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被客戶做二階段專案

作者: st9131133 (球仔King)   2021-03-04 15:52:14
各位在江湖走跳已久的大大們,想請教一件事情!
小弟去年中因課業跟其他生涯規劃離職原公司,
而原本有個專案(簡稱A)由我一個人跟客戶進行討論跟技術開發,
離職後A的客戶想單獨找我做A的二階段(簡稱A2),
原公司有口頭聲明不能帶走專案內容,
我也在離職前交接乾淨沒有帶走實質的內容,
但A2技術層面類似A,我重開專案架設會有法律影響嗎?
還是這歸業主跟前東家的問題,我在這裡比較像是外包的角色。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3-04 16:08:00
你看你有沒有簽競業禁止條款!
作者: jordan90807 (呼)   2021-03-04 16:20:00
競業禁止是違反的條款喔
作者: eatBabu (吃把晡)   2021-03-04 16:36:00
競業要給錢喔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21-03-04 18:09:00
沒給錢管他去死 不然叫客戶去跟你原公司知會一聲
作者: yzelly (ˋ(′~‵")ˊ)   2021-03-04 18:10:00
看有沒有簽競業合約,有的話有沒有給錢,如果都沒有就沒有法律問題。如果有簽沒給錢記得關帳戶XD
作者: st9131133 (球仔King)   2021-03-04 18:41:00
沒有簽競業禁止唷,只有自願離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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