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未打卡視為曠職

作者: patashoe (掐理)   2021-03-23 20:19:06
終於輪到我上班沒打卡
快點上來分享~順便討論一下怎麼戰
前情提要:
原本問了人資能不能補登,結果說不行,未打卡要扣全勤獎金2k,還要扣半日薪水
微薄的30k...立馬被砍了2.5k
戰神之魂立馬被燃起,但還是冷靜去拜託老闆,結果老闆說我第一次犯,全勤還我,然後
薪水一樣還是扣半日
(嗯嗯??跟我想的不太一樣啊!?不是應該好人做到底嗎!?害我一直梗梗於懷...)
後來月底結算薪資時發現自己的出勤表沒打到卡的那天,被登錄為"上班時間12:00"、"實
際工時 4.5"、"曠職時數"3.5"(說明一下:我公司是早上8:30上班,中午12點休息1小時
,下午5:30下班)
說到工作,我可是從來沒遲到過啊!一世英名被記上曠職實在是不悅,都想掐死我桌上的
橘子。(後來放了我的橘子,我提出了辭呈)
目前想法:
但這件事比較令我好奇的是,公司不去查證我確實到公司上班的時間就算了,卻將我的出
勤表登載為12點上班、曠職。這有可能是人資或老闆或主管故意登載,或是系統設定成結
算時會自動登載,我覺得可能構成業務登載不實罪,兩者大概就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的差
別(可惡,想告)
不過好像沒這類先案可循,不知道各位對這方面的法律見解如何?我的出勤表的製作權人
不知道是否包含公司?
勞基法的部分可能大家比較熟稔,總之這個案件就是雇主有準確記錄工時的義務,也不可
以預扣工資,且只要依程序提出未打卡的事情,亦不構成曠職。而且曠職的認定蠻嚴謹的
,遲到、早退也不能隨意認定為曠職。(不過呢,我公司當然是沒這方面的程序,反正就
是認定你曠職啦~同時還沒有公告工作規則)
現在如果同時報警業務登載不實罪附帶返還不當得利之訴,並跟勞工局申訴,
這樣不知道有沒搞頭?還是有更好的策略?
作者: TMMD3345678 (聽媽媽的3345678)   2021-03-23 20:22:00
遇到了才知道問題趕快換一家啊
作者: GoGoJoe (gogojoe)   2021-03-23 20:57:00
勞工局
作者: achi52314 (阿奇)   2021-03-23 21:04:00
勞工局
作者: winston06 (暱稱0.0)   2021-03-23 21:07:00
擺爛 當薪水小偷 換工作
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2021-03-23 21:09:00
可是你就真的沒打卡啊…只能想辦法證明你上班
作者: your0207 (Daughtry)   2021-03-23 21:27:00
下次面試記得問沒打卡怎麼辦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3-23 21:29:00
email喔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1-03-23 21:30:00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1條,只要你能提供你當天的勞務證明,公司就不能以曠職計,你先把你當天的勞務證明複製一份,再跟勞工局投訴
作者: kiosk (silence)   2021-03-23 21:31:00
留證據 檢舉 然後可能會被要求自願離職 記得存證再檢舉 要求資遣費
作者: fish10241 (绯火)   2021-03-23 21:38:00
明明可以用監視器佐證的事,就是故意要凹員工啦
作者: Arsenalhenry (橙香烤兔肉)   2021-03-23 21:38:00
垃圾公司 推你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1-03-23 22:09:00
扣半天也太扯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21-03-23 22:24:00
有沒有上班同事老闆監視器都知道吧超惡劣的公司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2021-03-23 22:51:00
監視器不用謝了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1-03-23 23:02:00
其實是雇主要證明勞工出勤紀錄,不是勞工沒打卡就算曠職,公司有種就偽造監視器或者電腦電磁紀錄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1-03-23 23:16:00
沒有道理的地方不需要講道理 推你的勇氣
作者: qazdrfv (Chen)   2021-03-23 23:18:00
這樣就要辭職?!知道公司規定以後避免再犯,何必辭職以後遲到直接下午再進公司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21-03-23 23:28:00
有做每日工作紀錄嗎?
作者: s1010t (Freda)   2021-03-23 23:41:00
上午不算薪水我一定立刻離開去吃早午餐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21-03-24 00:03:00
雇主有置備出勤紀錄的義務和責任(勞基法30條), 差別只是這個「真實時間」要如何證明?雇主主張A時間,你主張B, 雇主的主張有勞基法支持,你的呢?不是要戰,不過忘打卡你就輸一半了……
作者: qqchristine (瘦瘦)   2021-03-24 00:06:00
我也蠻好奇這個案例能怎麼處理,希望有後續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21-03-24 00:12:00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這不是說假的。 今天公司有登載出勤紀錄的責任( 不登勞基法還有罰款), 他紀錄且蓋公司大小章, 勞工說這不是…… 那麼勞工就要證明這不是, 大概要提告上民事法院? 訴之利益是什麼? 被多扣薪嗎?沒有不可以,但是……嗯~法官如果要調閱事證 ,監視器如果可以留這麼久那也挺厲害!勞工要提告刑事(變造私文書、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也是可以, 不過大概就是魚死網破了~至於誰是魚、誰是網……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3-24 00:39:00
你沒打卡是要跟人家吵什麼啦?
作者: kimky (-KIM-)   2021-03-24 01:01:00
樓上有事嗎......如果你上班的地方有電腦 可以在電腦看到開機時間 證明你有準時上班我覺得還在鼓勵全勤的公司真的要加油 這太奴了 對一個有價值的員工來說 適當鼓勵休假更能讓員工願意付出
作者: gn01669281 (xxx)   2021-03-24 01:10:00
有簽員工守則之類的嗎?
作者: xxgogg (叉叉)   2021-03-24 03:25:00
員工守則有比勞基法厲害嗎?
作者: kodato (無非)   2021-03-24 07:06:00
未打卡視為曠職,反之有打卡視為上班中?那你天天打完卡直接回家好了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3-24 07:49:00
所以桶公司的方法是,看員工工作守則有沒合法,不過通常有備份一分到公家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3-24 08:34:00
員工守則是經過政府備案的,真有違反勞基法,也會大事化小,因為是政府沒發現啊!最近是很多學生推文嗎?怎覺得都活在雲端啊?
作者: ethanlu (Ethan)   2021-03-24 09:00:00
爭取權益是不錯啦 但我覺得這是浪費你自己的生命...這種小事值得你花這麼多時間跟精神?按到噓 補推
作者: ziso (ziso)   2021-03-24 09:13:00
遲到或未打卡跟鼓勵休假有啥屁關係?有人又活在夢裡喔?打卡這種規定本來就是評斷你有沒有準時上班的一個方式照上面一堆人的道理來說 那乾脆打卡鐘直接廢掉 用監視器一個看 看誰沒到 然後是不是又要改說公司沒效率了
作者: lolitass (嘿)   2021-03-24 09:52:00
馬上就想到公司偽造文書的可能
作者: pogopin (探針)   2021-03-24 10:19:00
用電腦的開機記錄就可以證明你早上有上班你只要證明遲到時間多久 可以去申訴被扣半天薪不合法去google 遲到 扣薪 你就知道怎麼做了。
作者: thsyou9527 (sine)   2021-03-24 10:39:00
這裡不少人贊同公司做法 我待過的公司大多有忘刷彌補方式 只要能舉證就核可(當天錄影/門禁紀錄) 我不認同忘記刷卡就要做半天白天 是我也會離職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1-03-24 10:52:00
不是贊同公司方法,而是他公司沒有彌補措施,但如果這是公司規定,不予置評。你今天才知道這個規定?如果今天才知道想離職,只能說你「終於」長大了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21-03-24 10:59:00
早上有沒有寄郵件出去?
作者: zzchihzz (chih)   2021-03-24 11:06:00
超惡劣 我們公司只要寄信給行政說幾點上班沒打到卡 他會幫忙補登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03-24 11:14:00
監視器打卡不是有沒有做過,主要是辨識出大包,車牌還沒問題光是女生的化妝技巧,就認不出來人了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1-03-24 11:41:00
樓上用什麼爛辨識模型說來笑笑
作者: allen1224a (舌頭)   2021-03-24 11:49:00
我們公司忘了打卡,是由同事從系統證明有上班,一個月能補三次忘打卡
作者: nigatsuki (二月)   2021-03-24 11:52:00
我只想問你都沒有搞清楚你公司的打卡制度的嗎.....我們公司不會扣半天,但如果忘記打卡一個月有一次去看監視器拍照正名的機會,一次以上就扣全勤了另外如果你要為了這個辭職,只能祝福你以後面試最好都先確認打卡制度,因為基本上每個公司都會有相關規定的
作者: quizasun (伊歐珍娜)   2021-03-24 11:59:00
前公司可以補登打卡不扣薪
作者: beaubrown (我不是河)   2021-03-24 12:22:00
卡求後續
作者: wadelin08   2021-03-24 12:23:00
這離了也好,這麼不合理
作者: zaknafein (zak)   2021-03-24 14:43:00
把精力拿來找更高薪的工作好嗎
作者: rrobin (robin)   2021-03-24 16:55:00
公司制度不合理,但最好不要忘記打卡還無關僅要的態度。幫你查證的人力也都要錢
作者: HdDevil (虛偽清除者)   2021-03-24 17:49:00
違規在先還比人大聲
作者: book2381   2021-03-24 18:32:00
你知道台積電 忘記刷個電梯門還會被抓嗎? 帶手機就直接bye了
作者: cka   2021-03-24 18:42:00
大公司的話只要主管有看到你來 人資會同意補登
作者: zxc653499 (zxc653499)   2021-03-24 20:26:00
自己努力一點換間比較有制度的公司 這老闆感覺蠻小器的
作者: wush (wush)   2021-03-24 23:45:00
....
作者: kentyeh (kent)   2021-03-25 09:58:00
https://bit.ly/39c7Dhj 看真勞動局的解釋
作者: s211275 (夢的反面 還是夢)   2021-03-25 12:30:00
我們公司更摳 記曠職扣當天全薪
作者: confess5566 (真相要面對)   2021-03-25 12:33:00
勞檢 就這樣 剩下勞檢會處理
作者: headnobig (Actor)   2021-03-25 14:58:00
我也有一樣的經驗,第一份工作常態無償加班,結果忘記打卡被記曠職,當下不爽離職。其實現在想想早點離開也是好的。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1-03-25 15:22:00
有全勤制度的垃圾公司都不用考慮去上班
作者: loser113 (洨大魯蛇ㄍ)   2021-03-25 16:41:00
你就損失五百而已啊 沒打卡就沒全勤了那至於你要為了五百去跟公司爭論 那我沒話說
作者: justliveu (孤獨患者)   2021-03-25 21:45:00
待過五間以上公司,沒有一家要扣全勤,也沒一家是不能補打卡的。推文讓我發現原來現代人還是很奴的 傻眼
作者: yuyulucky (無風也無雨)   2021-03-26 07:13:00
每間公司文化不同,不能適應就換一間。前東家是沒記曠職,但是影響月考勤。損失金錢比曠職多很多。
作者: HdDevil (虛偽清除者)   2021-03-26 08:26:00
簡單講不同行業別對時間觀念要求不同,早餐店和超商遲到一下不會死人,高級商務和急診外科你在那邊拖看看
作者: yz122534 (yz)   2021-03-26 20:04:00
你沒那麼重要,公司跟本不care,直接扣錢最省事,總之就是吃定你了
作者: fxfxgxgx (優質好文強人)   2021-03-26 21:14:00
嗯 難怪領30K
作者: kamo1005 (momoting)   2021-03-27 07:35:00
之前我下班打卡時(公司那時還是用紙本的)發現我上班忘記打,主管直接幫我補簽有上班,因為我都很早到,主管進公司有看到我表示我確實是忘記打,現在打卡改臉部辨識,忘記打只要跟主管説,通常都會給補打,但前提是因為主管有看到我確實上班時間有出現在公司,還是有其他同事能幫忙證明你出現在公司上班的時間點嗎?
作者: austen911 (引渡使者)   2021-03-27 23:29:00
為何覺得原po不該忘記打卡,應該遵守公司規定,就是奴?所以說反方很奴的,是說以後你的小孩不遵守你定下的規定,整天跟你唱反調,是對的囉!?那我祝你以後你的小孩整天不聽你的話,整天反對你定下的規定,整天嗆你是個不合理的父母,因為你的小孩天生不想被你奴役!祝你生個不服從勇敢革命的死小孩!我對原po就是這種感覺:死小孩!乖乖遵守規定今天會有這麼多事嗎?被懲罰了才在該該叫,死小孩活該啦!
作者: gio8562 (基歐)   2021-03-31 20:23:00
找有忘刷機會的公司啦!
作者: yvonne0710 (YiFang)   2021-04-03 14:17:00
沒打卡被記曠職很扯,勞工跟雇主本來就有共同維護跟更正出勤紀錄的權利。你有沒有google地圖軌跡紀錄,為了自行保留出勤紀錄,建議開啟軌跡紀錄的功能。哪天如果通勤職災或是過勞都可以有依據。忘了打卡雇主可以使用其他的管理手段,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尤其是薪資是勞基法保障等核心,這樣亂扣是絕對於法所不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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