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排版請見諒。
感謝前幾篇各位大大協助回答。
現在順利的離開公司暫時休息了。
但現在的問題:公司倒閉了,薪水到最後都有領到,但年假跟資遣費就沒了,直接解散。
現在勞保局到最後階段。
1. 要請前僱主出面簽資遣費
2. 法院證實支付命令(這一個步驟有前輩跑過嗎)
勞保局人員是建議走法院證實,避免雇主出面又反悔,但不知道是直接到地方法院說要辦
理這個部分嗎?還是該怎麼跑這個流程。
也有爬文到勞工局有法律補助,可以協助我追資遣費的部分,但我該去哪申請呢?
雖然很多網路或郵寄可以完成,但希望可以清楚的處理流程,但跑到現場或打電話都一直
被誤導或推託,真的辛苦...
疲勞時心中都會跑出:
公司倒閉,前僱主也不樂見,我該繼續追嗎。
但年資深有不小的金額。只是現在要開口時,還真是有點難以啟齒... 持續努力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