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大家好 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板上大大
主管派我明年二月出差
公司要我簽一份合約,內容如下
https://i.imgur.com/dNpbYAl.jpg
說因目前"還在試用期",若展覽前離職要賠錢(我的三個月試用期到九月中旬)請問
有人 有簽署過類似的合約嗎?
總覺得不大合理,我跟人資說:我等試用期確認過後 要去參展再簽 原因如下:
1.試用期的同時 員工也在試用公司
2.參展是拓銷 通常參展都站一整天攤位 不是出去玩
3.如果展覽前發生什麼突發狀況也是員工負擔嗎?
4.覺得培訓這個字眼用的很微妙
進來這家公司後,發現老闆很摳,而且完全沒有教育訓練,所有事情都是吃老經驗.自己
摸索+收爛攤子
人資說: 之前有員工去完展覽後就離職了(這人有過試用期)。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
生所以要是我簽這個合約。
這樣的話,若我試用期滿公司,是否又可能要我簽署多久內不能離職的合約呢?
想請教有經驗的前輩們此合約是否合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