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勞基法病假問題

作者: wangpohsiang (Jigglypuff)   2020-08-24 17:37:21
※ 引述《kaws1228 (我是一個魔術師)》之銘言:
: 勞基法規定一年內病假未達30日,皆有半薪。
: 想請問若公司為週休二日(週末休)
: 而目前病假也未達一年30日
: 那我請病假剛好跨週末(六日,原休假日)
: 請問公司說要再扣週末兩天的半薪,算在病假內,
: 這是正確的嗎?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20-08-24 20:16:00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0-08-24 22:17:00
補充一下,「依曆計算」的意思是按曆連續計算(意即包含例休假日喔)
作者: kaws1228 (我是一個魔術師)   2020-08-25 10:46:00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所以如果已請滿30天病假,再請病假(不管有沒有連續30天以上,都要包含例假日嗎?還是只要沒有「連續30天」的話,一樣跨週末是不用包含例假日?)感謝回覆啊 我理解文章最後一段了,所以是請滿30天後,只要不是再「連續」請30天病假,都不包含例假日
作者: wangpohsiang (Jigglypuff)   2020-08-25 10:50:00
yes,概念上就是有事假或特休額度就先用沒得用再讓公司扣薪,或者進一步留職停薪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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