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人待過公家人事單位嗎?

作者: givemebrave (vbaby)   2022-05-09 19:02:10
這裡想請教各位相關經驗大大(不論約聘/僱或是正職待過公務機關的人事工作者)
問題如下:
如果從A(直轄市府)到B(中央機關單位),在報到前被email告知要帶離職證明,但是真正
報到時人事沒有跟我要,
然後在報到程序一覽表裡面,有一項寫→科別:編制任免科→「當年度有
其他公務機關服務經歷者,請向服務機關申請差勤/證明資料送至人事室。」
問題:意思是人事室有可能發文或是透過系統去調我以前工作紀錄嗎?
這是必要的嗎?還是看人事有沒有執行?
其實一開始是不太想明白寫出在A機關待過(畢竟真的很短暫),而且那裡有點八卦,
既然離開了,就不太想後續被A單位人事知道我去哪裡。
如果要給離職證明可以給,但一定會被去函要資料嗎?
有沒有方法可以保全隱私?
ps:公務單位經驗尚淺 還請有經驗大大分享經驗 pm 也可 感謝
作者: gv390 (我討厭我喜歡妳)   2022-05-10 13:58:00
不是人事都會知道單位的人調去哪嗎[email protected]@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22-05-10 18:01:00
公家單位圈子很小的 隨便問都問的到你的歷史
作者: freshbud (萌蘖)   2022-05-10 19:15:00
有公務員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