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口業的服務業,
一個月就這麼短短六天的休假
公司跟客人的Line還是不停的吱吱叫
老闆忽然心血來潮。
每週2、4要專櫃人員幫公司FB粉絲團發業配文...
從晚上七點一直緊迫盯人到九點...
最後留下一句話...
十點下班前沒看到明天要發的文章&照片
失職論。 我會考慮開除你們!
Ok....加班沒有加班費、放假要回賴、不發公司FB是失職、開會額外的時間不給薪、百貨
提早延長時間算你衰、前幾天還詢問能不能去他家幫忙搬家???
Ps. 需要讓他去勞工局暸解一下,
怎麼對待員工。不是怎麼以為付了錢就是大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