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外送員「賺百萬」年休僅約30天 所得稅

作者: yorkhung (CouponMaster)   2025-05-04 00:36:48
※ 引述《cjol (勤樸)》之銘言:
: 外送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譬如說像是購車,或者是像是加油或者是像是保養,這方面我
: 們會認為他可以列入扣除額。」
: 像是過去名模條款年收達223萬元,有3項特別扣除額最多每項扣3%,若外送成本也有相關
: 規定,也能稍為減輕外送員負擔。
幫外送員說點話,畢竟我以前也兼職過當外送員。
以現在的外送生態架構來說,外送不能算是一份工作。
正常的工作符合勞基法,可以有基本薪資保障和休息福利等。
比起工作,外送更像是一個做生意的行為。
外送員工作為一個外送業的業主,從Foodpanda或UberEat承攬任務。
外送商對外送員沒有任何的雇主義務,就像是從外送員買服務一樣。
所以外送員就像是開個外送店,然後販賣服務獲取利潤。
如果普通開店可以把成本扣除利潤報稅,現行架構下外送員應該也要可以。
但普遍認知卻是將外送員當成一份普通工作,還把上班通勤拿來比較。
其實最理想的狀態,還是讓外送員可以直接適用勞基法,讓外送平台負擔成本。
現在就是外送平台不願意承擔責任,外送員只能成為被犧牲的一群人。
作者: gamer   2025-05-04 01:12:00
不對吧,當初立法要求平台必須幫外送員保勞健保就是走雇傭關係,不然不管是熊貓還是吳柏毅本來都是主張是承攬,所以不需要投保
作者: dbalruke (楓痕劍魂)   2025-05-04 09:59:00
外送把台灣交通當成外部成本,政府都沒跟你收錢欸,繳個3萬,出一場車禍都不止了,走僱傭可以,每天打卡上班8小時是基本吧
作者: gigi030507 (火頁火頁)   2025-05-04 13:29:00
這就承攬制啊。很多都是承攬制。像是保險 健身教練直銷等等。就看怎麼選擇。要說承攬制是當老闆 我覺得不如自己出來當老闆還比較好。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5-05-04 13:53:00
就跟廣告一樣!做自己的老闆,想做就做…真的笑死人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25-05-04 15:45:00
機車外送以前就有,披薩便當僱用制是政府故意讓承攬,僱用成本太多
作者: gm3252 (阿綸)   2025-05-04 18:14:00
要變成平台負責僱用+勞健保特休員工薪水就會變成三萬多打死了,不可能有那種兩邊好處都要的最早記得就吵過取消承攬了,但結論是外送的比較想能多賺錢
作者: gamer   2025-05-04 21:07:00
雇傭關係不必然雇主會負擔保險跟運輸成本喔很多公司的業務工作公車是沒配車也沒有提供油費補助的保險就更不用說了,小公司通常除了健保什麼保險都沒有然後如果要主張外送是承攬,哪也就代表外送平台不需要負擔勞健保最開始平台就是主張這是承攬所以不需要負擔勞保健保勞退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25-05-04 21:34:00
走勞基法公司根本不可能付你那麼高的薪水,那些你所謂的福利,你以為不會算在你身上嗎。
作者: maddeath ((>_<))   2025-05-04 22:40:00
最初勞動部要把外送員定義為雇用,偏偏外送員代表被業者洗腦,說什麼雇傭的成本會大幅縮減外送員的獲利,排班也沒這麼自由,結果在協調會外送員代表就主張要承攬制,結果太多人投入外送行列後,每單的獲利越來越少,又主張自己是雇傭,擺明就是哪邊對自己有利就往哪偏
作者: airawesu   2025-05-04 23:21:00
你難道不會哪邊有利就往哪偏嗎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25-05-04 23:45:00
以後就機器人運送了,不爽可以不要做
作者: gamer   2025-05-05 00:57:00
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是人之常情,但如果兩邊的好處都要就是自助餐了。畢竟法規不可能為了某些人就一直變來變去
作者: albertk1kil (八澤木)   2025-05-05 16:49:00
其實僱傭制雖然薪水變成固定但不一定比較差,你們還沒算勞退跟勞健保。
作者: fmatt (馬宅)   2025-05-06 01:30:00
但外送最重要的自由就不見了
作者: d0068267 (WizXu)   2025-05-06 03:48:00
UBEREATs兩周上線一次就可以繼續做下去,要保勞保?想上線就上線想下線就下線雇傭要遵守勞基法,時數時間都訂好了,外送則是讓你想做就做,想不做就不做至少UBEREATS是想上線就上線APP設計就這樣,工作內容也公開的,覺得不值得市場自然會調整
作者: ZXCVBNM9999 (...)   2025-05-06 11:28:00
好康的我要不好的我不要,真的不爽嫌三萬稅繳太多真的可以不要做
作者: Osiris0128 (.......... )   2025-05-06 12:51:00
想要承攬制的輕鬆,又要雇傭制的福利,都你贏就好嗎?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5-05-06 13:08:00
外送員最大的好處就是想做就做想休息就休息,沒有人會管你,所以歸類為承攬是非常合理的。如果是僱傭,你就會有被規定的上下班時段,想出國玩也得請假,這關鍵的現實你有看清嗎?被雇用的員工也會有KPI需要達成,而不是「我想賺多少跑多少」這回事
作者: Ryoma (龍馬)   2025-05-06 15:29:00
物流相關產業的送貨員都很缺,覺得更多保障很重要可轉行
作者: yu820224 (yu)   2025-05-07 09:20:00
沒記錯的話,勞基法說的僱用制度下的責任制,是指管理職、高階、專業人士,薪水達15萬以上者,跟外送員或一般公司員工是不一樣的概念吧
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25-05-11 21:18:00
要不要補假的翻版,刁民自己要的,怨不得別人
作者: bms ( )   2025-05-21 07:38:00
一切都是成本問題 請問如果都給你勞健保好了 有人擺爛不跑怎麼辦 一天跑幾次才算? 這個費用就是其餘認真跑的人去分攤 你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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