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ane (('-')y)
2016-09-17 20:58:09我們公司最近開始一個制度
基本上就是本店店長如果認為誰沒有把事情做好
就登記1點
每個月會有一個制度下的衰鬼
下個月 每一天上班都是三頭班
0630-0930
1200-1400
1830-2130
然後明文規範:不提供津貼
然後這個制度才剛開始
但很想知道這種全部時間都被綁在公司又沒錢賺的事
合法嗎??????
馬上走 外面服務業多缺人 需要陪你玩這種腦制度?如果錢不多又更好笑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6-09-18 03:36:00打1999問勞工局去勞檢
作者: taiwanlw (Raffe) 2016-09-18 11:00:00
不能離職是簽了賣身契嗎?
作者: Griffin9277 (Griffin Zh) 2016-09-18 11:03:00
不得擅自離職?你確定這樣的賣身契不違反憲法十五條?離職需要的是程序,但不用任何人准駁,你最大,你有絕對的權力選擇你的生活!不要再沈默了!
作者:
paul1201 (台北的學生)
2016-09-20 22:30:00三頭班是山小,捅上總公司,店長先完蛋。
作者: lintrevor (saki) 2016-09-22 02:57:00
快逃
作者:
the32119 (the3232321313)
2016-09-22 13:16:00觀光慘業塊陶阿
作者:
LanceLee (想要怎樣的劇本)
2016-09-25 06:05:00頂多兩頭班 三頭班確定違法 告或離職吧
作者:
LanceLee (想要怎樣的劇本)
2016-10-09 02:34:00直接地方政府勞工局檢舉就可以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16-10-27 13:44:00
去檢舉馬上就會被罰錢了
作者: as230192 2016-12-01 20:23:00
第一次聽到有三頭班,這不合法吧,上班到下班都超過12小時了不確定你跟公司簽的合約內容,但如果擅自變更工作內容(和班別)是違法的,這種地方還是快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