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資遣後想請假

作者: damm (Anubis)   2022-02-21 07:42:32
我站在勞方清白的觀點提醒你幾件事。
1.資方主張你有道德瑕疵,
是有可能以勞基法12條開除你。
算錢會有差。
2.任何人包括老闆不能
任意剝奪你的工作權,
資遣的話也要有相當的理由。
3.助理告知有沒有公司管理相當的代表性?
4.只有特休勞方有
主動而且不可不准的權利,
但你也要有請假紀錄啊
5.法律不是看你「個人認為」有沒有交接清楚,而是看有沒有交接紀錄
你是不是該整理證據
並且到勞工局準備調解?
※ 引述《jangze (磁鐵)》之銘言:
: 前情提要:
: 公司以「你說錯話,踩到我地雷」的理由,
: 要求明天開始不用來了在家待命,選擇資遣(2/15)。
: 現在說下週二(2/22)開始回去幫忙處理庫存到離職(2/25),約需上四天班。
: 由於庫存部分原先是由我管理,
: 不過最後二月份老闆說他要自己用,我就只有提貨而已,
: 因此我個人認為沒有交接上的問題。
: 目前的狀況是已將廠商、財務交接完成,差沒有收拾私人物品,想請問幾個問題:
: 1.之前調班尚未補假就被要求不用去了,
: 那現在要回去上班,還可以用這補假嗎?
: 2.所謂的兩天謀職假還能請嗎?需要證明嗎?
: 3.還有加班補休約9.5小時
: 以上三種假別,若有告知要請假,需要雇主同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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