢舉嗎?
作者: kininan (奇尼)   2016-08-15 18:50:00
裝鐵門是違法的 即報即拆
作者: Yshen (無)   2016-08-15 19:24:00
持續檢舉吧,連同違建一起報
作者: jacky803210 (倩罵)   2016-08-15 20:56:00
違建部分很多人檢舉了,工務局表示為列管待拆除只能說該屋主每年都製造衛生及環境亂源屋主老菸槍,跑到頂樓抽菸,到處都菸蒂,失火怎麼辦
作者: sakuchan (sakuchan)   2016-08-15 21:31:00
違建部分 如果你是樓下住戶可以走司法程序 雖然也要花個一年半載(或更久) 但總比列管待拆 幾乎等於就地合法永遠不拆來的好一些自私自利...其實大家都差不多啦如果你家在一樓 外面的停車位原則上也是大家共有的但是幾乎也都是被一樓住戶長期霸占 人性就是這樣
作者: jacky803210 (倩罵)   2016-08-15 22:01:00
之前一樓住戶也是違規停車,警察表示他是列管對象多次勸導及開單都是沒有用的 只能說別妨礙他人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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