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心得] 非自願離職(資遣)權益分享

作者: slave75   2025-01-27 20:03:49
※ [本文轉錄自 Tech_Job 看板 #1dbsqgfL ]
作者: slave75 () 看板: Tech_Job
標題: [心得] 非自願離職(資遣)權益分享
時間: Mon Jan 27 19:25:24 2025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一間公司誰最大?
答案是:
「不幹的最大」
再說一次,一間公司
不.幹.的.最.大
不.幹.的.最.大
不.幹.的.最.大
為什麼提這個,因為前陣子蠻多為了工作輕生的新聞,看了很難過
只要有「不幹的最大」這個觀念,就會知道為了工作自殺是一件不值得的事
本人在外皮台骨科技公司服務,去年營收創新高
但新產品不賺錢,公司省年終所以年前把部門裁了
第一次被裁,沒經驗,所以跟公司談分手的過程中有些不愉快,
打了幾通電話才算圓滿解決
非自願離職一定、務必要拿到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這是一張價值超過 30萬 的紙
非自願離職主要有3項權益
(其它還有資遣費、離職預告、謀職假等)
1. 失業給付 6個月 (9個月)
最高勞保級距 60%,0撫養
45,800 x 60% = 27,480
27,480 x 6個月 = 164,880
2. 職訓生活津貼 6 個月 (9個月)
27,480 x 6個月 = 164,880
3. 健保費補助
有領失業給付或是生活津貼就會補助該月
826 x 12 個月 = 9,912
164,880 + 164,880 + 9,912 = 339,672
如果超過45歲,或有撫養、未成年子女、身心障礙,金額會更高
等於說,有非自願證明,可以一年不工作,年收還有約34萬
如果公司要跟你談自願離職,至少你已經知道犧牲了多少法律賦與你的權力
要是年前資遣,談條件時記得考慮沒領到的年終
另外就是公司要資遣你,必須滿足要件,部門裁撤是符合勞基法
第 11 條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有些公司會吃員工豆腐,用
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要合法用第五款公司是需要舉證的,簡單說,要經過PIP,
不然有可能違法資遣,
違法資遣勞工是可以上法院請求雇傭關係存在,公司要還你薪水的
另外公司要你走,只要符合要件即可,並不需要勞工的同意,
所以公司如果拿同意書要你簽,自己小心看清楚上面要你放棄什麼權力,
最好不要當場簽。(如果已經簽了,開始打相關單位或律師電話吧)
參考以下影片:公司資遣真的合法嗎?只要你不簽,都還可以談
https://youtu.be/1mlTLnsCkpQ?si=24Nsi5iehpQVD618
我從來沒被詐騙過,但我跟公司交手的經驗,實在是很像面對詐騙集團
各種話術、吃豆腐方案,非對稱資訊
如果有任何疑問
勞動部跟地方勞工局都有諮詢電話
https://www.mol.gov.tw/2623/2625/2630/qaList
法律是人訂的,所以每個人解釋起來都還是有差異,可以多問問
其實很多公司還是不喜歡留紀錄,所以只要你在法律的範圍內爭取權益
絕對是合情合理,不過資方很習慣利用資訊落差來欺負勞工佔勞工便宜
這次的處理經驗中,體會到台灣勞動權益低於歐美
有一部份原因是勞工自己願意放棄自己的權益
當我開始打電話,就有人開始建議不要跟公司對抗以後黑掉不好之類的
當然我知道是好意,但自己權益自己爭取
最後祝大家年終跟年薪一樣多~
參考資料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1
就業保險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21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25-01-27 22:06:00
作者: juicelover (想你就抽一根菸。)   2025-01-27 23:25:00
之前打電話勞工局問資遣問題 被建議說不要跟公司 有可能會被取消資遣單吧啦吧啦講一大堆 就是叫你不要跟公司找麻煩 感覺就是連勞工局都不重視勞工
作者: bronx0807 (堅持需要練習)   2025-01-27 23:57:00
大推
作者: wuhoho (不是我在說)   2025-01-28 01:24:00
作者: bobboy8755 (小狼狗)   2025-01-28 02:13:00
作者: bllo (roallbo)   2025-01-28 03:07:00
過年前莫名被資遣,有拿到非自願離職單沒想到我昨天看一下我的失業津貼進度時順便看一下勞保紀錄,壓根沒看到啊啊啊啊我現在在想前公司是不是根本沒幫我保險
作者: homework (家庭作業)   2025-01-28 04:53:00
推一下。重點是滿足要件。不需要勞工同意。所以也不用去吵。保護自己的權利重要
作者: naifing (古戰場逃兵)   2025-01-28 12:24:00
推有一點常識的hr都會知道要規避不適任資遣,但其實最簡單的其實就是開一張非志願離職單就好,只是沒常識的hr異常的多
作者: Klauhal (赤)   2025-01-28 12:50:00
津貼補助也不是公司出,這麼不想給非自願,開除一個又不會被盯上
作者: naifing (古戰場逃兵)   2025-01-28 17:20:00
因為以有分工的公司來說,資遣你還要跟老闆說明,你在老闆的用人印象裡評分可能會下降
作者: recaya (生活,不應只像隻工蟻)   2025-01-28 21:08:00
職訓生活津貼和失業補助不能同時領
作者: wildyworld   2025-01-28 22:24:00
不能同時但能接著領 所以原po寫一年的收入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5-01-29 10:15:00
推,台灣狗資方,跟台灣狗房東同一個垃圾款,不是垃圾不成堆
作者: a91031309 (TimWuXXX)   2025-01-29 16:56:00
專業推
作者: kogreece (Kenji Black)   2025-01-30 17:41:00
領完失業補助6個月,需要勞保滿2年才能再領如果只滿1年沒有滿2年是領3個月,沒有滿1年就無法再次領
作者: akane1234 (akane)   2025-01-31 19:13:00
作者: ares59 (家)   2025-02-01 15:52:00
幫你補充一點…一定要先拿到第一個月的失業補助..後面要不要領是看你…然後如果成功找到工作後…滿三個月…你可以請領剩下的月份一半的錢….例如領兩個月…你可以請領4/2 月的提早就業
作者: philip1111 (我是駱馬不是草尼馬!!)   2025-02-02 00:01:00
推 不要讓自己權益睡著
作者: SYHere (S.Y.H.)   2025-02-02 06:21:00
作者: ajk951753 (syuan)   2025-02-02 23:10:00
好文推
作者: j7286656 (Jonathan)   2025-02-03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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