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工讀未滿一個月可告知離職後直接走人嗎?

作者: fyjop2012 (必要的暱稱)   2016-10-16 05:44:58
手機排版請見諒
我是大四生,因為課很少想說找個打工打發時間順便賺點錢
現在是某量販店收銀員
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我覺得這份打工令我很不愉快,只要想到要上班就覺得很煩躁
(之前打過的其他工比現在累的也有但都沒這樣過)
星期四因為真的臨時有很重要的事
是學校申請東西的最後一天,但我交的資料影本太模糊導致我必須趕回家拿正本
(我是到外縣市讀書的)
要是沒申請到是三 四萬的損失所以不得不請假
但打電話過去話都還沒說完就被說今天一定要到班,不然自己跟課長講
之後課長手機打了快兩個小時都沒接,沒辦法只好傳簡訊,順便說了要離職
禮拜四當晚就沒去上班
後來課長回簡訊叫我把剩下的班上完再走(剩一個禮拜左右)
但我原本是打算禮拜四當晚開始就不去了,因為週五週六剛好休假,也很不想之後去上班
還要看人家臉色
禮拜天有晚上的班,很想直接不去
有以下問題,希望有版友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有爬文過了
1.勞基法只說三個月以上要提早十天告知
沒說未滿三個月的情況,所以是可以告知後直接離職嗎?
2.當初進去時有寫合約,雖然勞基法說沒寫離職書照樣離職成立,但我還是擔心不寫就離
開會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3.用簡訊告知離職時沒明確說是要馬上離職,後來也沒明確回應是否會上完剩下的班,這
樣禮拜天的班直接不去沒問題嗎?
4.薪水是每月5號發,那離職後是過幾天就可以領到還是要等到下個月5號呢?
5.如果直接禮拜天就不去會對我之後的求職造成影響嗎?因為想說只是做不到一個月的工
讀,只要履歷表不寫未來的雇主也不會知道吧…
作者: JohnCenaRiz (日)   2016-10-16 11:01:00
工作未滿三個月內不用預告期可以直接離職,薪水做幾天都要給薪
作者: typecat (打字貓)   2016-10-16 13:32:00
why not?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6-10-16 16:10:00
直接說你不做了 叫老闆把薪水算一算 你要拿
作者: milkcat0814 (cat)   2016-10-16 23:00:00
當然可以,只是不負責的行為而已
作者: nigell   2016-10-17 00:22:00
當然可以
作者: lmi558 (lmi558)   2016-10-17 14:22:00
多一點責任心吧....不去至少也講一聲
作者: nonofixfix   2016-10-18 06:45:00
未來很難說不會再遇到與現在工作環境有關的人建議你把剩下的班上完,最後留個尚可的印象也好
作者: a0919676956 (林柚子)   2016-10-18 10:23:00
工讀生就是要亂離職,這是正常的,在你發文的現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突然走的了不過還是建議你講一下,以後才不會難看,畢竟在那離職的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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