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休息時間問題?

作者: Atzen (Atzen)   2017-04-01 19:43:10
各位晚安,
目前我任職於某精品百貨專櫃,
現行規定為工作時數八小時內含四十五分鐘休息時間。
因此實際為工作七小時十五分鐘,休息四十五分鐘。
行之有年,同事們也都能夠接受。
但目前公司有意將工時調整為九小時,內含一小時休息時間。
當然我知道若更改為上述每日上班工時符合勞基法規定。
但,資方更改工時理由為:
「目前制度(工作七小時十五分鐘,休息四十五分鐘)並不符合勞基法規定」。
我查了一下,資方應該是依據以下條目:
第35 條
勞工繼續工作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製或其工作
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但,勞方討論後認為,目前現行工時為優於勞基法規定,並未違反勞基法。
不知道是否有專業人士能夠幫忙解惑?
下月我(福利委員)將與公司討論此事,希望能夠據理力爭,
不希望被資方用此藉口搪塞藉以增加工時。
當然我明白資方更改工時也在合法範圍內,但此乃為福利縮減,
並非受限於法條而更改。
非常感謝!
作者: absd83 (apple)   2017-04-01 20:48:00
對喔,是優於勞基法
作者: itsdj (水不會忘記回家的路)   2017-04-02 02:03:00
資方考慮到1例1休 所以調整單日時數吧?
作者: Atzen (Atzen)   2017-04-09 15:26:00
任職公司休假並未受一例一休影響唷,一直都等同日曆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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