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績效獎金的幾個問題(4/21更新,已解決)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5-04-20 16:00:42
4/21更新:已向該公司經理確認完畢,以下黃字部份為該公司對以下問題的回覆
這陣子有拿到一間公司的offer,預計明天就要去報到
但是之前面試的時候,面試官有說關於績效獎金的部份
例如說做滿一個月就發1000元,三個月3000元,六個月5000元,一年8000元...
(面試官後來說是一個月3000元,兩個月5000,三個月8000元...)
但是,就是這個but
他有特別說若是要離職的時候,就必須得繳回這個績效獎金
(後來面試官說是久任獎金不是績效獎金)
而且當初發多少,離職的時候就要繳多少回去給公司
至於其他的細節,面試官並沒有提到
稍早已請教過朋友,不過對此還有以下問題想請大家解惑:
1.請問這個繳回要如何繳回?中間有無牽涉到報稅的部份?
答:從薪水中扣除,且要報稅
2.這個繳回是有追溯期嗎?
答:有,且期限為一年
3.由於還沒看到契約內容,故我打算先確認契約內容後再找HR
但我該如何向HR溝通關於績效獎金的部份,以確保不會發生糾紛呢?
後來雖然沒有找到HR,但有到該公司向該公司經理,亦為當時的面試官詢問
然後經理又打電話向他的上司老闆確認過細節
目前雙方已溝通完畢,且我沒有再進入該公司任職
後來任職HR多年(至少超過十年)的朋友說這就是簽約金的部份
沒做滿一年就離職的話就要繳回去的概念
所以gamer板友的推測是正確的
只是覺得要繳回就算了,還得自行報稅,對我來說算是很不公平
4.我可以不要領這個久任獎金嗎?
答:可以
以上問題,有請各位板友釋疑,謝謝
更新:已完全釐清問題並得到答案
作者: dir2007 (熊貓媽咪)   2025-04-20 16:42:00
通常繳回一定是叫員工交現金或匯款,扣薪水是違法的以上應該可以看到契約內容再決定是否要不要繼續做個人認為這應該是該公司制度 很難有單獨修改的機會畢竟獎金要怎麼給是企業單位的自由 如果太無理的話應該難免會被告或是吃到不少投訴吧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25-04-20 17:42:00
公司對獎金的定義似乎跟一般人不同
作者: lin5656 (燃燒吧火鳥)   2025-04-20 18:09:00
好怪,那不就永遠不能離職了?
作者: milerful (彌勒佛)   2025-04-20 19:30:00
這應該不能叫績效獎金 應該叫小額借貸
作者: Dusha (Dusha)   2025-04-20 20:37:00
這樣還能叫獎金嗎 真荒謬
作者: gamer   2025-04-20 22:11:00
這個應該算簽約金吧,有些公司會規定簽約金要繳回。但法律實務上判決認為簽約金應該依照在職的天數按比例給予,不能要求全部返還
作者: beareight   2025-04-20 22:59:00
會說出這麼離譜的話的公司,待遇沒有好很多就不要考慮了吧,感覺進去以後會很常上來發文
作者: zebra79979 (說好的分紅呢)   2025-04-20 23:50:00
離職還要繳回?要我乾脆不要算了,這種公司快逃吧
作者: eric00169 (eric)   2025-04-20 23:54:00
如果擔心就報到當天跟HR再確認一次 如果確認要歸還你還是趕快逃吧
作者: medama ( )   2025-04-21 01:46:00
這不叫獎金 叫無息借款
作者: pujos (lks)   2025-04-21 07:04:00
有問題為什麼當場不問,沒人知道你們怎麼溝通的,你問板友一點意義沒有,純通靈,你都不知道的事,轉述出來可信三成都沒有
作者: somanyee (Soman)   2025-04-21 08:22:00
跟辦門號送手機有點像,提前解約要返還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5-04-21 09:06:00
太荒謬了吧,什麼爛公司?一間公司好不好最重要的就是錢,對錢這麼不大方的公司,不可能會是好公司這種方式除了小氣,更重要的是用這種方式綁死員工,一般資方想綁住員工不外乎是台積電那種獎金不一次發完的方式,或是外商股票分好幾年給你的手段,已經發出去的錢還要拿回去倒是第一次聽到,我不知道是哪間,但想出這種奇葩方式的公司就是爛,不用多說
作者: KRNK (Just KRNK)   2025-04-21 09:52:00
菜主管
作者: xvited945 (sk0k0)   2025-04-21 10:15:00
對了,我在外商也有所謂的sign-on bonus,也就是簽約獎金,這筆錢我什麼時候離職都不用繳回去,供你參考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5-04-21 10:17:00
感謝!
作者: abc0312 (ABC)   2025-04-21 10:37:00
這應該就不用去報到了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5-04-21 11:08:00
是的,所以我後來沒有去報到上班這樣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25-04-21 12:52:00
獎金發了還想收回去,那還不如不發,這種事前知道我也不會去報到,太瞎了。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5-04-21 13:21:00
你是去借貸公司上班嗎.....
作者: KRNK (Just KRNK)   2025-04-21 13:22:00
提離職不接受還要檢討自己,私生活被干擾,影響績效,誰的錯?菜市場主管
作者: susaku (小草)   2025-04-21 13:57:00
簽約金用錢綁員工還好說 久任獎金第一次聽到收回的
作者: hancash (Han)   2025-04-21 14:47:00
爛公司,真的是借貸金沒錯。我肥婆是護理人員,前陣子在南部某家大型醫療機構任職過,其中一條也是叫留任獎金,但書好像是未滿一年或是三年就要繳回,後來還是離職,獎金就依比例繳回。
作者: Dusha (Dusha)   2025-04-21 14:56:00
繳回是繳近期一年的還是全部啊?
作者: carlos0711 (take my hand)   2025-04-21 15:56:00
一年才多給那幾萬 離職還要繳回??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5-04-21 15:57:00
好瞎,久任獎金沒聽過收回的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5-04-21 19:38:00
追朔期一年 所以任職超過一年 獎金就不用追回嗎
作者: BrendaPTT (Brenda)   2025-04-23 12:32:00
簽約金或是留任獎金有未達一定年限要退回的條款, 外商會明確的寫在僱用合約上, 發放時當薪資申報, 繳回時做為當期薪資的減項, 在稅務申報都是有紀錄的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25-04-28 22:57:00
現在人難找 留人更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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