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youtube.com/watch?v=pB6f1o_14xs
請問一下你們所長到底在說什麼
什麼時候抓到人
什麼時候我原諒
我明明說他答應還錢才不提告他
你們所長根本什麼都搞不清楚就亂說
明明沒有抓到人還胡說八道
又怎麼知道他拿去超商退票換錢
真的是這樣子 還不能構成詐欺
我去報案為什麼還要我走民事
真的以為大家都是白癡嗎?
請不要再亂說話
故意放這種沒水準的消毒文
我一定打給1999
還有 永和中正橋所長跟你說一下
如果我調解那天沒看到人
我直接帶立委去你那邊報案
我po在ptt就等記者來問我
發新聞稿給他們
順便一提 最可惡的是新生派出所
連接都不想接
直接要我們去轄區報案
警政署頒的「警察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報案單一窗口實施要點」是好看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