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閃] 我們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5-03-09 16:29:17
另一半的定義是什麼
對我來講 他要能夠是我的全世界
能在他面前毫無顧忌的喜怒哀樂
能夠看我玩我的興趣不干涉或是陪我一起更好
能夠討論任何事情沒有秘密也不必隱藏心情心事
最重要的是價值觀要類似 以上才能成立
當初遇到他 也算意外吧
從來就沒有誰是錯的對的
只有適不適合的人
多年後的現在才懂這個道理
對的人怎樣相處都舒服
錯的人不管做什麼毛都一堆
黏不是錯 對方跟我一樣愛黏就好
我跟他在去年中很紅的交友app認識
其實真的很意外
如果沒有這個app,我們依然是兩條平行線,各自在各自的縣市生活
他在桃園,我在台北,雖然就在隔壁,卻也完全碰不到
因為他,不太會去桃園的我,開始認識這個城市
因為我,對台北不太熟的他,開始習慣常常下五股交流道接我
他最讓我感受到不同的
就是讓我完全享受女友的權利
前任總是把我隱藏於朋友和家人間
現在他都會常帶我回家睡覺、跟他家人打照面,一起出去玩
對於他同事、朋友也是毫無顧忌的提到"她是我女朋友"
走在路上他一定會牽手 故意不給他牽還會任性硬要牽
雖然一般人認為這些都是很基本的
但是遇過被對方家庭反對分手、被對方隱藏起來的感覺,真的很不好受
他都讓我非常的放心,安心
上班遇到生理期第一天肚子痛,他夜班剛下班總會送熱巧克力跟暖暖包來
我想去旅行,他總開車帶我到處去
我喜歡娃娃,愛在夜市玩遊戲的他更是卯起來玩,贏下一隻隻我喜歡的娃娃給我
我的包包太重他會攬過去自己揹
最愛毫不羞恥(?)的跟我討抱討親親說最愛我
我說個想他,下班就從桃園過來台北找我
有時帶我上班我在車上睡著了,醒來後他已買好早餐跟暖暖包給我帶進公司
為了幫我弄電腦,兩個縣市跑,幫我載東西
喜歡當跟屁蟲,我去朋友聚會喜歡跟來,跟我的朋友圈混熟成一片
我想,世界上只有他最疼我、最寵我
在一起快要一年
卻從來沒有覺得很寂寞這回事
我們都有給對方幸福的權利
作者: flyfishtw (大可)   2015-03-09 23:24:00
好幸福的感覺,看了心裡也暖暖的~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5-03-12 18:52:00
樓上也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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