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lee66 (淘氣a小豬)
2021-06-29 00:01:042021 / 06 / 29 (二) 晴
今天你的金錢運旺,容易有偏財運,或是談簽約議價能得到有利於你、甚至雙贏的結果。
感情方面與另一半磨合生活習慣一段時間,或許已經有了眉目,讓你能好好分析出彼此的
相處之道。
幸運色是白色。
作者: freedavid (烘焙麥茶) 2021-06-29 00:20:00
樓下taipoo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01:11:00休息2天,剩5天,今天有好生意上門,代表世界各國有好消息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21-06-29 01:23:00感謝taipoo信心加持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01:35:00不客氣
作者:
QAQb (喔喔瞜)
2021-06-29 07:15:00wowww
作者:
khaos (出來混的...)
2021-06-29 09:15:00據說有人被水桶去告妨礙言論自由 到底有沒有這回事??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09:20:00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K版主 水桶在刑法跟限法裡都不會觸犯刑311 只有針對誨謗而已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09:51:00樓上,板規有比憲法與刑法的權位高嗎?大多數板主不懂法律台灣人不知道言論自由要怎麼提告,我就提供教學範例給參考
你去告告看啊,看看檢查官會說什麼版規是社群公約,不想遵守可以不要進來沒有人強破你進來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09:58:00所以我不是已經告了嗎?你可以去看看我寫的告訴狀就知道了
告訴狀跟判決書是不一樣的東西.....刑法跟憲法給你言論自由,但沒有給你底觸設群公約的言論自由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10:04:00你需要去讀一讀法律的書,你的解釋全都是錯誤幻想的,懂嗎
哈哈 感謝歡笑聯盟CEO帶來的歡笑@taipoo我看你目前至少被10個板水桶怎麼沒有寫10份訴狀?而且你常攻擊臺大師生一個交大讀到肄業的人敢這樣蠻歡笑的@taipoo有就醫看診過自己的心理狀況嗎我是說認真的 非嘲諷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10:31:00我這麼正常的人講得話,可知全台灣人都是病入膏肓了,懂嗎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11:11:00我半年就修完27學分,碩士學歷太簡單,不想浪費時間在交大況且看到太多教授貪汙與混教學的問題,最後我就選擇不讀了何況我的精神價值學說,全世界都無法抄襲,跟台灣論文不同台灣的大學出的論文百分之百都有抄襲別人的論文,我沒興趣而且台灣的教授都太笨了,不想跟這種人學習知識,浪費時間大概這就是我想講的實話囉
作者: esthele (查無此人) 2021-06-29 11:24:00
knightkid 你突破盲腸了領多少不是重點,重點是無論做甚麼都被人恥笑,他樂在其中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11:58:00見仁見智囉!智障的人看什麼都是智障的,但聰明人就不一樣我一個月只要有7000元就很足夠了,3萬元只是拿來存錢而已不過我現在存款已經很夠我活到70歲還有剩,所以我已滿足了
作者: esthele (查無此人) 2021-06-29 12:25:00
因為現實中被遺棄所以享受很多人關注而已啦,不用花錢因為也沒有在供養,不是嗎觸犯板規只是為了名留青屎,否則他現實連工作都保不住
錢奴不是說一個月花3000元嗎而且你又沒工作 怎麼存3萬元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9 12:49:00我有被動收入,不多而已,只花3000,剩下都是以備不時之需就算我現在沒有收入,光儲蓄就花不完了,所以在過退休生活而我現在的工作就是人民皇帝,在批踢踢批示後給全世界知道大概是這樣子,這樣的生活很休閒的,都沒有生活壓力,很好也希望全世界人都可以養成知足惜福的習慣,錢不多就夠用了
作者:
khaos (出來混的...)
2021-06-29 15:54:00好想知道到底懂不懂什麼叫被動收入??
作者: esthele (查無此人) 2021-06-29 16:09:00
怕被糾纏硬要塞進手中叫他滾的算不算被動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6-29 19:34:00大家的討論串讓我想到對某私人機關或許提民事訴訟的goodidea。我突然之間想訓練不才我的口才,冒著必死的風險。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04:06:00樓上,我分享的連結就有給告訴狀,很簡單的邏輯,看看就懂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06:58:00人生經歷太多了,光研究我所提供的資料,一年應該是需要的學全後,就會同時擁有獨孤九劍跟九陽神功,打遍天下無敵手大概是這樣子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07:00:00不客氣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6-30 09:30:00T大感謝,我這一生有上過一次地方法院及二次地方地檢署以及收過傳票、簡易判決刑事書等。也會寫基本的公文訴狀書。很想挑戰不用請律師直接對某勢力集團提民事賠償告訴。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09:39:00提刑事告訴的負擔會比較少,民事告訴要繳裁判費會不划算的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6-30 10:27:00就怕刑事告不成...,變成我要付法庭裁判費。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11:25:00只要你的審判中有公務員,就用刑法瀆職罪去告公務員就可以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6-30 13:22:00我是想用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叛國罪去告,如果想用刑法的話。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13:32:00可以,你可以提告看看,目前憲法在重整中,告訴應該有效的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6-30 13:36:00OK,但要冒必死的風險,看出誰才是真正的雙面人。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30 13:39:00祝你提告順利
作者:
kenshui (kenshui)
2021-07-03 00:35:00說真的,我希望刑法能修憲第100條,只要能有二成以上的勝算我就敢提告了,看能不能把雙面人把他請去吃牢飯,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