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弟北漂5天輕生亡! 遺書控職場霸凌 姊討

作者: YOPOYOPO (痔瘡小天使。)   2021-07-07 08:55:4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uKD34_ ]
作者: yu1164 (微糖少冰特大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弟北漂5天輕生亡! 遺書控職場霸凌 姊討
時間: Sun Jul 4 13:12:33 2021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陳雕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弟北漂5天輕生亡! 遺書控職場霸凌 姊討公道「反被判賠70萬」
4.完整新聞內文:
2021年07月03日 13:18
台南一名男子在人力資源公司上班,爭取到副課長的職務,到新北分公司打拼,但只工作
5天就在辦公室內燒炭身亡!其遺書提到自己遭女主管職場霸凌,怒斥「她真的很壞又很
假」,男子的胞姊心痛提告,向公司求償喪葬、扶養等費用共216萬餘元,公司則反控男
子自殺害公司變凶宅,要家屬賠償70萬!
判決書指出,2018年10月,當時41歲的余姓副課長北上打拼,疑因新環境的工作壓力,加
上北部的生活開銷大,讓他喘不過氣,工作5天就走上絕路,在副總經理的辦公室燒炭身
亡。
余男胞姊指控,弟弟107年10月1日北上報到後,每天清晨4、5點開始上班,晚上8、9點才
下班,連中午都沒吃飯休息、在處理事情時還會遭到劉姓女主管的冷嘲熱諷,「真不知你
之前在台南時是做甚麼的,連這個都不知道」,或是隨口交辦工作,都要弟弟自己想辦法
處理。
余女還指控,弟弟周五晚間再三跟劉姓女主管確認沒交辦事項後回去休息,結果隔天晚上
又被通知「周日前要交周報」,還曾對弟弟說,「我們沒在休息的,當我下面的主管就是
這樣,也不可報加班、不准休假」。
據了解,後來余姓副課長寫下「黑暗」、「霸凌」、「假面具」、「害人」、「她真的很
壞又很假」等字眼的遺書後,結束自己的生命…胞姊看到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劉姓女主管
及公司要連帶賠償弟弟的喪葬費、扶養費共216萬餘元。
該公司解釋,余男到任新職務僅5天,與劉女並無溝通障礙,且遺書多半是情緒性字眼,
無明確證據證明余男被職場霸凌,不應將他的死牽扯到公司這邊。
公司還反控,余男會自殺是自身選擇而非職災,家屬不該要求公司賠償,而余男在公司承
租的辦公室自殺,導致房屋變成凶宅,公司還賠償房東70萬元,既然余女身為余男的繼承
人,要為其行為負責,應在余男遺產範圍內賠償公司70萬元的損失。
法官認為,無法從遺書發現職場霸凌的事實,因此認定劉姓女主管並未欺負余男,他與公
司無須賠償,但余男在辦公室燒炭,導致公司變成凶宅,有過失責任,將由繼承其遺產的
胞姊余女負責,因此駁回余女求償的所有費用,另判准公司向余女索賠弟弟遺產範圍內的
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reurl.cc/XWQGpE
6.備註: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7 09:22:00
以後有職場霸凌行為通報勞動部,企業立即凍結營運,全抄家不聽話不配合的企業,直接通報地方政府,調動國軍強制鎮壓有權貴冥頑不聽不願降伏不肯認錯,不須司法院審判直接坐牢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7-07 09:27:00
勞動部如果官商勾結不肯給懲罰,也一起關起來,都坐牢30年這樣個企業資方管理層有懂遊戲規則了嗎?再囂張跋扈試試看不要以為台灣沒有大人可以管了,現在是人民皇帝執政,懂嗎
作者: RINPE (RIN)   2021-07-07 09:31:00
樓上什麼梗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7-07 09:31:00
看上面文章 你會懂錢奴的歡笑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7-07 10:32:00
已知用火,op
作者: fidic1643 (尼斯庫)   2021-07-07 11:12:00
最後一根稻草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7-07 12:17:00
資動部
作者: Gustav32023 (Gustav)   2021-07-07 12:19:00
為什麼不直接離職啊? 遺憾
作者: younggrass (嫩草)   2021-07-07 12:27:00
本來就有病
作者: popileds (汞汞)   2021-07-07 13:59:00
資動部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21-07-07 16:19:00
洗文
作者: C2172C2172 (sido)   2021-07-07 16:23:00
為什麼要這樣結束生命呢...
作者: psychopath (psychopath)   2021-07-07 18:35:00
41歲?5天?北漂? 第一次工作?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21-07-07 18:56:00
看起來是因為空降的關係踩到辦公室的雷吧 自己請調年資應該有一定的程度 走也不是 調也不是 留也不是
作者: chachayu (tama)   2021-07-07 19:07:00
留著禍害在人間 會有更多人受害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21-07-07 19:35:00
其實離職就好了,不過聽說人力資源公司本來流動率就很高壓力也滿大的,應該是累積滿久又遇到機車的女主管但還是要留下被霸凌的錄音檔,不然人死了沒有證據話就隨公司亂講了 (沒被霸凌怎會故意在辦公室自殺- -)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