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laLin717 (Lala) 2017-07-04 00:44:00
痾,很抱歉讓您們誤會。基本上我們已經公證了,因為先生不面對女方家長所以在情況下我們去登記了我沒有怪罪小三方面只是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後我才在無助下去尋求答案我知道看Fb是不對的我是完全相信他但在先生失去聯絡中才去看fb所以才發現這件事情你提到的公證後為何不辦婚禮是先生跟婆婆堅持說,哪有人公證後不辦婚禮更正是先生跟婆婆說。公證後哪有人在辦婚禮的因次他們覺得是我在辯解我家人也說 重新提親後,既往不咎但先生因此覺得我是用欺騙的方式還在私下跟婆婆談論不辦婚禮要買台車給我這件事是後面才知道的我們也跟先生談論分開辦理但他始終覺得我跟家人在騙他們因而吵架家人也說不收聘我們年輕人過得好就好但先生一直很堅持而我也老實說,我用不到那台車登記我名下我也沒停車位又得租車位而且,他只是要練習開的車。買不到10萬下的二手車給我我不是在意那車的價值而是這件事情怎麼會沒有跟我商量而是你們自己私下討論買車給我隬補辦婚禮的事情我要的不是車呀!我要的是雙方能夠和氣的辦完這場婚禮而重點不是你們買什麼給我而婚禮分開辦根本沒花到先生的錢先生之前就一直堅持不辦理如果真的要辦頂多請一兩桌就好所以才吵的不可開交而你說的依賴性太強 我並不認為,是因為我沒想那個多來稱呼 所以用他來稱謂 並沒有那麼心思細膩感謝作者再打一封文來說明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