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找到工作後通知...

作者: spears135   2020-05-26 20:05:23
在初次認定並且送件至勞工局後找到工作,想請問:
”請領失業給付民眾,在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如找到工作確定上班,應自再就業之日起三
日內,通知公立就業服務站。”
有其他網友說:待工作14天後再行通知也可以,所以有點納悶若未在三日內通知會影響什
麼?或是無法申請就業獎勵金嗎?
謝謝
作者: imsmalling95 (hahaj)   2020-05-26 20:18:00
我剛好卡在審核期間尾,找到工作尷尬,還不知道有沒有過第一筆補助
作者: biffer (NO.5總是讓我想跳舞~)   2020-05-26 20:21:00
就算沒過,也可以申請提早就業獎金
作者: millyuki96 (湘緗)   2020-05-26 20:52:00
就服員說要拿到第一回救濟金才算成功認定欸,之前找到工作也拿不到提前就業獎金
作者: valieriee (原來你也是自私的...)   2020-05-27 01:15:00
樓上正解,如果第一次認定尚未過,提前就業獎金是領不到的
作者: Swampert (巨沼怪)   2020-05-27 01:23:00
十四天有包含假日 不是工作天
作者: OnedayTW (恍如隔日)   2020-05-27 02:38:00
我是新工作到職後加保當天打電話告知就輔員,在此之前待業20天,據她的說法是通知她後她就會關閉你的輔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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